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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花來……
“妙筆同生花,我卻非李白。”
第二天,陳劍臣悠然醒來,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畢,用過早點,他立刻回書房開工。而嬰寧早識趣地躲到了高高的書架頂上,隔得遠遠的,探頭顧盼。
但見陳劍臣鋪開張張白紙,提起辟邪筆在上面寫字,他寫的,就是《正氣歌》——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皇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
“……是氣所磅礴,凜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地維賴以立,天柱賴以尊……”
他全副身心幾乎都投入了進去,心隨筆走,墨由意生,一氣呵成,到最後的結句“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恰恰好,一首《正氣歌》分別寫在了十張白紙之上。
“快哉!”
寫完之後,陳劍臣擊桌而嘆,見十張白紙上字型飛揚,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實在是他練字以來最為滿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渾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內衫都濡溼了,就像剛練完一場截拳道一般。
寫字,大不易,實費神又費力!
再一回頭張望,書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縮成了一團,身子在微微顫抖著,頭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來嬰寧剛開始觀看時還沒有覺得有什麼問題,可越看越心驚,越看越膽顫,每當想弄清楚那些詩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腦袋就疼痛欲裂,渾如針扎,心知不對路,趕緊埋頭起來,不敢繼續看下去。
嬰寧的表現,讓陳劍臣信心大增。
“公子,這首詩叫什麼?”
等陳劍臣摺疊好所有的字,裝好,嬰寧才敢下來。
“《正氣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嬰寧不再多問,心想以《正氣歌》來承載正氣,實在名副其實。
陳劍臣出了書房,剛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裡?”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現在外面有狼,危險,你還是別出去了。我早上聽說,鄰村的那個潑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開膛吃了心肝,真是嚇死人了;據說張里正已經進江州城報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該由地方獵戶捕殺,些微小事,不用動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爺就是想要錢,要車馬辛苦費。”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為?
陳劍臣心一凜,卻更加堅定了誅殺狼妖的決心,道:“我只是在村邊走走,不礙事的,現在大白天的,諒那狼也不敢出沒。”
說著,不等母親嘮叨,出門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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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吃人的訊息不脛而走,很快就傳遍開來,家家戶戶都覺得人心惶惶,紛紛選擇呆在家裡,不再外出。反正隆冬歲月,不用耕種勞作,不出門也無所謂;而要出去做小買賣的俱停了攤子,其中以鄭大屠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兇狠的眼神猶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陣心驚肉跳。
“我敢打賭,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鄭大屠都會這麼說。不過別人基本都一笑而過,覺得他肯定是被嚇傻了。
倒是張老三等一干獵戶出身的人很是活躍,他們帶著獵犬,拿著弓箭武器等,三兩成伍,四散開來,展開了追捕黑狼的行動。
——狼皮乃是市場搶手貨,一張完整優良的狼皮更是價值不菲,甚至可以賣到一錠銀元寶的高價。
有言道“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如今雖然沒有額外的獎賞,但黑狼本身的價值已足以讓諸多獵戶心動垂涎。他們本就以狩獵為生,豈會有怕了猛獸的道理?
只是說也奇怪,獵戶們進行地毯式的搜尋,在方圓數里的地方全部搜尋個遍,居然什麼蛛絲馬跡都沒有發現,端是令人納悶,便紛紛怪起落個不停的大雪來,把黑狼活動的痕跡全部覆蓋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難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著,只是小了許多。
景陽村中的空地上已經積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響。
陳劍臣踏雪而行,來到村後面的土地廟中。
因為十五剛過,小小的土地廟裡面,香案上擺滿了貢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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