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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家閨秀的手筆呢。
陳劍臣道:“嗯,明天,那弘法大會差不多就完結了,假期也要結束了,我需要回學院學習。”
嬰寧似乎有些傷感,寫道:“我不捨得你走。”
陳劍臣呵呵一笑:“暫離而已。嗯,你和小義就該留在洞府中,好生修煉,等掌握那諸種奧妙道法,就可以真正的進入府城內遊玩了。”
——嬰寧成妖之時,為了讀書識字,經常偷偷跑下山來,到村莊附近晃悠。它不敢進城,也難以進去。皆因城市人口太多,而它一身皮毛又太過於惹眼珍貴,若是被人發現了,縱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
故而那時候它只能在鄉村下打轉,尤其喜歡到那sī塾周圍,找一處安全的地方,趴伏在地上,或者尋一株樹爬上去,找個舒服的樹杈躺著,靜靜地聽著sī塾裡面學童們朗朗的讀書聲。
它這麼一個小小的狐狸精,就是透過如此笨方法,一點點地認識了很多很多的字——如今想起來,嬰寧可以肯定,自己一定聽過陳劍臣的讀書聲。認真的回想,總覺得腦海裡那一片揮之不去的讀書聲中,公子的聲音一定是最響亮的。
一定是。
未識君容,先聽君音。
認了字,嬰寧就找機會進入學堂,拿了好幾本啟méng書籍,比如《三字經》呀、《千字文》呀這些。
它可不認為自己是偷書,最多隻能算是竊書,因為嬰寧曾聽一位白鬍子先生搖頭晃腦地說過:“讀書人的事情,怎麼能用偷來形容呢?”
更何況,拿了書後,嬰寧都會在原定位置放下一串銅錢的。它親眼目睹到,不見了書的學童看到錢後,非常開心,一點都不因為書不見了而感到懊惱,因為在他們心目中,錢財的地位無疑要比書本高的。
在村莊裡久了,嬰寧就想到縣城裡去,見識一番繁華的紅塵世界。可以說,這是它的一個夢想。
然而嬰寧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在它道法未精的情況下,城市對它而言,非常的危險。因為巨大的城池裡頭,守衛森然,稍有不慎,它就會被發現,陷入萬劫不復的地步。它不同小義,鼠妖身體具有先天xìng的優勢,擅長隱匿逃竄,隨便找個地方一鑽,就可以逃離得遠遠的。
況且,嬰寧還聽說城市裡三教九流,有高手異人出沒,碰到了他們,自己死得更快,一定會被人“降妖除魔”了的。
——雖然,嬰寧還不怎麼明白,為什麼對方一定要降妖除魔。哪怕,自己從未曾害過一個人。
聽到陳劍臣的話,嬰寧知道公子言之有理,眼下必須先把道法研習通透了,才能擁有未來。
想了想,它忽然問:“公子,聽小義說城裡有個富家子弟要對你不利,你回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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