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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的刃鋒依然留在黑衫衛的喉嚨裡。下一刻,他反手拔出黑衫衛腰間的斬鬼刀,健步如飛,直撲吳文才。
剛才黑衫衛衝向陳劍臣的時候,吳文才也是信步走了過來,是以此時兩人的距離極近。事發倉促,完全脫離了想象,吳大公子腦子裡還想著等一會要如何折磨陳劍臣呢,但就在這時候,黑衫衛已經被殺;而陳劍臣彷彿一頭兇狠的豹子,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手持利刃撲向自己——
這,這怎麼可能?
一種前所未有的恐懼感倏然捏住了吳大公子的小心肝,在電光火石之間,他其實想脫口說一句“我爹是朝廷尚書”來鎮住陳劍臣的。可惜刀光不容情,呼的就劈了下來——那句話,就永遠留在了喉嚨之內……
第八十章:血性
(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凡事都得兩看,每個人心目中,都會有屬於他的正義理解。一言以蔽之,看立場,看實際情形——所以,覺得主角修煉浩然正氣就必須要當個“高大全”的道德帝,否則就是偽君子,就是立場不正的,我竊以為那是你們的立場有問題。用道德殺人一向是最高明的手段,但是對於咱這個廢材作者而言卻沒有多少效果,故而,某些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斷章取義地來打擊本書的人,只怕你們要失望了……)
陳劍臣根本不容吳文才說話,手起刀落,一刀就把他砍翻,任由鮮血激濺而出——手刃兩人後,他的心反而出奇的冷靜。
他必須冷靜。
秀才殺人,而且殺得是黑衫衛和高官之子,訊息如果走漏半點,那麼他陳家就會被滿門抄斬,絕對不會再有生機。
面對天統王朝這般巨大而恐怖的國家機器,陳劍臣可不認為自己一個人真能逆天而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詞作得好,寫得灑脫,但天下間又有幾人能真正做到“任平生”三個字?現實中總是存在太多太多的束縛制約,讓你不得任性分毫。
這一次,陳劍臣手刃兩徒,已算得上是一種莫大的任性,快意恩仇,血性淋漓!但同時也捅出了天大的簍子。
人生的意外,沒有解釋——
陳劍臣原本針對吳文才的計劃因為局勢變化而不得不擱淺,深以為憾,不料卻在這荒郊之外相遇上了。
典型的冤家路窄。
當黑衫衛如狼似虎地衝過來時,陳劍臣就知道此事無法善了,當機立斷假裝驚慌摔跤,示敵以弱,然後趁機手持一直帶在身上防身的匕首,將那名猝不及防的黑衫衛當場擊殺。黑衫衛既死,那吳文才也必須要死。
鬥智鬥勇,只在彈指間事,卻足以決定誰生誰死。
事了之後,陳劍臣迅速觀察四周地形,見不遠有一處坑窪地,便把地上兩具屍體拖過去,先用些泥土掩埋住。至於揹負在身的書筪,經過剛才的折騰,隱隱有散架毀壞的跡象,只得脫下來放在一邊去。
他不知道為什麼只有吳文才和一名黑衫衛走出來,所以還要過去一探究竟,開弓沒有回頭箭,有些事情必須做得乾淨利索。
把諸種痕跡掩蓋住後,陳劍臣手持斬鬼刀,悄悄摸過去。很快,他就到了那座小樹林處,見到栓綁在樹幹上的十八匹駿馬,以及一位躺在一塊石頭上睡覺的黑衫衛。
見狀,陳劍臣頓時明白了個大概,敢情吳文才是和兩名黑衫衛留下來看馬的——正是一個好機會。
不過他不確定樹林裡的黑衫衛睡得如何,因此一時間也不敢造次,別忘了附近還有十八匹馬呢。
這些駿馬可不是普通的馬匹,久經訓練,一旦有生人接近,它們就會揚蹄嘶叫,躁動不安,從而把那名黑衫衛驚動起來。所以說動作要快,要準,機會稍縱即逝。如果正面和對方交鋒,自己的勝算絕對不足三成。
陳劍臣隱在一棵大樹後面,仔細端詳周圍環境,略一沉吟,有了計較。繞身過去,到另一個方向,此時距離那名黑衫衛的距離只有十餘步了。
十餘步的距離,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眼下只能拼了,時間拖得越久越不利!
陳劍臣長吸口氣,從地面撿起一塊石頭,輕輕往旁邊一扔,噗的一響。
“什麼人?”
那黑衫衛只是躺著打盹而已,警戒立生,立刻跳起來,大手握上腰間刀柄,目光警惕地打量四周,但四周什麼動靜都沒有。
“呵呵,我倒睡迷糊了,誰吃了豹子膽敢來惹黑衫衛?”
他自嘲一笑,放鬆下來,嘴裡說著,但還是習慣性地往剛才發出聲響的地方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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