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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嗎?傳志又不是無藥可救。傳志也是,以後不要動不動一大家子捆綁,這樣生活難幸福。”
傳志猛點頭。
何琳卻不理會,“只要我們還在一起,他是不會吸取教訓的;只有我離開,這個教訓才足夠讓他記住,所以能和他過下去的命中註定是別人。有他油裡鹽裡都伸一手的媽在,任何女人都甭想和他過清淨日子,傳志性格太軟,也沒原則性,改造他是一輩子的工程。我煩了,沒耐心了,讓我過自己的生活吧,請放心,未來的我再也不會哭著回孃家了。”
傳志急了,向所有人保證:“我怎麼沒接受教訓了?看我行動行不行?以後何琳不用出去工作,就在家帶孩子吧,而且我保證單住,搬到我們的小房裡,大房合租,租金給爸爸媽媽。爸媽退休了,也需要個靈活錢。”
這話說得既誠懇又是時候,當即受到了在場除他之外一半人讚揚:鬱華清和老何。
誰也說服不了誰,事情僵著了。關鍵時候母親鬱華明回頭說了一句:“自己的生活,自己拿主意,當年我們沒阻止你找這樣的人結婚,今天也不會阻止你離婚,只是勸你慎重,為孩子考慮一下。”
傳志沒有想到岳母因為女兒下跪的事現在還沒有走出陰影,一直就不能原諒他,這個清高的老知識分子最後關頭沒有幫他——沒幫他等於幫何琳。在內心深處,沒有母親的壓力,何琳以為自己走得沒錯,父親只是從一個女人的安全生存角度看問題,小姨則從一個家庭的經濟角度看問題,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面對的支離破碎的一地雞毛的情感和麻木到無法承載的靈魂。
轉眼大房沒了,小房也沒了。老太太有些心慌和惱怒,什麼都讓媳婦拿去了,自己和兒子孫子以後住哪啊?住大街上?反正媳婦怎麼也是離,她沒必要拖著掖著讓著哄著了,直接上了二樓對面何琳。
“俺兒和你生活了四五年,他就應該什麼也不落下?”
“你覺得他應該落下什麼?”
“俺兒這些年天天上班工作,工資沒養著你啊?”
“很遺憾你兒子雖當官,但官太小,沒撈著什麼油水,這些年的工資都養著他娘他兄弟姐妹他老家人了。這些年分明是我養著他,免費提供他吃、喝、睡。”
“這房有俺兒一半!”
“別做夢夢見大頭鬼了,這房子以前是我父母的,現在是我女兒的;曾經有過你兒子的份兒,但你兒子沒福消受,身邊小鬼太多,現在物歸原主了。”
“小房子是俺兒的錢買的!”
“小房的本金是我的,是我結婚時我家親戚朋友和我姐給的禮金,你家親戚的禮金你拿走了;就是股票贏利的部分也有我一半。你想要,行,去法院告我吧,法院支援你,我就給你一半!”
“難道俺兒這幾年光忙活了,什麼也沒落下?”
“落下了,落下一個閨女,他要付18年撫養費;也落下一個年薪30萬元的金領,一個正在走向成功的高收入人士。你值了,不值的是我。”
何琳坐在灑滿陽光的椅子上,腳下是素雅的淡綠色地板,窗欞的格子影印在鞋子和地板上,恍然看到光陰如水般在客廳裡譁然流逝。這個屋子像舞臺般,上演的家庭流水劇在她腦子裡迴響,以前她是那麼氣急敗壞,充滿激情的拉開架勢要打一場家庭反入侵戰爭,一打竟是好幾年,房子每一個角落裡甚至還有吵吵的回聲。現在她只有平靜,只有內心潰敗後的勞累和淡然,像花開花落,像塵埃落定。
2008年秋天,何琳向法院遞上了離婚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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