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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自白書
錦湖小區2幢901室的戶主,是一個叫做孫菲的女人,她在去年年初,曾經在《法制報》的出版社短暫的工作過一個月,很快就辭職不幹了。根據初步調查,她是江蘇人,最近有事回老家去了,有四五個月了吧,一直沒回來過。
邱林生躺在主臥的床上,衣著整齊,身體由於電流的作用,呈扭曲的狀態,面部表情僵硬痛苦,兩手一上一下的握在一條被剝離了部分絕緣皮的電線上,兩個手掌心都留有明顯的電流斑痕,胸口和背部也出現了鉗紫現象,他的死亡時間,並不長,最多一小時,他生前乾的最後一件事,應該就是發了那條短訊息給陸文哲。
在他身邊的床上,非常醒目的擺著一疊紙,他的手機就壓在上面,上面有幾個未接電話,都是一個人打來的,顯示的名字是一個人,老婆。
那疊紙,是邱林生的遺言,準確的說,應該是他的自白書,因為是寫給警察的,而不是給家人的。
現場沒有什麼其他可疑之處,基本可以確定是自殺,邱林生有這個房子的鑰匙,鑰匙和其他東西一起被放在床頭櫃上的包裡。
顧楠他們到了第二天才舀到了自白書的影印件。是用自殺現場的一臺印表機打出來的,電子版本就在邱林生自己的u盤裡,一共三頁紙,排版排的一絲不苟的,好像一篇隨時準備發表的採訪稿。
各位刑警同志,各位老朋友,你們不用再在我兒子身上白費力氣了,姜小青和孔麗麗的死,與他無關,完全是我自己一手策劃,一手實行的,我為什麼要殺死姜小青,你們已經很清楚了。殺了她,我至今也不後悔。一個低賤**女人,想輕易的就毀掉我兒子的人生和前途,她哪裡知道別人走到這一步,付出了多大的代價,花費了多少精力。
我兒子是在被姜小青逼著,假裝和她訂了婚以後,才告訴我這件事的,一開始,他被嚇傻了,還想瞞著我們,自己解決這件事。其實,本來一切都有更好的解決辦法的,我們願意給她一大筆錢,願意幫她安排打掉孩子,可她就是不肯,她象個瘋子一樣,不顧一切的,只想要和小樂結婚,甚至威脅我們要鬧到小樂媽**單位上去,她這是在自尋死路。
小樂的婚事,我們早就幫他定了,今年就打算辦事的,這門婚事,是花了我們夫妻兩個很大心思的,小樂以前就做過蠢事,我不能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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