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第1/4 頁)
關於前面高崗的事情,高崗後來給中央送上了一份報告,要求有重點的發展農業合作社,毛澤東對這個報告有批示,對這個報告進行了熱烈的讚揚。高崗向毛澤東送上《關於東北農村的生產合作互助運動》的報告,強調要有重點地發展農業合作社。這個報告立即得到毛澤東的高度讚揚,親筆寫了批示:“中央認為高崗同志在這個報告中所提出的方針是正確的。一切已經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務的地區黨委都應研究這個問題,領導農民群眾逐步地組成和發展各種以私有財產為基礎的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組織……”不久,中共中央專門印發了有關通知,要求把“互助合作”“當作一件大事去做”。毛澤東加上了“片面地提出‘發家致富’的口號,是錯誤的”和“亦可試辦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農莊”等句。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全國性的農業互助合作運動迅速發展。劉少奇是堅持新民主主義,認為主要矛盾是帝官封和人民的矛盾。但毛澤東在1952年6月的一個批示中說現在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不能再把資產階級看作中間階級。這時劉少奇就無法堅持自己的意見了,但劉少奇在有關檔案中總是對資產階級作了個限定,比如說反對“不法資產階級”,反對“違背共同綱領的資產階級”,總是想把具體上某個資本家個人,不是想籠統的。這反映出他們有一定的差異。
在這種狀況下,中央政府要制定新的稅制,因為社會在改變。當時薄一波是財政部長,新的稅制按照新民主主義政策的精神,就是勞資平等,公私平等。那就是國營企業和私營企業要同等納稅,待遇一樣。對於一樣,毛澤東非常不滿,非常憤怒。據薄一波回憶,毛澤東說:“修正稅制事先沒有報告中央,可是和資本家商量了,把資本家看得比黨中央還重,這新稅制得到資本家叫好,是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
後來,毛就撤銷了薄一波財政部長的職務,並且在1953年5月,對中央政府的領導工作做了重大調整。把政務院的二十個部中的八個重要的部劃歸國家計委領導,當時國家計委和政務院是平行的。高崗已經被調來當國家計委主任,把這八個部劃出了政務院。
1953年6月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宣佈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就是使生產資料和社會主義所有制成為我國國家和社會的唯一的經濟基礎,實現國家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並且對前一段黨內人士提出的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進行了公開批評。這個會議標誌著否定了新民主主義模式的選擇,中國現代化走上了計劃經濟一大二公的模式。
農村在1951年就開始了合作組的運動,包括毛澤東對山西的批示,對老區合作化運動的批示,要求不斷提高合作化的級別。但在農村搞這個改革,就造成了農村經濟的波動,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視。1953年發出了《關於減縮農業生產和互助合作五年計劃的指示》,提出要縮減農業合作社。當時主管農業的鄧子恢是比較瞭解農村狀況的,他就主張要儘量減低,劉少奇是支援鄧子恢了。
隨後中共中央就連續發了幾份檔案,叫反冒進,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批評急躁冒進情緒,甚至給###的草稿中都說,現在提出一般的反對剝削是不妥當的,允許私人工商業的存在,就會有剝削,農村也應該有一部分的僱工。
這一年的9月,反冒進的運動基本結束了。合作社取消了,農民的情緒也穩定了,農業生產得到了恢復發展。但就在10月,毛澤東對鄧子恢的反冒進整頓非常不滿,所以就兩次同農村工作部談話,提出嚴厲批評,他認為管農村工作的人是對此作了嚴厲批評。他提出辦合作社要有控制數字攤派下去,不能搞大的就搞中的、小的;能搞大的就要搞大的,甚至可以三四百戶一社。“糾正急躁冒進”是一股風,“吹倒了一些不應當吹倒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這方面的工作是“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所謂“言不及義”就是“言不及社會主義、不搞社會主義”,“想從小農經濟做文章,靠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行小惠”。他明確提出到明年秋收前合作社要發展到3萬2千多個,到1957年可發展到70多萬個,甚至一百多萬個,“個體所有制必須過渡到集體所有制,過渡到社會主義”。在這種精神指導下,“反冒進”成果付諸東流,農村又興起“攤派”式的合作化“運動”,農業再度出現某種程度的混亂。面對這種情況,中央農村工作部於1955年春召開了第三次全國農村工作會議,對當前的農村形勢作了認真的分析,提出對農業合作社今後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