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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有頭髮的人尤負有一項更嚴格的責任,那就是盡全力保護自己的頭髮不被他人盜用。
而對它的處理則掌握在我們手中。阿姆斯特朗與偷賣其頭髮的理髮師賽茲莫爾之間的官司,依據的就是俄亥俄州保護名人權利的法律條款。如果法律只保護名人的頭髮而置普通人的頭髮而不顧,雖患不公,卻也事出有因,因為前者有價,有穩定而持續的市場需求。阿姆斯特朗頭髮的買主雷茲尼科夫,就是一位著名的頭髮收藏家。 電子書 分享網站
頭髮大盜(3)
三千煩惱絲,每根1美元
頭髮收藏家雷茲尼科夫的藏品,包括林肯、門羅、愛因斯坦以及拿破崙的頭髮,雷茲尼科夫本人則因收藏世界名人的頭髮被載入吉尼斯世界紀錄並因此而成為名人,不知道他的頭髮( 如果他還有一些的話 )是否也會成為辛辛那提州理髮師們盜竊的目標呢?
名人的頭髮有價,除了因為系出名人,有來頭,另一個原因,估計是名人花在頭髮護理上的投資比普通人要多。成本擺在那裡,售價自然會高。當然,由於頭髮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屬於再生性資源,即使成本投入再多,價值也不能跟阿姆斯特朗去過月亮的頭髮相比。正常人的頭皮上平均約有10萬個毛囊,據此推算出頭髮也有10萬根。若以“三千煩惱絲”計算,阿姆斯特朗的頭髮每根售價1美元,能在永和豆漿買4根粗大的油條了。但是,雷茲尼科夫不知是否想到過,人不能同時踏入同一條河流,阿姆斯特朗登月時隨身攜帶的頭髮,哼哼難道會是同一束嗎?又不是胎毛。
相比之下,雷茲尼科夫其實還不算太冤,此前,貓王的一束頭髮曾被收藏家以7萬英鎊買下。後來,又有人將貓王的一顆“貓牙”連同其一束頭髮以及一張貓王名曲《 Love Me Tender 》金唱片三項打包組合,放到eBay網站上拍賣,起標價10萬美元。
當然,比他們都牛的“毛”,乃是費翔的那一根胸毛,在網上竟以摺合人民幣近4萬元的義賣價格成交。費翔的胸毛雖不十分濃密,但終究是九牛一毛,胸毛賑災,此可謂拔一毛而利天下之楷模。
有要的,就有賣的,不想賣時,就下手偷盜了。不過,每一個人的頭髮大盜,是時間。真正的鬼剃頭,慢性的鬼剃頭,這個專業剃頭的鬼,從我們一出生就不聲不響地跟著我們每天剃幾根,如果阿姆斯特朗不依不饒把官司打到底,如果俄亥俄州保護名人權利的法律條款保護了阿姆斯特朗的權利,證明賽茲莫爾只是俄亥俄州黎巴嫩市的一個小毛賊。
是為己出
“蛻下的皮、剪下的頭髮和指甲”——錢鍾書先生說“這部分身體跟自己隔離得遠了,不關痛癢”。
遠是遠了,但遠之則怨。此類從孃胎裡帶來的“身內之物”,在棄之如敝屣的同時,也一直都存在著敝帚自珍式的擰巴。
普通人的頭髮,一輩子只有倒貼,斷無掙錢增值的份。我從小就超怕去理髮店,哲學上的理由是感覺不自由,失去了“主體性”( 與我後來不愛坐飛機是同一道理 );倫理學上的原因,大概與夏侯�的影響有關,最關鍵的,還是出於對私有財產的天生保護欲。無論如何,因此捱了不少罵,最慘烈的一次,是眾目睽睽之下被老爸抄起傢伙在背後追毆,大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勢。追毆者除擁有“父精母血,不可棄也”之最後解釋權之外,心情也惡劣到極點,因當時紅衛兵小將們正殺氣騰騰地追著給壞分子剃頭,他本人的處境,距離“陰陽頭”想來也就是一莖之隔。
許多年以後,我深信“不知道有多少中國人只因為這不痛不癢的頭髮而吃苦,受難,滅亡”說的就是我,就差滅亡了。我的頭髮一向長得奇快,比兩倍於全球的GDP增長率的全球美髮產品( 380億美元 )的年7%的速度遞增還快。每次坐上理髮椅,理髮師寒暄曰“最近都忙什麼?”時,我都沒好氣地答道:“也沒啥好忙的,還有啥好忙的?一直都在忙著長頭髮哪。”
理髮師賽茲莫爾那筆3000美元的交易,考慮到通貨膨脹以及禿頭的速度,兩相平衡,算算也足夠我光顧十年理髮店,甚至足夠支撐到我這輩子永不再有理髮的需要。其實,早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被動節約型社會”裡,我便已得知某些頭髮也可以賣錢,例如女生的長辮就可賣給有關方面作為演樣板戲的假髮使用,非但如此,就連剪下來的指甲也可以拿到集體所有制的廢品回收站像舊報紙或廢銅爛鐵那樣換些零錢。
剪下的頭髮指甲也可以拿到廢品回收站像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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