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第3/4 頁)
關係,事情一忙就把這事給放下了。
隨後,駱千帆又被顏如玉借用到發行上當發行部副主任,他既要忙普通發行,又要繼續發展小記者,續簽小記者版的出版協議,事情越來越忙,還要抽空和樂天籌備11月底的婚禮。
本來日子放在**月份,沒忙出頭緒來,往後推到了11月底,即便是這個日子,駱千帆也怕不保險,事情太多,太忙,只好把爸爸媽媽接到虹城來替他張羅婚禮的雜事。
駱千帆再也沒有精力關注馬玲和葉茂的事情。
20天以後,國慶節前夕。樂天突然找到報社,把駱千帆拉到沒人的地方。駱千帆那一看她臉色不好看,問道:“你慌慌張張跑到報社來,出了什麼事?”
樂天說:“你還記得上次去新店應聘的那個美術老師嗎?叫葉茂的那個?”
駱千帆說:“記得啊,怎麼了?怎麼突然又提到他?”
樂天說:“他和馬玲有事!”
“別瞎說,你怎麼知道他們倆有事?”
“真的,要不然我也不會專門跑到報社來告訴你這件事情。”(未完待續。)
第253章 馬玲出牆
如果有選擇,駱千帆真不願意相信這個結果,但事實就這麼發生了,樂天親眼所見。
“今天中午下班以後,我去新公司拿東西,在樓下正好看到葉茂上了馬玲的車。上車的時候,葉茂拍了一下馬玲的屁股,動作曖昧,指定有事。
“為了進一步確認,我就駕車悄悄跟在他們後面。馬玲開著車七拐八繞,你才最後去了哪裡?”
駱千帆問:“去了哪裡?”
“去了青花公寓,就是你以前租房子的小區。我一直跟在他們後面,最後馬玲的車停在10幢樓下,倆人下車撫摸親吻著上了樓。我在後面一直跟著,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進了905的門,門一關,一個小時都沒出來。”
“青花公寓905?”駱千帆聽樂天講完,有點吃驚,這麼巧的事,905對面就是906,906是白露租住的房屋,以前是胡菲菲租住的,虹城這麼大,大家都認準住青花公寓了!
“怎麼辦啊,老公!”
怎麼辦?駱千帆也懵逼。老凱太可憐,他對馬玲多好,給她買車,給她買房,給她買鑽戒,老凱對她比對他爸媽還好,這個女人太可恨了。
“你說話啊老公,要不要告訴老凱?”
“告訴他他會瘋的,這種事情誰能接受?”
“姦情生禍害,不告訴他,萬一倆人做出對不起老凱的事情咋辦?必須得告訴他,趁現在沒結婚,一切都可以挽回,而且馬玲那樣的女人沒什麼值得老凱留戀的。”
駱千帆想想也是,這樣的女人,腳踩兩隻船,早甩掉早好。問題是,該如何告訴老凱?怎麼樣才能讓老凱受到的傷害最小?
倆人思來想去,沒有想出好辦法,最後駱千帆一咬牙:“去他娘,乾脆一點,我把老凱約出來喝一場酒,竹筒倒豆子,有啥說啥,甩掉那個女人就算了!”
“這樣真的好嗎?萬一老凱想不開,他會不會跳樓啊?”
“至於嗎?”
“怎麼不至於?你要是對我三心二意,我就跳樓給你看。”
“瞎說八道。”
樂天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要不然,先給馬玲敲個警鐘行嗎?萬一馬玲只是鬼迷心竅,一時糊塗,也好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反正我覺得老凱是離不開她。”
“這樣對老凱公平嗎?”
“想要公平,老凱就得受傷害,這種傷害,說不定一輩子都好不了。”
“想要不受傷,萬一馬玲死不悔改嗎?老凱受到的傷害更大……”
兩個人的討論似乎進入了傷害與公平的死衚衕,回家躺在床上還在討論,大半夜也沒睡著,好容易睡著了,一閉眼就做惡夢,一會兒老凱拎著刀子渾身是血;一會兒跳樓摔在地上,支離破碎……
早上起來,駱千帆疲憊不堪:“算了,我先約馬玲談談吧。”
電話打到老凱的家裡,馬玲接的。“駱駝,你找趙凱,他不在,出海看貨去了,要一個星期才回來。”
駱千帆心裡這個恨啊,怪不得,趁老凱不在家,你就跟葉茂胡來,我要是老凱,我特麼一腳把你踹河裡淹死去。
“馬玲,我不找老凱,你有時間嗎?晚上約你出來吃個飯。”
“喲,嘻嘻嘻,大帥哥約我,太陽打西邊出來了。為什麼請我吃飯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