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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來,不禁讓人受挫。
天氣越來越冷,偶爾還飄點雪花,下點冰雹。大多數時候天色是灰暗的。似是記憶裡童年的冬天,田埂裡是凍得發硬的枯草,有些埋在水塘邊,腐爛了大半,踩上去會有些積水。我們一家冷得縮著脖子,穿著厚厚的棉襖,挨家挨戶去拜年。那時鞭炮禮花之類的都是奢侈品,整條田埂路都安靜得只剩下呼呼的風聲。
我忽然有些想家,到了年關,總是有些思鄉的情緒。我和秦紹說了聲,大年二十九我參加完朋友婚禮,得回老家住兩三天。秦紹不鹹不淡地問了句:“我要陪你回去嗎?”我心想,你要去,也許我爸能拔了管子直接滅了你也不定,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我還想讓我們一家安度春節呢。
所以我白了一眼說:“你和你那夫人,關係再怎麼爛,怎麼說也算是領過證的。兩個國家建交了,領導人還定時會晤一下。你們倒好,到年底了,也不走動,對方死了是不是都得從別人口裡才能知道?過年總得一塊兒過吧。”
秦紹說:“我和她的事情,一言難盡。”
我心想,當然一言難盡了。一言難盡到讓你覺得我們家毀了你的婚姻幸福,現在回過頭來接著毀我的婚姻幸福。
“冤冤相報何時了。”我的另外一個人格突然飄出我靈魂,輕輕地在我耳邊說了這句話。可是我的主人格立刻打消了這樣的想法:不是我不放過他,是他不放過我,我是正當防衛順便報仇雪恨而已。
大年二十九的那天,A市難得出現了太陽。雖然時不時地被層層白雲遮掩,陽光還是慢慢揮灑了片刻。我看著這好天氣,開啟衣櫃拿出了秦紹曾買給我的高檔成衣店裡最廉價的那款衣服。
這是我目前擁有的最高階禮服,能湊活當一下婚禮伴娘的禮服。雖然看著涼快點,和現在的天氣非常地不匹配,但心想婚禮在飯店裡舉行,暖氣應該可以,就沒什麼顧慮了。照照鏡子,覺得全身上下也沒個首飾,顯得一如既往的慘淡和窮酸,只好把唯一的一條項鍊戴上。雖然是有瑕疵的珍珠,乍一看也是個高階貨,撐撐場面還是可以的。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做伴娘,我想也應該是最後一次了。三十歲的老伴娘,聽著都晦氣。
今天天氣好,街上很多人都出門採購年貨。人山人海,車山車海,我穿了套單薄的禮服從賓利車下來打車。司機好言勸我,讓他送我到飯店,我婉言拒絕了。我還不想昭告天下,我被人包養了。再說,開一賓利車去參加婚禮,今天的話題女人就不是新娘,而是我了。我幹不出這麼缺心眼兒的事情。
A市的計程車司機也許也回郊區的老家過年了,車上好不容易開來一輛計程車,也是嗖地迅速開過,一點憐香惜玉的心都沒有。我在風中哆嗦得快要昇天了,只好鑽回賓利車,讓司機幫我帶到離飯店還有一站的地方。
然後我在路邊的門臉裡買了一雙30塊錢的仿耐克球鞋,拎著高跟鞋一路狂奔去了飯店。冷風灌進胃裡,牙齒也被凍得酸起來。我氣喘吁吁地跑進飯店,看見艾靜和劉志碩大的照片放在宴會廳門口時,才喘著粗氣蹲在照片邊上調整呼吸。
頭髮雜亂地貼在汗涔涔的額頭,我趴在照片邊上,想吐又吐不出來,連拿著高跟鞋的手都有些哆嗦。
忽然身子被人小心攙扶起,我回頭一看,竟然是溫嘯天。半個月不見,溫嘯天比之前更瘦了一些。今天大概來參加婚禮,穿了正式的西裝三件套。看到我狼狽的樣子,他已經把西服脫下來替我圍上,我看見他袖口的鑽石襯衫扣在燈光下熠熠發亮。
我想,他現在在公司裡上班,應該也是這個模樣。我見過他穿網球服,穿羽絨服,穿病服,卻唯獨沒見他穿過西服。我很不習慣他穿成這樣,這套西服彷彿是我親手織了一張網,把他牢牢地困在了不適合他的地方。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麼打招呼。他在相隔七年後,終於說出了我愛你,而我卻在那時扣上了電話。無辜純潔的他愛上一個複雜自私的我,受到我的連累,逼他面對他不願意接觸的商業,怎麼想我都是他的災星。一直是我招惹他,現在他被我害成了這樣。
溫嘯天替我撩起額頭上的頭髮,收拾收拾後說:“為什麼穿得這麼單薄?”
我低頭說:“今天我是伴娘,想漂亮一點。”
溫嘯天拿過我手裡的高跟鞋,蹲下來替我脫去那雙廉價的球鞋,又小心地替我穿上高跟鞋。我低頭看見他頭上的髮旋,想伸手去摸摸,手快碰到的時候又停住了。
溫嘯天專心地扣著高跟鞋的扣子說:“本來就很漂亮了,再打扮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