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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不欣喜異常。
逐條看完條約內容後,羅德里格斯的眉頭有皺了起來。因為除了第一條以外,其他的幾條,對馬尼拉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
條約的第二條,要求馬尼拉立即放下武器無條件投降,由臺灣海軍對馬尼拉進行為期兩個月的統治,期間臺灣將對1603年馬尼拉屠華事件中,所有參與其中的西班牙人和當地土著進行逮捕並審判。
第三條,馬尼拉必須支付臺灣兩百萬兩白銀或等價黃金的戰爭賠償。馬尼拉需要以不同的價格將被俘之西班牙士兵贖回。
第四條,西班牙在馬尼拉的海軍戰艦數量不得超過二十艘,戰艦最大噸位不得超過一千噸,總噸位不得超過兩萬噸。
第五條,臺灣商人在馬尼拉擁有經商免稅權,居住權。臺灣商人犯法,馬尼拉當局必須聯合臺灣司法機關共同審判。
這下面的四條,任何一條都是西班牙人所難以接受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馬尼拉只是西班牙人的一個殖民地,西班牙國內根本不會為了一個馬尼拉同意這樣的一個條約的。
“吳,恕我直言,貴方的條件太過苛刻,我們不可能接受。”羅德里格斯無奈的說道。
“這麼看來,貴方根本沒有誠意和平的結束這場戰爭啊子豪,海軍需要多長完成對馬尼拉的佔領。”吳運東冷笑著說道,最後還轉頭向童子豪問道。
“只要得到命令,海軍可以在一天之內完成對馬尼拉的絕對佔領。”童子豪非常配合的說道。
“羅德里格斯,聽到了吧我們對馬尼拉圍而不攻,已經表明了我們對和平結束戰爭的誠意,但是對方似乎對目前的局勢,還沒有足夠的認識啊
我再告訴羅德里格斯一個訊息,據我方探查,馬尼拉城內的西班牙人所掌握的財富,絕對不低於九百萬兩白銀,加上那些當地土著貴族的家產,我想只要我們攻佔馬尼拉,我們就能夠取得更多的財富。”吳運東的語氣威脅意味是濃烈的不能再濃烈了。
“不,你們不能這麼做,我們的財富都是我們的合法經商所得,你們無權剝奪馬尼拉城內西班牙人的財富”在翻譯將吳運東和童子豪的話翻譯出來後,羅德里臉『sè』立即變得慘白無比。如果真的讓臺灣人攻陷馬尼拉,那麼對城內所有的西班牙人來說,都將是個巨大的災難。
“羅德里格斯,告訴我一個理由,我們為不能攻陷馬尼拉。而且你剛才說那些財富都是你們的合法經商所的,那麼請你告訴我,十幾年前的那些華人的財富就不是合法經商所得?為你們就能血腥的屠殺他們,剝奪他們的財產?”吳運東厲聲責問道。
“吳,你可能誤會了。當年的事情完全是因為大海盜林鳳圖謀馬尼拉,我們才會捉拿那些勾結海盜的不法之徒的。”羅德里格斯辯解道。
“哼你認為我很好糊nòng嗎?當年的事情,我比你要清楚的多。雖然當年林鳳的確同你們是敵對關係,但是說那些被你們屠殺的華人都是不法之徒,這就完全是你們的汙衊。他們當中大部分都是正正當當的商人,其中有很多還是我的故識。他們從來都沒有協助林鳳的意圖,你們之所以屠殺他們,還不是眼紅他們的財富”吳運東冷著臉大聲的責問道。
“吳,當年的事情已經十幾年了,而且當年大明的官府也沒有就此事有過說法。現在他們舊事重提,非常不妥,畢竟那件事情和這場戰爭沒有任何關係。”羅德里格斯繼續辯駁道。
“哼臺灣不是大明,只要有我臺灣在,任何人都不能在隨意屠殺我華夏子民之後,依然逍遙於世。”吳運東斬釘截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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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二十章停戰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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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二十一章亡國之兆
三百二十一章亡國之兆
其實所有人都,如果不保證馬尼拉城中的西班牙高層的生命安全的話,這條約根本沒有成功簽訂的可能,所以最終條約簽訂的時候,吳運東做出了承諾,臺灣將不對馬尼拉的『政fǔ』和軍中的高層追究任何當年屠華的責任,並且確保其生命財產的安全。這也是蕭明乾事先示意過的,而且蕭明乾還提出一些罪責較輕的西班牙商人,可以允許其付出一定的財產來贖罪。
經過長大七天的討價還價,最終雙方達成濟北停戰協議。協議的內容如下:
第一,臺灣取消對馬尼拉的圍困,承認西班牙對馬尼拉極其附近五十里範圍內的統治權。
第二,馬尼拉立即放下武器無條件投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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