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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當然,現在還不到九點,還早得很!”才九點,“龐森比”的酒吧夜晚正熱鬧。
“這算是約會嗎?”她問他,語氣閒閒的。
“大概吧。”他回得模稜兩可。
她不再說話了。
到了龐森比,他拉她進了一家酒吧;她讓他牽著,並不排斥這種感覺。
“喝什麼?”他問。
“馬丁尼。”她唯一知道的酒名。酒吧裡竟放著讓人蠢蠢欲動的舞曲,十分教人坐不住。
“馬丁尼。”他轉向女服務生。“另外,給我一瓶海尼根。”
隔了兩桌,有個男的在對她眨眼,陳浪琴笑了一下。傑瑞米突然拍了一下桌子,她驚詫地轉向他,他卻沒說什麼。
她看著他,他不看她;他愈不看她,她就愈看著他。
“你一直看著我幹什麼?”終於,他轉過臉來,冷靜到生硬的表情。
“沒什麼。看你好看啊。”像這種不害臊的話,她像呼吸一樣隨便就可以講出來。講英語的她,有一種大膽。陌生的語言就是有這種好處,再肉麻的話都裹了一層膜似,感覺不到那種難為情與不自在。
服務生送酒來了。她一口氣喝了半杯。
“喝慢點,會醉的。”他的表情開了,對她的喝法搖頭。
“沒關係,反正你會送我回去。”她笑嘻嘻的,又喝了一口。
苦艾和琴酒攪拌成的馬丁尼,喝起來有股辛辣的味道。這樣正好。來一杯醉人的酒液,濃烈、辛辣、酸澀或者苦也好,什麼都好,她就是受不了溫吞。
“你就那麼有把握?”傑瑞米睨睨她,有點惡作劇。
她眯著眼看他,裝一點醉態。
“你知道嗎?男人是種感官的動物。”這句話相信她不是第一個說的。“不過,我倒覺得男人像一杯伏特加,無色無味,卻只要一點刺激,馬上就可以勾得起驚天動地的火熱。”
“你在說什麼?!”他睜大眼睛,有點笑意在眼神裡。
“好話不說第二遍。”她伸出食指左右搖了搖,半仰起頭,臉兒微偏,流出曖昧的神態。
傑瑞米瞪著她。她在勾引,在等他掉入她佈下的陷阱。剛剛,她也對著別的男人微笑眨眼。她知道她的神態是嬌媚的,足以吸引人;她是那樣的自覺,她在試探他。
“那就別說了!”他忍不住抓住她的手,生氣起她那挑逗調情的眼神。
陳浪琴錯愣一下,隨即笑開,就那麼讓他抓著。她又不是在跟他談戀愛,不懂他在生什麼氣。
不管什麼事,比如宗教或者婚姻,經過儀式,就變得鄭重、莊嚴;變得不可褻瀆,不可質疑,有了一種神聖性,成了真理。愛情也是。經過了儀式的轉化,就變得可歌可泣,成了永恆和經典。其實這世間有什麼事是那麼絕對性的?!像這樣調調情,賣弄一下風情不是很好?“原始”才符合人性。那些名詞和儀式不過是人類的矯揉造作。
更何況,他們連戀愛都談不上。
“你在生什麼氣?”她問。
“我沒有。”他否認,仍然抓著她的手。
“好吧,沒有就沒有。”
她想縮回手,他不放;她抬頭看他,他突然傾身逼向她,一字一字吐著冷氣說:
“你實在是個壞女人,很壞很壞的女人。”
哦?!她挑釁地挑挑眉,拿起他的啤酒對嘴喝了一口,再將酒瓶放到他面前,嘴角勾著邪氣的笑,看著他。
他狠狠瞪她一眼,抓起啤酒仰頭便咕嚕喝下去,連同她的口水也一起吃了下去。
旁桌的人見狀拍手叫了起來還吹口哨。這一次,她沒回頭。傑瑞米把啤酒一口氣喝完,丟下一張鈔票,一言不發地拉著她離開。
第四章
一個人的脾氣能持續多久?十分?二十分?一個小時?
第二天,陳浪琴見到傑瑞米時,他仍然繃著臉。說他在生氣也不盡然,但他的表情態度未免太“冷靜”了,氣壓很低,冷靜得像南極的冰大陸。
“吉米,”陳浪琴說:“你不高興,幹嘛還找我出來?昨晚你可以不約我的。”
“別叫我吉米,我的名字是傑瑞米!”傑瑞米有意忽略她。
這男人不應該是這麼小家子氣才對,要不然一開始他就不會吸引她注意。她打定主意,他如果再這樣不理人,她就掉頭走人。
“吉米!”推推他的肩膀。
他當作沒聽到。
“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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