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所長也證實了唐小章的說法,他{無}{錯}小說 m。{'quLEdU}還從側面進一步證明唐小章說法的可信度,在去年的年度考核中,唐小章被市公安局評為優秀片警,唐小章在謝舉人巷工作不到一年,就能記得轄區所有人家所有人的名字,工作單位。不管你向唐小章瞭解什麼人,他都能如數家珍。
關於十七戶人家搬遷的時間,唐小章記得很清楚,因為他和派出所的另外兩個民警參與了搬遷工作,汽車也是他幫助找的,陳家大院四戶人家搬家的時間是一九九四年九月七號上午,外加“謝熙故居”裡面的三戶人家,下午,“謝熙故居”裡面的六戶人家,另外四戶人家是九月八號上午搬的家。這些情況都是有記錄的,幫拆遷戶門搬家會牽涉到一些費用,既然和錢有關,那就得有記錄。
九月七號,九月八號,這個時間從另一個方面證明郭老對死者遇害時間的判斷。前面,筆者已經說過,這個案子和四戶人家的拆遷不無關係。
四戶人家的拆房時間是九月十號至十五號,一共拆了六天,那個年代,拆房子和現在拆房不一樣,經濟發展水平還比較低,在拆房的過程中,凡是能再利用的建築材料,比如說門窗,磚瓦,木料,都用的著,除了斷磚殘瓦和被螞蟻蛀空的木料以外,一樣都不能落下。區房管所管轄的公房比較多,這些房子幾乎全是老房子,所以,要定期進行修葺,修葺就需要門窗磚瓦等建築材料。
關於和案子密切相關的這口水井,從廢棄不用到堆放建築垃圾的時間,唐小章記得很清楚:
一九九四年八月一號,原先住在陳家大院的四戶人家出資掏井,牽頭的人是趙雅儒,大家都感到水質不及附近其它幾口水井清澈,誰也沒有想到,三個掏井工人從井底掏上來一具骸骨,大家嫌水井被汙染,便中斷了陶井,這口水井便被廢棄了。
於是,水井變成了傾倒垃圾的地方。後有人向唐小章反應,往水井裡面傾倒垃圾,時間一長,特別是夏天,垃圾在水井裡面發酵,氣味難聞,影響環境,更重要的是小孩子經常在水井邊玩耍,萬一出事,那可是人命關天的事情,於是,唐小章就帶著幾戶居民將井口封上,將兩塊青石板蓋在井口上的人就是甘得君和門老三。
死者遇害應該是在水井被廢棄之後,這個時間和郭老對死者遇害時間的判斷也比較接近。
至於井沿和井沿下面的長條石是什麼時候跑到井底去的,唐小章就不得而知了。
細心的歐陽平還讓唐小章就案發現場的環境畫了一張草圖,這是很有必要的,時過境遷,而案子的發生和原來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現在,案發現場只剩下一堆廢墟,要想偵破此案,必須弄清楚原來的環境,根據死者遇害的時間,應該是在水井被廢棄之後和拆遷之前——至少是在拆遷的過程中。所有案子的線索和有關資訊,一定隱藏在原來的環境之中。
根據歐陽平的要求,唐小章將案發現場周圍原來的環境繪成草圖。下面,我們就對這幅草圖做一些說明。
陳家大院在“謝熙故居”的南邊,在陳家大院和“謝熙故居”之間有一條路,陳家大院的院門和“謝熙故居”的大門斜角相對——“謝熙故居”的大門偏東一些,陳家大院的門偏西一點。
陳家大院的房子是兩進,前後各有一個小院子,水井的位置在後院。如果到陳家大院去用井水,有兩條路徑,一條是從前院門,穿過趙甘兩家之間的門廳,進入後院,“謝熙故居”裡面的住戶,走的就是前院門;另一條路徑是陳家大院的後門,在陳家大院的西面有一個又長又深的小巷子,叫石鼓巷。
進入巷口,向南走三十幾米,左手和右手各有一扇院門,進入左手院門就是陳家大院的後院,水井就在距離小門十幾米的地方,進入右手院門是崔家大院,崔家大院裡面住著七戶人家,這七戶人家都到陳家大院用水(因為崔家大院沒有水井),巷子裡面一共有四個院落,陳家大院的南邊有一個院落,這個院落沒有名字,一扇小門是進入這個院子的必由之路。這個院子裡面住著五戶人家;崔家大院的南邊也有一個院子,這個院子裡面住著九戶人家;這個院子叫齊家染坊(解放前是一個染坊)。四個院子,只有兩口水井,除了陳家大院這口水井之外,齊家大院裡面也有一口水井,另外兩個院子裡面的住戶不是到陳家大院的井上來用水,就是到齊家大院的水井上去用水。
歐陽平一行五人走出派出所的時候,時間是四點一刻。
歐陽平決定從陳家大院四戶人家開始他們的調查。
警車穿過朝天宮大街,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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