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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和方然相比,雖然兩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換的美人,但卻各有特色,款式不同。
美女有各種流派,比如說有復古派,有現代派,有純情派,有婉約派,還有野蠻女友派,吃飯堅決不自己付錢派等等等等,這個女孩和方然就屬於不同的流派。
至於這個女孩屬於什麼流派,方然又屬於什麼流派,由於作者大人一向粗獷,對於女性美的流派研究不深,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點卻是毋庸置疑的——這個女孩的流派,正是丁逸夢寐以求的那種。
她的美麗讓他有種想上去搭訕的衝動。
其實丁逸想去搭訕,並不僅僅單純因為這個女孩的美麗——美麗的女孩丁逸見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訕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卻想搭訕這個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這個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夢寐以求的那種型。
雖然主動去和陌生女孩搭訕並不是丁逸一貫的風格,但他卻想為了這個女孩放棄他的慣有風格。丁逸也知道,斯文裝B派現在不流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風格改為情場野獸派吧?他在心裡鼓勵著自己。
如果他現在還沒有女朋友的話,丁逸或許真的就會主動上前搭話了。雖然到目前為止,他還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他的潛意識卻在極力促使他去這麼做——去和這個女孩搭訕,要來她的電話號碼,約她出來吃飯,進而再向縱深發展,最後,成功地將她泡到手。
在看清這女孩的面孔時,丁逸似乎被電擊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吸引到她的身上。就在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已經喜歡上了她,還是“深深”地喜歡上了她。
這個“深深”的程度究竟有多深,由於作者大人沒有隨身攜帶皮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深達多少米,不過本書是一本小說,也不是什麼科學讀物,所以也不求精確,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們只需要知道丁逸第一眼看去就“深深地”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就可以了,至於有多深,深達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書不做考慮。
為什麼不讓我早點見到你呢?為什麼不讓我在和方然確立關係之前就見到你呢?
在這一刻,丁逸在責問著上天,同時,也在責問著作者大人。
我是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為什麼你不好好照顧我呢?為什麼你不早點安排我和這位姑娘見面呢?
不過,在本書中和作者大人公開叫板是一件極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深究下去,只得在肚子裡埋怨了幾句就作罷。
恨不相逢未嫁時,這是丁逸看到這個姑娘時腦海裡適時出現的一個成語,這個成語非常恰當地反映了他此時的心境。
雖然丁逸和方然現在僅僅是男女朋友關係,又沒有結婚,他和方然之間並沒有法律的約束,一個未娶,一個未嫁,都算是自由身,再說,即便結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約束,還可以選擇離婚嘛,但丁逸到目前為止還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他認為自己已經和方然確立了關係,既然兩人已經發生了實質上的關係,已經發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應該相互負責任,就不該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當他在看到這個迎面走來的美女時,他對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滿了怨恨。
就像一個生性嗜酒的人用盡全部精力去尋訪某種傳說中的美酒,想去品嚐它,但卻始終沒能找到,讓他以為這種美酒只是一個傳說,今生再也不會見到時,他卻得知自己已經深度酒精中毒,只要往他嘴巴里滴上一滴酒精他就嗝屁,一聞到酒的氣味就會暈厥,他不得不斷了對美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時,這種傳說中的美酒卻出現了。你說,在這種情況下,他會不會埋怨造化弄人?為什麼不在自己沒有深度酒精的時候能發現這種美酒呢?
此時丁逸的想法和這個酒痴的想法是一樣的。所以在他心裡既埋怨了上天又埋怨了作者大人。
本來丁逸是相信一見鍾情的,並且希望和自己的初戀一見鍾情。所以他打算為他的一見鍾情而守身如玉,但經歷了二十幾年的處男生活,在他的經驗裡,並沒有發生過一見鍾情的事,當他以為一見鍾情只是小說裡的故事,於是向現實妥協,和不是一見鍾情的方然確立了關係之後,在今天,他發現,他的一見鍾情的物件卻突然出現了。
就是眼前走來的這個女孩。
無可理喻。丁逸從來沒有過這種感受。自己見過的,接觸過的美女也不算少了,但這麼讓他一眼看上去就喜歡上的,還是第一次。
這種感受,就是自己夢想中的那種感受。
一見鍾情。
作為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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