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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丁逸入獄之前,最起碼在她過生日的那天晚上,丁逸被人痛毆的那天,方然應該並不知道這件事的。
如果她那時已經知道的話,依照她當時的性格,她一定會當面質問丁逸的。
但她當時並沒有質問丁逸並且表現如常。事實上,在丁逸那晚被小安流氓小團伙毆打羞辱之前,方然一直以為她是丁逸的“南博萬、歐力又”併為此幸福、陶醉。所以,方然應當是在丁逸犯事之後、在這次遇到丁逸之前的這個期間裡,才得知了丁逸和孫蘭曾經偷過情的事實。
又會是誰告訴她的呢?在丁逸的印象中,這件事應該是他和孫蘭之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除了一些本書中沒有名字的群眾演員,如他們偷情那天所住的酒店的服務員等閒雜人等以外,是沒有人知道的。
按常理分析,這些群眾演員,是不會將這訊息告知方然的。
因為這是損人不利己的事嘛,傻蛋才會幹呢。
再有,即使這些服務員是真的如假包換的傻蛋,她們就愛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但她們既不認識丁逸和孫蘭,當然不會知道開房的丁逸和孫蘭是偷情關係還是男女朋友關係,並且也不認識丁逸和孫蘭偷情事件的受害者——即丁逸的正版女朋友方然,所以她們是沒有機會將這訊息告知方然的。
難道孫蘭良心發現,覺得私下裡和丁逸偷情是可恥的行為,為了讓自己的良心得到一些安慰,於是主動向方然坦白了?
丁逸又看了孫蘭一眼。
孫蘭仍然是紅裡透白。看她的表情略顯尷尬,從她的神色來看,似乎並不是她主動坦白的。
再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已被人民群眾解讀為“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意即老老實實坦白了並不會被從寬,而是將受到更為嚴厲的懲罰,孫蘭作為一個社會中人,當然也明白這其中的真諦,除非萬不得已,她是不會主動向方然坦白的。
表演到忘情處,方然已進入了目中無人的狀態,所以對丁逸的問“你是如何知道的”這句話她是充耳不聞,仍是本著以我為主的精神,繼續追問著丁逸,想從他口中得到一個確切的答案:“我只想聽你在我面前說一句,你是不是和孫蘭發生了被人民群眾譴責被正義之人唾棄被有識之士鄙夷的偷情行為?”
雖然丁逸剛才說的那句話中,問她“你是怎麼知道的?”說明丁逸已經變相承認了他和孫蘭偷過情的這麼一個事實,但方然仍要從丁逸的口中明白無誤地將這事實說出來。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但為了使本故事能夠順利地進展下去,再加上丁逸看孫蘭的表情,想來即使她沒有主動向方然坦白,但也在方然的威逼利誘之下,已全部招供簽字畫押了。攻守同盟既然在沒來得及建立就已被方然攻破,自己徒勞地抵抗已沒有了意義。不如早點招了,還能混上個“態度好”的評語,於是丁逸不得不艱難地說:“是的。”
“為什麼?這是為什麼呢?”方然以“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的態度,繼續追問著丁逸。這說明她很想知道事情的答案。看來,和丁逸分手了這麼多年,她勤學好問熱愛探究真理的優點還是沒有改變。
“難道你連‘窮寇勿追’這個成語都沒聽過嗎?我已經招了,你卻還在這裡不依不饒。”丁逸在心裡埋怨著方然:“再說你連窮寇都要緊追不捨,如果是富寇,那必然會捨命緊逼了。這麼咄咄逼人,真是一點後路都不給自己留。”
但既然方然已經問了,自己也不能不回答,丁逸眉頭一皺,咳嗽了兩聲,然後就計上心來。
“這個……這個……這件事,你問過孫蘭了嗎?”丁逸企圖轉移鬥爭焦點。
但他的醜陋行徑被方然輕易識破:“不要轉移視線,你要老實談談你自己的問題。”
看來躲是躲不過了。這個問題,如果在平時,丁逸或許會說一說老話套話,但今天在喝了“萬歲萬萬歲”的酒之後,丁逸忽然有了一種想說實話的衝動。
是不是這種“萬歲萬萬歲”的酒有讓人說出心中想說但平時不敢說的實話的功效,丁逸不是化學專家並不知道,可能伊拉克的化學阿里,透過分析這酒的分子式或許能得出正確的結論,丁逸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理應不知道。但他從方然的表現來看,似乎此酒確有此種說實話的效果。因為在方然絕對清醒的情況下,她是絕對不會當著孫蘭的面問丁逸“是不是已和孫蘭成功地偷成了情”這個難堪的問題的,即便她要問,她也不會說出“你們偷情的原因,是不是因為我的技巧不夠好?”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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