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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沅並非一個多麼清廉的人,他乃乾隆二十五年進士,殿試第一、狀元及第。為人文采是極好的,做人也很是圓滑,為了以證清廉他特意離京時就公告,到了卻“不宜違諸公之意”的參加了洗塵宴,擺的姿態就很明確:明面上你們都別亂動,私下裡我也不會不近人情。
畢沅從翰林院修撰做起,曾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安肅道道員、陝西按察使、陝西布政使、陝西巡撫、到如今的兩廣總督,其中有起有落曾從一品降為三品,就是因為在任陝西布政使時整壓甘肅內亂,甘肅的一些州縣謊報災情、冒領濟糧,他未據實參奏。
所謂的別人謊報災情我未據實參奏其中貓膩很大,說白了他定在其中收受好處若干。因此乾隆皇帝讓他自行定罪時,他自請罰俸五萬兩白銀,被降了級,卻仍官居原職。
說道罰俸,這五萬兩明顯又是個破綻,乾隆朝一品大員年俸不過180兩銀子,加上甘肅一地布政使的養廉銀子7000兩不過也就一年7180兩而已。畢沅早幾年做得是京官,那可是隻有年金沒有養廉的,直到外放陝西按察使才開始有一年4000的養廉銀子。然而無論是四千還是七千都是賬面上的,實際養廉銀子層層剋扣下到手裡絕對沒那麼多。因此畢沅做到出事罰俸時按道理能有個三四萬的身家就不錯,竟然能毫不肉疼的隨意拿出五萬兩罰俸銀?說出去誰信啊?也就皇帝老兒信
乾隆皇帝本人就很喜歡罰俸養廉銀子,因為罰了的錢那不是進國庫而是進內庫的,於是乎很多原本應該參罪的大臣往往出了事都以自請罰俸了事。對於罰了銀子的官員則一般都會網開一面啦,小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得了,比如小貪小汙之類。
扯遠了,我們再回到畢沅這位沽名釣譽的文人大臣抵達廣州當日,參加完了同僚下屬的洗塵宴,他便開始秉燭夜書禁菸事項,以示對皇上委派差事的重視。
第二天,總督府衙門口貼出了火熱出爐的《禁菸通告》,通告先從內部人開刀,提出了幾條最新政令。
首先是搜查,廣州自即日開始舉行鴉片大搜查行動,官府分批分次搜查百姓家,百姓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搜查,凡搜查出鴉片和煙具的,則罰沒家產等等。
其次是舉報,歡迎大家互相舉報,舉報有獎,下級可以舉報上級,上級倒了舉報成功者則可越級提拔……
最後是連坐,親屬連坐和近鄰連坐,若有人對鄰居和親屬抽鴉片不舉報的,則查出一家連坐五服。
於是乎廣州一時間被攪的烏煙瘴氣,一個月不到就查獲煙膏五十萬兩、煙槍三萬餘根,抓獲吸鴉片和販賣鴉片者三千餘人。
廣州府牢獄人滿為患,至於其中多少是真煙販多少是交不起免災銀子的人那就無從得知,有人公報私仇相互誹謗、有人窺視他人財富惡意造謠,反正不少人在鴉片大搜查行動中發了財升了官肥了自己。
第二個月,畢大人接著將矛頭指向了十三行,指責他們裡通外國,以鴉片毒害本國人民騙取皇上的銀子。
這個帽子扣的可不小,十三行的人的的確確多少都參與過鴉片走私行當,但是若論大頭,那絕對不是他們,畢竟他們都是明面上的行商,而鴉片是不可能公開銷售的。可如今畢大人既然將板子打在了他們的身上,作為地位低下的商行也無處伸冤,於是不少識相的商行就私下裡表示願意繳納“罰金”以贖罪。
畢大人將他們教訓了一頓,緊接著表示光有贖金還不夠,他們必須立刻向洋商們再次申明鴉片貿易的違法性質,並令洋商繳出所運鴉片,否則抄產入官不說,本大人還要你們的腦袋
這下子十三行的人怕了,他們很悲憤,你說這叫什麼事吧?要洋商繳出鴉片,卻拿自己十三行的人做人質,不繳鴉片不是殺洋商的頭,而是抄十三行的家殺十三行的頭?
當然他們此時是無法與畢大人爭論的,畢竟大清帝國多少年來的規矩就是這樣,不跟你講道理,只講政策。
政令下達必須執行,以三天為期時間相當緊湊。十三行的人立刻找上了洋商夷人館,傳達了皇帝代言人畢大人的意思。
實際上畢大人來廣州查鴉片的事早就連洋商都知道了,清帝國的交通委實不方便,從畢大人離京到抵達廣州,足足走了三個月,該知道的人早就知道了,而且不但知道還做好了準備。
在洋商們看來,無論是畢大人還是需大人,那都是大清朝的大人,大清朝的大人骨子裡都是要錢的,所謂沒什麼錢辦不得的事。
他們已經為大清朝的各級官員們都定了個標準價,一品大員多少銀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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