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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感覺連天地都在旋轉。
光是始皇就已經夠可怕的了,而現在還有一個比始皇更厲害的傢伙,並且,他隱約間察覺到了一些東西,而這些東西無是他不願意去相信,也不願意承認的。
哆嗦著嘴唇,瑞克顫抖的問:“傳承者是從哪裡來的?他是什麼時候出現在荒原上的?”
“傳承者以前從未出現過,是七天前庇護之神蘭狄絲迎回的王者,而他所達到的第一個部落,就是我們那巴。”
“……”
現在,所有的真相都明瞭了。瑞克已經不需要再問就知道這一切的原委了,這名蟲人口中的傳承者不是別人,正是瑞克一路追趕的背影:莫亞。
正是他,讓原本沉寂的阿爾曼斯荒原再次沸騰起來,是他將人類的智慧帶給了這片原始的荒原。
只是,瑞克不明白,莫亞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而他又是何時變成了那個連始皇都要心悅臣服的傳承者,他不明明是個人類嗎?怎麼可能成為始皇這種天外來客認可的同族,還是同族中的帝王?
這一切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十二部族(下)
手機電子書·飛庫網 更新時間:2009…12…4 0:14:33 本章字數:3338
阿爾曼斯荒原,這條橫貫荒原的巨大河流被命名為:而瑞克此刻正孤身一人沿著岡底斯河一路向東,前往聖巢所在的方向。
他已經在那名蟲人俘虜的身上得知了足夠的訊息,比起一開始對於阿爾曼斯荒原的陌生,至少現在他已經得知了荒原上的勢力分佈等大致的情況。
在荒原蟲人一概的理念中,東方是神聖的,所以越是強大的部落便越是靠近東方。
而位於荒原最西面的那巴部正是因為是最弱小的部落,所以自荒原西面絕望海峽而來的莫亞及蘭狄絲,才會將他們選為第一個目的地。
而按照時間推算,莫亞與蘭狄絲比瑞克早到七天,而在那巴部中,他們整整逗留了一天,用來教導部落中的人學會製作鎧甲,以及幫助那巴進階為那美克人。
如果在人數較的那巴部,莫亞和蘭狄絲都需要花費了一天時間的話,那麼在其他更大的部落,莫亞所花費的時間也必定不會少,所以瑞克推算,莫亞目前的位置應該在第五或者第六個部落之間,而離他抵達聖巢還有將近一半的路,如果算上未來他需要在部落中消耗的時間,瑞克完全可以搶在他迴歸聖巢之前截住他。
雖然在半路截住莫亞後,克依然沒有自信戰勝蘭狄絲,不過比起擁有十一位始皇的聖巢,這顯然已經是一個相對穩妥的辦法了。
此刻,他沿著:底斯河一路飛奔,密集的牧草絲毫不能阻擋他的行動,他就猶如幽靈一般在牧草的縫隙中穿梭而過,無論速度多快都不會傷到任何一根牧草,遠遠往去,只能看到牧草在勁風下微微一彎,他的身影便已經飄然遠去。
這已經是鬼步運用到致的表現了,哪怕是亞瑟,在鬼步的造詣上恐怕也不可能會比現在的瑞克更高。
而克之所以選用這種行進方式,也是有他的顧慮在內。畢竟,根據那名蟲人俘虜所說,所有的部落都坐落於靠近岡底斯河邊的森林內。所以,十二個部落的領地其實就是沿著岡底斯河排成一線,雖然其中有南岸和北岸之分,不過以部落的人口而言,如果那巴部已經把他的訊息散佈出去,那麼在整條河岸邊都會佈下嚴密的防線,使他變的寸步難行。
同時。阿爾曼斯地沙礫型地質使得地面很容易留下行走地痕跡。而部落中地蟲人全部都是最優秀地獵人。所以任何地蛛絲馬跡都可能為瑞克引來一大幫難以應付地追兵。
基於這一層考慮。瑞克在與時間地同時。還不得不兼顧於自身地隱匿性。這對於他所擅長地鬼步來說。無是最好地舞臺。
現在。他一日夜地飛奔。已經使他遠離那巴部落所在地領地有足足上千公里。而且一路上。幾乎就沒有留下任何可以暴露他蹤跡地痕跡。他非常自信。哪怕是最優秀地獵人。也沒辦法在毫無痕跡地荒原中。將他找出來。
直到荒原地紅日從地平線地盡頭升起。瑞克才停下了他彷彿永遠不知疲倦地雙腿。小心翼翼地來到岡底斯河邊休息一會。
目前。他所處地這個地位早已不是那巴部地領地範圍。在一路狂奔地同時。他曾經特別注意了一下荒原遠處那連綿不斷地森林。從森林邊緣處地痕跡來看。這裡應該已經是第三個部落地領地了。如果行進速度順利地話。他應該能夠在兩天之內。追上莫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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