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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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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去相親了!”

“死小子!”某人很不幸地被拍了一掌,“你說,那些女孩哪個不好了,你又沒看過,說不準真的遇到一個你喜歡的呢?你就不能試著交往看看嗎?不然,你自己去追一個來給我看啊,證明你不是那一系,為娘我就放過你!”

“媽!我很忙!又要讀書又要上班,哪有那個美國時間。喔!不跟你說了,我——”

“站住!”某人很不幸地被逮到,“今天不說清楚,你休想出門去!不然就上你律師所去說好了。”

這招果然厲害,只見“受害人”當下很沒志氣地乖乖站在原地。

是非之地,還是避之為上策,我正想偷溜出門,卻還是慢了一步——

“二丫頭,早餐在桌上,你跑去哪?快過來吃!”

哦!好慘!

我的媽媽,設計師媽媽,享譽服裝界的設計師——羅清音。

“你說,你給我說清楚!你到底什麼時候要交一個女朋友?你給我說個清楚明白,我就不再叫你去相親。”

為什麼我覺得媽的口氣有點像捉到老公外遇時的那種口氣呢?她在逼婚嗎?我忍不住地朝“受害人”投去同情的目光,卻被他逮到了。

“啊!小舞,我問你,你昨晚又拿我的法律辭典去打蟑螂了對嗎?”

我的大哥,可憐的“受害人”,法律界鼎鼎大名的律師——方時風。

呵呵!呵呵呵!我傻笑著準備應付過去。那些書又厚又重,用來打蟑螂最好不過了,只是,他瞪得我實在心虛,如果我沒看錯的話,他眼神裡的意思是:快!快救我!

我實在很想見死不救,但既然他都用“辭典”威脅我,我也只好捨生取義了,別說我沒念親情哦!再說,距離樓上“發火”的時間只剩幾分鐘了,我也得趕快閃人了。

“大哥!”我很沒誠意地懺悔,“我承認,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有意的。”

然後,我意思意思地往外跑去,他意思意思地捉起桌上的油條,邊吃邊追過來說:“你站住!你別跑,我跟你沒完!”

“小風!小風!你又用這一招,你給我站住。”

我一路跑出客廳,來到外面的“安全地帶”,大哥也追了上來。

“死丫頭!”他當下翻臉不認人,不客氣地瞪我,“下次再亂拿我的辭典,殺無赦!”

這算不算過河拆橋?

我挑眉,“別忘了,蟑螂救了你一命!”

對啦!他們不知道的就是我有這麼一家子親人,他們也不知道我擁有一張計算機專業大學文憑,他們更不知道,我就住在半山別墅區。

這一帶,只有年薪過百萬的人才住得起。

我並不是在炫耀我家多有錢,而是說出事實。當初我們一家子擠在百來平方米的公寓裡,照樣也過得很好。假如不是爸爸不當教授而改行去當作家,媽媽又常年把工作帶回家,讓家裡變成了第二個工作室,當時我們又還在讀書,爸媽怕影響了我們的學習,才會在鄰居扔花盆抗議我們一家吵鬧之前搬進了半山別墅。現在好了,就算爸爸偶爾遇到創作瓶頸而“狼嗥”時,或者媽媽跟其他創作成員因意見不合而大聲開辯論會時,都不會有鄰居猛按我們家門鈴,或者我們三兄妹輪流上物業管理處去聽“政治課”了。

我在這裡住了快十五年了,除了林立的一幢幢華宅,這裡的景觀還真是優美,十五年來百看不厭。沒有城市的喧囂,每天不必聞著渾濁的空氣,早晨總是在一片蟲鳴鳥叫聲中醒來。我偶爾也會出來晨跑,呼吸著山林中清新的空氣,漫步在綠茵中,每次總是讓我感覺很輕鬆,我知道,這種美好的感覺,就叫自由。

一直都很慶幸,父母把我們三個教育得很好,並沒有因為寬裕的生活環境而養成驕縱的個性,我們總是隨性而活的,當律師是大哥自己的志向,當醫生是小雨自己的興趣,爸媽從來都沒幹涉過我們,就連我在公司當小妹,他們也從不在意。我們家不專制,有什麼重大事件,總是全家開家庭會議,說出各自的主張,然後投票決定,只要年齡超過八歲以上,就有發言權。我們三個就是在父母這種民主、自由的環境下長大的。

我不知道別的普通家庭怎麼樣,但是,在對比這一區的豪門世家子弟後,我覺得我們三個是幸運的。

愛炫耀、經常擺出高人一等的姿態、虛偽的笑容,我並不懂他們的標準。晚出早歸,在燈紅酒綠的世界中游蕩,那種生活讓他們覺得滿足、自由嗎?如果是,這種沉迷的滿足又是什麼?我不懂。

當然,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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