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四章 旅順戰前會議一(第1/2 頁)
東洋馬關,春帆樓。
下午點。
清日雙方開始第三次談判。
因為李鴻章在接引寺養病,清方代表有李經方,伍廷芳,羅豐祿,馬建忠四人出席。
日方代表有陸奧宗光,伊東已代冶、井上勝之助、中田敬義、陸奧廣吉、楢原陳政幾人。
在談判中,陸奧宗光提出進行逐條進行議商的辦法,也就是前一條假如不能達成共識,下一條就不能進行談判。
東洋妄想用這種方法,取得談判中的絕對主動權,逼迫大清逐一滿足其欲壑。
對於東洋這種不要臉的提議,李經方四人頓時愕然,竟而憤怒。
李經方強壓著火氣,和陸奧宗光辯說道:“締結和約,茲事體大。除非閱讀全部條款,不足窺其全貌,從而難有分別討論細目之便。誠如歐幾里得所云:凡事物均由部分組成,若不就其整體而思,亦無從決定其部分。和款各條相互牽連,今不閱讀全部條款,如何能逐條表明意見?”
陸奧宗光被李經方駁得語塞,這事兒也就是東洋拿著無恥當個性,欺負李經方稚嫩,想訛詐一下李經方。
在李鴻章中槍以後,東洋透過主動停戰,好不容易取得了西洋列強的讚許,此時陸奧宗光倒也不敢撒潑,以免傳出去被西洋列強恥笑。
陸奧宗光只好同意出示全部合約底稿,然後卻又強硬的提出,在出示全部合約底稿以後,中方須在三日或四日內答覆。
‘或將約內各款全行承允,或將某款更行商酌。’
無奈下,李經方只好屈服同意。
心中大喜的陸奧宗光,隨即命令井上勝之助和中田歌義,將和約底稿送致李鴻章處。
不久,這份由東洋起草的合約底稿送達接引寺李鴻章床前。
東洋提出的和約底稿,其主要內容是:
一、中國認明朝鮮國確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
二、中國將盛京省南部地方、臺灣全島及澎湖列島永遠讓與東洋國;
三、中國賠償東洋軍費庫平銀三萬萬兩;
四、中國已開通商口岸之外,更開順天府、沙市、湘潭、重慶、梧州、蘇州、杭州七處為通商口岸,東洋國臣民運進中國各口貨物減稅,免除厘金,並得在中國製造一切貨物。
李鴻章在接閱到日方提出的和約底稿以後,忍著眼痛仔細看去,不禁‘為之愕然。’
雖然之前他早就預料到東洋‘所欲甚奢’,但還未料到苛酷到如此程度。
這份底稿和山海關未陷落前,從英國那裡傳出的條件大同小異,不過更加苛刻而已。
之前只是要遼東半島,現在整個遼寧奉天以南,東洋居然都想吃進去。
還有新的‘東洋國臣民運進中國各口貨物減稅,免除厘金,並得在中國製造一切貨物。’則是更加過分!
看得心驚的李鴻章,急忙邀請科士達相商,科士達看了以後,也覺得東洋簡直是在開玩笑。
隨機建議李鴻章電告燕京,請於英、俄、法三公使,共同商議對策。
號傍晚,李鴻章分兩次將日方約稿條款,以密電的形式電告通州,轉呈總理衙門。
在電報裡,李鴻章把科士達的意見相告:“東洋所索兵費過奢,無論中國萬不能從,縱使一時勉行應允,必至公私交困,所有擬辦善後事宜,勢必無力籌辦。且奉天為滿洲腹地,中國萬不能讓。東洋如不將擬索兵費大加刪減,並將擬索奉天南邊各地一律刪去,和局必不能成,兩國惟有苦戰到底。以上情節,並祈密告知三國公使。至東洋所擬通商新約詳細節目,一時務乞勿庸告知各國,恐見其有利可沾,彼將協而謀我。
當夜,慈禧急召樞臣商議,在議事之前,慈禧就定下基調,要‘需速成,早解燕京之困。’
在朝堂上面,翁同龢力言臺灣不可棄,與禮親王世鐸、慶親王奕匡,因為條約事宜,發生齟齬對辯。
慈禧聽得心煩,就懿旨命令禮親王世鐸、慶親王奕匡,和幾軍機連夜去恭親王,詢問意見。
隨後,心裡基本有定數的慈禧,下令退朝。
當夜,世鐸,奕匡,翁同龢,孫毓汶,徐用儀,李鴻藻,剛毅,榮祿,一群大清皇族大佬在病榻前問計也不知是真病還是假病了的奕欣。
其間,孫毓汶力爭須和,並言:“‘戰’字不能再提。”
翁同龢和剛毅聲言,東洋條件過苛,斷然不能答應簽約。
世鐸,奕匡,兩位王爺一聽就‘毛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