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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六個月,還是沒有他的任何訊息,就像他失蹤的夜晚那樣神秘。父親會不會已經死了?”
部落格第四篇,已經跨越到了2006年2月14日——
“情人節,我一個人在街上閒逛,沒有女朋友,也沒有男朋友,誰會喜歡我呢?”
看來古英雄與高能還真是有許多相似之處。
部落格第五篇,2006年4月5日——
“清明節,跟著媽媽去給爺爺掃墓,我忽然問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媽媽,我的墓什麼時候造好呢?”
這句話簡直令人絕望,是什麼原因讓24歲的年輕人想到自己的墳墓?
接下來部落格第六篇,2006年9月19日——
“夢,我又做了那個夢,回到十五歲那年,跳到黑色的水中,救起那個盲人少女。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感覺自己是個英雄。”
啊,那個夢,自從我甦醒以後,也經常做這個夢。
夢是唯一沒有斷裂的記憶,在失憶以前和以後,這個夢永遠都無法被抹去。
奇怪的是,部落格看到這裡,卻沒有半個字提到蘭陵王,也沒有提到過藍衣社,更沒有任何與面具相關的內容。也許,我以前隱藏得實在太好了,就連這個只是寫給自己看的部落格,也不洩露半點秘密。
第七篇,也是最後一篇部落格,2006年10月25日,距離那個致命的時間愈來愈近——
“假如我死了,請在我的墓碑上,刻下這樣幾行歌詞:
別哭,我最愛的人
今夜我如曇花綻放
在最美的一剎那凋落
你的淚也挽不回的枯萎
別哭,我最愛的人
可知我將不會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我的眸是最閃亮的星光
是否記得我驕傲地說
這世界我曾經來過
不要告訴我永恆是什麼
我在最燦爛的瞬間毀滅
不要告訴我成熟是什麼
我在剛開始的瞬間結束
這是鄭智化的《別哭,我最愛的人》,希望在我死的時候,能夠有一個我最愛的人,來到我的墳墓前為我唱這首歌。”
別哭,我最愛的人?我以前有最愛的人嗎?現在還有嗎?
當即下載這首鄭智化的歌,用端木良的電腦放出來,晚上沒人時把音量調到最大,整個樓面飄蕩夜半歌聲“別哭,我最愛的人……”
這個滄桑與沙啞的歌聲,伴隨絕望的情緒,幾乎走向毀滅的盡頭。卻在每一句的字裡行間,透露著對生命的無限眷戀,“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螢幕裡的古英雄部落格,照亮我被替換成高能的臉,聽著那生離死別的激情,彷彿對這個世界道別。
突然,手機鈴聲響起,接起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
“Hello!我是莫妮卡!我回到上海了,現在就想見到你!”
半小時後。
我見到了莫妮卡。
五星級酒店48層總統套房,站在奢侈的落地大窗邊,可以俯瞰黃浦江的九十度大轉彎,迎面就是軍刀般鋒利的環球金融中心。整個上海都匍匐在腳下,神秘霧氣繚繞夜空,不夜燈光柔和了許多,銀河似的鋪在水泥森林上。只有一塊巨型電子螢幕,依舊頑強地閃爍著汽車廣告,紅色光芒穿破夜霧,自下而上地射映我的臉——高能的臉。
落地玻璃邊還有一張臉,美麗的混血兒的臉,一千年前絲綢古道上雅利安人與華夏人的臉,比這個夜晚的霧氣更加神秘的臉。
她的中文名字叫孟歌,英文名字叫莫妮卡,三個小時前剛從美國飛到上海,住進酒店房間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我打電話。
時針,走到深夜十一點整。
這樣的曖昧時刻,匆忙讓我來到她的房間,地上還堆著跨越太平洋而來的行李,以及她疲憊而焦慮的眼神。
她從背後抱住了我。
手足無措地往前掙脫,應該是窗戶擦得太乾淨,我的額頭重重撞到了玻璃,忍不住哎呀一聲叫出來。
“小心!”
莫妮卡揉著我的額頭,而我尷尬地縮回去,極力掩飾慌張:“沒事!我沒事!”
“騙人!你要是力氣再大點,我看這窗戶就要被你撞碎,到時候我們一起摔下去,明天的報紙上就會說——‘五星酒店離奇命案,一對鴛鴦殉情墜樓!’”
我終於苦笑了出來:“沒想到你的中文水平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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