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4 頁)
”這已是莫妮卡做飯的最高水平,卻是我這一年來最豐盛的早餐。
吃完,飽飽地躺在佳人懷中,她的臉頰摩擦我的鬍子,發出銀鈴般的笑聲。
她開啟隨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傢伙。
“手槍!”
看著這把黑色的金屬,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發屍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國的手槍,冰冷地頂住我的額頭。
“你怎麼會有這個東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靜:“當然是真傢伙!保鏢給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來的話,這東西或許有用。”
“槍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開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歲就拿到了持槍證。”
“我從摸過槍。”
想起阿帕奇頂住我腦門的傢伙,心裡有種莫名的恐懼。
“我教你!”
沒等我反應過來,她已將沉甸甸的槍塞進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彈匣,卸下子彈再裝回去,將彈匣送入彈匣倉,拉套筒將子彈上膛。
機械地完成這些動作,最後被她抱住雙手,抬起來對準廚房牆壁,掛著一面飛鏢靶心。
“當心!”我的冷汗出來了,“你不會真的開槍吧?鄰居聽到會報警的!”
莫妮卡並不理會我的警告,迅速幫我校好準星,三點一線直指靶心十環。
“砰!”
不是槍聲,而是她嘴裡發出的聲音,隨後是輕輕的笑聲。
我這才喘出一口粗氣,趕快把手槍放下來:“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難該。”
“別生氣嘛!我天生膽子就大,老爸說我前生是個男孩。”
“那我們現在搞斷背嗎?”
“切!”她對我做個個鬼臉,“你會用槍了嗎?最後只要摳下扳機,子彈就會旋轉著飛出槍口,打穿對方的腦袋。”
“我會了,但不到最危險的關頭,絕不會隨便拿出來的。”
“沒讓你端著槍滿大街亂跑。”她給槍上了保險,小心放在槍套內,別在我貼身口袋裡,“試著走一走,會把腰磕疼嗎?”
“沒有,只是冷冷硬硬的,像身體里長了個東西。”
“什麼叫槍?本老不就是這樣嗎?”
她說得我有些臉紅,無奈地退到客廳,隔著窗簾看著外面,安靜的街道空無一人,我們還未被發現。
莫妮卡追到我身後,雙手繞過我的胸口抱住,柔聲問道:“你有沒有計劃?”
“有。”
“快點告訴我啊!”
“擺脫通緝的唯一可能,就是找出真正的殺人兇手,為自己洗刷清白。”
“怎麼才能做到?”
我看著窗簾縫隙間的天空,喃喃地說——
“重返殺人現場。”
下午。
天色難得陰沉,秋風捲起落葉,街頭更見蕭瑟。
莫妮卡開著一輛租來的福特車,坐在她身邊的人則已完全換了模樣。
副駕駛側的反光鏡,可以照出我的半邊臉,幾乎全被金色絡腮鬍覆蓋,只剩下一雙中國人的眼睛。
一路有不少警車巡邏,搜尋範圍已擴大到城市,差不多每個便利店門口,都張貼著我和童建國的照片。有個警察特意朝我們多看幾眼,但誰都沒把我們攔下來,全拜我的這身裝扮所賜。
車子在城市邊緣停下,依然是荒蕪人煙的道路。大風吹來漫天黃沙,整個事業霧濛濛的,籠罩著兩棟孤獨的公寓樓。
殺人現場。
一年前的黑夜,我被人欺騙來到這裡,踏上這棟灰暗的樓房,墜入萬劫不復的地獄。
一年後的下午,我和莫妮卡悄然來到,遙望風沙中的承包,但願有通往自由的鑰匙。
雖然,白天和晚上相差很大,但讓人不寒而慄的感覺,卻始終未曾改變。也許有某些被忽略的痕跡,也一直沒有消失過,這也是我現在唯一的希望。
莫妮卡照舊是風衣裝扮,而我則是西部片行頭——牛仔帽、牛仔衣、牛仔褲、牛仔靴,更想馬丁。路德市郊區的農民。
戴著濃密的金色大鬍子,再配上一副大墨鏡,原本的臉完全看不出了,一點都不像中國人,就算走到通緝令的照片前,人家也未必能認出我。
走進寂靜的五層公寓樓,到處是灰塵與廢氣的舊傢俱,不像有人居住的樣子,會不會當年兇案發生後,所有住家都嚇得搬走了?我和莫妮卡坐上電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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