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2/4 頁)
他,他卻在我的手碰觸到他的瞬間推開,好象我得了高傳染的絕症,他說什麼也不能讓我碰到一樣。
“跟別人沒關係,你那麼小,什麼都不懂,每天只知道上網打遊戲跟同學胡鬧……你根本不關心我,不知道我在外面每天要承受的壓力。我跟你在一起覺得好累,累得喘不過氣來。”
我的手依舊向前伸著,疑惑地看著他,他的鼻孔一張一合,我看不出他喘氣有什麼困難,而且家裡的家務一大半是我在做,他除了睡覺還幹什麼累著了?
“所以聖誕節的時候你從床上爬起來拍拍腦袋就決定你不再愛我了?”
“欣元!你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他停了一會兒接著說,“我今天就搬出去住,這裡的房租付到下月底,如果你不想住了,我今天就跟房主說一聲。”
我的待遇連房東都不如。他想退房,還知道要提前一個月跟房東打招呼呢,可是今天他要搬出去住,他就今天才告訴我。因為我沒跟他籤合同是嗎?
我象一具行屍走肉一樣看著他離開,幾乎不知道那天是如何過去的。直到第二天他的弟弟亞葳過來把他的東西都搬走了,亞葳吞吞吐吐地告訴我,他哥有了女朋友,而且快要訂婚了,我這才明白過來他真的跟我分開了——這縮頭烏龜,自己竟沒膽量來見我嗎?
我抱著整桶冰淇淋坐在沙發前看著電視裡面的群魔亂舞,房間顯得空了很多,也靜了很多。當然了,少了他那一半的東西嗎。
林亞蒙在家裡是老大,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全家都在加拿大,他父母住蒙特利爾,他們三兄妹卻都跑來讀M大學。他媽媽是廣東人,爸爸是內地的,所以那傢伙同時會說普通話廣東話英語還有法語,讓我崇拜得不得了。我曾經去過他家一次,以同學的身份,他媽媽用比較不流離的廣東普通話告訴我說他是他們家的希望,將來一定要娶房好媳婦,好好供她養老——現在她終於如願以償了,一定很開心。
說起來我是現認識他弟弟林亞葳的。
我五年前來的加拿大,一來就住學生公寓。當時跟唐海清,林亞葳是室友,三個人一間房,勉強住了一年。亞葳還有個妹妹叫亞萱,後來做了小唐的女朋友,記得亞葳還開玩笑說說他就兩個手足,居然被我們兩個給包了……
開始的時候對林亞蒙並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他人長得不錯,高高帥帥的,不過,我那個時候還沒喜歡過男生,所以他就只是亞葳的哥哥,直到第二個學期林亞蒙做了我試驗課的TA我才知道他原來是跟我一個專業的研究生。
TA只做了一個學期,四個月。
四個月後我們的關係發生了變質。他開始只是很照顧我,說我象他弟弟,不是林亞葳那個淘氣得上房揭瓦的土猴子弟弟,而是他理想中的氣質優雅乖巧聽話的弟弟,然後又說服我退了學校的公寓跟他搬去一起住。亞蒙說兩人分攤房租會便宜很多,條件也比公寓好,而且他有車,離學校遠點也不成問題。我傻傻地搬了去……先是兩個房間,後來又搬到一個房間,再然後……就這麼一直過到了今天。
我看著床底下我給他買的精工表,那是準備送他的生日禮物,因為不想給他知道所以才藏到床底下的。夕陽照射到床底下,現在坐在我這個位置正好能看到金色包裝紙的反光。雖然我已經花了一天時間挑他的毛病,譬如他很懶,很少做家務,當然我也好不到哪兒去,可是一個家要住人,怎麼也不能太過份;譬如他很雙重標準,每次有朋友找我,他都擺臉色,然後狠狠折騰我,逼我發誓只愛他一個,我發誓了,他沒有。我這個天字第一號的大傻瓜,還以為那是他緊張我的表現,心裡偷偷得意,卻不知道他已經瞞著我跟個千金小姐交往半年多了;譬如他做的飯很難吃;譬如他很小氣;譬如他很髒,如果不需要上班就不肯洗澡……可是內心深處,我想我還是愛他的,不然那金紙也不會刺痛我的眼,刺出我的淚。
突然傳來敲門聲,我愣了下,問道:“誰呀?”
“是我,圓心,開門。”
是小唐。我連忙擦擦眼淚,爬起來給他開門。
“你怎麼來了?”我問,堵在門口不想讓他進來。
“林亞蒙讓我來看你。”海濤說著,拎起我向前幾步跨進門來,又把我放下。他對著我看了看問道,“哭了?”
“沒。”
“噢,那一定是眼睛裡進東西了揉的,對吧?”
我一腳踹到他的小腿上,死傢伙不給我留一點面子。
“走了,哥哥陪你去喝酒。”說罷摟著我的脖子就往外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