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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言歡,女人們也不斷找新話題聊;精力旺盛的孩子們則努力地吃,而小狗狗愛愛也佔了一個坐椅享用它的晚餐。
餐後餘興節目開始;白士先充當主持人,抱著電吉他,還拿了一支湯匙,站到凸起的樹根上頭,轉軸撥絃,手指劃過琴絃,故作感性地說了開場白。“現在是現場點唱時間,容小弟獻醜,唱一首山歌,在我唱歌的同時,各位就開始傳遞這支湯匙,最後傳到誰手上,就是下一個自彈自唱的表演者。”
“叔叔,這不知是誰用過的湯匙,不衛生耶!”不知誰家的小孩在那裡發表高見,惹得大人們笑岔了氣。
“咳!這位‘先生’說得很有道理,不然改傳手機好了;不過這支手機很貴,請小心點傳。”白士先捨棄湯匙,忍痛取出手機,首先交給離他最近的小薇。
他認真彈起前奏,唱起“康定情歌”,把場面弄得很熱,桌面上手機也傳得快速。
“你還記得吉他怎麼彈嗎?”江皓哲把手機傳給隔壁的小薇。
“我不知道有沒有忘記呢!希望別傳到我。”小薇趕緊把手機遞給鄰座的耿之炎,心想如果傳給炎,那就糗了!從小到大她沒見他碰過任何樂器。
曲子接近終了,電吉他發揮強勁的爆發力,眾人忙著把手機快遞給隔壁的人,最後落在小薇手上!
白士先滿足了個人英雄主義,手背意猶未盡地刷過唇角,問道:“我的寶貝手機在哪位嘉賓的手上啊?”
小薇硬著頭皮舉起白士先的手機。
“太好了,原來由我們吉他社的精英,小薇女士得標!”白士先開玩笑地說。“她擅長以流行樂器演奏古典音樂。”
小薇瞪了他一眼,走上前去取過他的電吉他,向大家宣佈。“我就用電吉他彈柴爾達斯舞曲。”這曲子本是用小提琴演奏的,不過她以前用電吉他彈過。
“哇!”現場尖叫聲四起,江皓哲吹起響亮的口哨,而耿之炎則揚著眉,鼓勵地對著她笑。
小薇試了幾個音,回憶了一下樂曲,心底雖有些沒自信,不過她可不能輸給白士先。她開始彈,節奏從輕快到激昂,喚回了信心,她彈得專注。
她過於投入,沒有留心耿之炎灼熱且傾慕的目光;一曲終了,他熱烈地鼓掌,被她的才華深深吸引,沒留心手機傳到他的桌前。
“到誰了?”小薇一抬眼,接觸到耿之炎炯亮的眸光,他的讚賞全寫在眼中,她的心撲通撲通的跳著,雀躍不已。
“輪到你老公了!”白士先指著桌上的手機。
耿之炎有點訝異,但他臨危不亂,執起落在他桌前的新潮手機。
小薇滿臉驚訝,心想這下糗了!她本想硬著頭皮替他湊個數,沒想到耿之炎從容地立起,走向“舞臺”,拿起樹下的古典吉他,調整揹帶,也試了幾個音。
“你行嗎?”小薇放下電吉他,在他身旁小聲地問。
“聽聽看就知道了。”他輕聲回答,專注地瞅著她,小薇疑惑地回到座位上。
“我唱一首很古老、很古老的西洋老歌。”耿之炎坐到高腳椅上。
見他架勢十足,小薇卻頻冒冷汗,直替他緊張;但當旋律從他的手指間流洩而出,她立刻被震懾住了!他醇厚磁性的歌聲及純熟的彈奏技巧,完全超乎她的想像,他唱著——
I heard she sang a good song
I heard she had a style
And so I came to see her to listen for a while
And then she was this young girl
A stranger to my eyes
Strumming my pain with her fingers
Singing my life with her words
Killing me softly with her song
Killing me softly with her song
Telling my whole life with her words
Killing me softly with her 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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