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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當時就給你的?”聽完他的敘述後,我發現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他們當時打了我一頓就把我趕走了,事後他們是透過我當時的主編,在報社裡把紅包轉交給我的。如果他們當場給我,我絕對不會收下,可是主編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認抬舉了。”他的語氣很無奈,或許這就是他感到恥辱的原因。
在聽過何夕轉述水妖女妖的話時,我還以為林主編是在陳豔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紅包,但實際上他的紅包是在事後才收的,而且地點是在工地範圍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陳豔的話,她怎麼可能如此神通廣大,什麼事情也都知道?
我忽然又對女妖是否真實存在感到懷疑,而且此案的確還有很多疑點,或許我在分析案情時,一直忽視了一個關鍵人物——紀雪融。
紀雪融為何會跑到日報大廈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只有兩人曾與女妖有一面之緣,她為何會肯定自己能把女妖叫出來?而且她又為何要找保安陪同?是因為害怕,還是因為她需要“觀眾”?
我會玩些小魔術,懂得魔術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人的錯覺。譬如我最常用的魔術,就是在別人身上找出糖果之類的小物品,其實糖果一直都在我手上,只是大家沒看見,當大家看見時,糖果已經轉移到別人身上了。或許紀雪融就是利用魔術之類的方法騙了何夕,而當時環境十分昏暗,十分適合運用這種把戲。當然要做出何夕所看見及聽見的效果並不容易,但也並非絕不可能。
假設昨晚紀雪融用魔術把何夕騙倒了,那麼她的動機就值得懷疑,而兩名死又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我不禁以此作進一步推測。
先論殺人動機,寧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兒的婚姻出現危機,而且她還可能撒謊了,寧要挾她的也許不是同性戀照片,而是她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林主編處處受制於黃敬,偶爾對妻子吐吐苦水也不足為奇,她為了讓丈夫不再受人要挾,狠下殺手也在情理之中。
再論作案時間,寧宇易遇害時,她與林主編在家中睡覺,而林主編因為自身有嫌疑,而且與她又是夫妻關係,口供不可盡信。也就是說,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據;而黃敬遇害時,她正身處警局,有值班警員為證……難道我猜錯了?
或許,我該改變一下思路,兇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兇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紀雪融。反正黃敬遇害時,她的身處警局不可能瞬間來回於兩地之間,也就是說她有不在場證據。
倘若假設她沒有殺人,那麼她的行為當然是為了替家人脫罪。然而,她為此所付出的代價卻不小,因為從此以後她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必須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改名換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輩子也不能與家人聯絡。
雖然我作出了諸多假設,但驗證方法都是一樣,就是等待黑夜降臨。只要能見到傳說中的水泥女妖,一切問題都會有答案。
此時距離女妖約定的時間還早得很,所以我讓偉哥在網路上搜尋一些與日報大廈有關的資料,結果他發現了一個可疑的地方:“日報大廈的物管公司裡有個職員叫黃傑……”
第十章 集體幻覺(上)
在等待夜會水泥女妖的過程中,我讓偉哥在網路上搜尋有關日報大廈的資料,得知其現在的物管公司與建造大廈的建築公司為同一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在物管公司的職員名單中,竟然發現了“黃傑”這個名字,難道他就是當年活埋妻子的負心漢?為了深入瞭解水泥女妖及當年所發生的事情,我馬上和蓁蓁到該物管公司找他談話。
我們要找的這位“黃傑”是該公司的人事主任,我們沒花多少時間就在他的辦公室裡找到他了。
“你認識一個叫陳豔的女人嗎?”我表明身份後就開門見山直奔主題。
他的臉頰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一個不太自然的笑容:“她是我已故的前妻。”
“她怎麼死的?”雖然這是個明知故問的問題,但我必須問,因為從他口中也許會得到另一個答案。
他的臉頰又抽搐了一下,表情變更不自然:“她是在工地上失足掉下剛灌注了水泥的地樁裡,被埋在裡面的……”
“是嗎?可是據我所知,她掉進地樁時還活著,是隨後被人加灌水泥活埋的!”我以嚴厲的眼神盯著他。
他的身體突然哆嗦一下,不自覺地低下頭,聲音也變得顫抖:“那,那是一場意外,誰也不想發生……”
“開始時的確是意外,但後來演變成一宗兇殺案,而兇手就是你!是你親手活埋自己妻子的!。”我厲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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