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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看到,只有第四種情形才是對李莫愁最有利的,所以李莫愁不得不選擇與楊過合作的策略。而楊過正是因為看穿了這一點,巧妙地轉換了自己的劣勢處境,並對把自身的困境與李莫愁的困境“綁”在了一起,迫使李莫愁做出了幫助自己解圍的理性選擇。
第2章 囚徒困境:傻作精時精亦傻,輸為贏處贏還輸(10)
與上述情形類似的是東漢時期班超出使西域斬殺匈奴使者的故事。班超受命率領使節團出使西域,聯合西域各國共同抗擊匈奴。到了鄯善國,起初幾天鄯善王對班超一行還很友好,可是過了幾天態度突然冷淡,班超得知原來是因為匈奴的使者也到了鄯善,而鄯善一直懼怕匈奴。這時的局勢對於班超很不利,很有可能鄯善王會把他們抓起來獻給匈奴使者。班超當即作出決斷,冒險率人乘夜殺了匈奴使者,然後拿著匈奴使者的頭去見鄯善王,說:“匈奴使者已經被我殺了,匈奴一定會怪罪你。從今以後,只要你一心一意跟著漢朝抵抗匈奴,匈奴自然不敢來侵犯你們。”鄯善王見此情形,也只得與漢朝合作、與匈奴決裂了。在這個故事裡,班超也是巧妙佈局,把鄯善王陷入了一種沒有其他退路的困境之中,從而只能選擇與漢朝合作,與匈奴斷交。
楊過為李莫愁設定困境以及班超為鄯善王設定困境的做法,在現實生活中對我們多有啟發。比如張三借了李四錢一萬元錢,李四討要,而張三無力歸還。假如這時張三對李四說:“我現在有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但是缺少本錢,只要五千元就夠了。如果你能再借給我五千元作為本錢,我賺了錢就把這次借的五千及上次借的一萬一起還給你。否則那一萬元錢我現在沒法歸還,只能等以後有錢時再還你了。”如果李四經過考察確認張三所說屬實,那麼作為一個理性經濟人,為了收回他以前借出去的一萬元錢,李四一定會做出把五千元錢再借給張三的選擇。另有在商業中,如圖書出版行業,發行商往往不及時給出版商結算書款,即使書賣出去了也不肯結算。只有當出版商在發行商那裡有了一定的“賬底”之後,發行商才陸續給出版商結算“賬底”以外的書款。如果此時出版商不再與發行商合作,那麼以前的賬底就成了“千年不還,萬年不賴”的長期爛賬,出版商永遠也別想再要回來。在這裡,發行商就成功地給出版商製造了一個迫使其合作的“囚徒困境”。(著名出版家張靜廬先生就在其著作《在出版界二十年》當中敘述了他在20世紀初做出版時所遭遇的這種困境。當然,要打破這個困境,只有期待遊戲規則的改變。)
說了這麼多,其實是想告訴讀者:在孤立無援的時候,不要一味悲觀失望,而是要想辦法把你的對手綁在自己的船上,讓對手和你陷入同樣的困境,沒有人面對危害而不自私自利的。此時,他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就會無奈地做出與你合作的選擇。
■勝利大逃亡:帶你走出囚徒困境
我們已經知道,囚徒困境是每個人都在根據自己的利益做出決策,但結果是誰也得不到好處,也就是每個人在自利心理的驅使下,導致的結果是所有的人利益“同歸於盡”。那麼,能否打破囚徒困境,使處於囚徒困境中的人彼此協調自己的行動,從而使雙方的利益都達到最大化呢?答案是肯定的,以下就是走出囚徒困境常見的法則。
1、施以報復:讓背叛行為不敢發生
假如每一個拒供的囚徒都可以在刑滿釋放後對供認的囚徒實施報復 (比如殺他全家),那麼每個囚徒就可能因擔心未來的報復而在現在選擇拒供,使得“拒供,拒供”成為均衡的結果。合作達成了。
在本章“囚徒困境:忠誠還是背叛?這是一個問題”一節塔克所描述的囚徒困境事例模型中,假設二人是加入黑手黨犯罪,反而可以走出這個“囚徒困境”。電影與文學作品中描述的黑手黨,都會對與警方合作、出賣同夥的行為進行嚴懲(一般情況下是處死)。為了避免被處死,兩個犯人應該拒絕與警方合作,這樣他們就可以只坐1年的牢(而不是雙雙招認結果大家都坐10年的牢)。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2章 囚徒困境:傻作精時精亦傻,輸為贏處贏還輸(11)
司法實踐中我們的確可以看到有很多犯罪團伙的成員,被捕後拒不坦白。這在很大程度上與懲罰機制有關。因為在犯罪團伙、黑社會中,如果出賣“兄弟”,將永遠無法在江湖立足,並且其家人也將受到黑社會的追殺。正由於這種報復與懲罰機制的存在,使得囚徒間彼此合作,從而打破了“囚徒困境”的局面。這與我們前面所說的職業道德約束、戰場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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