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1/4 頁)
人身安全、國家主權與邊境安全的律例規定。“十惡”是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犯“十惡”罪者皆處以重刑,不享有贖、免等特權。
十惡不赦!
凌風“犯夜”,最重也只能勉強套上《唐律疏議》第七篇《賊盜律》,刑罰也只是笞、杖、徒、流、死“五刑”中的笞或杖而已。
然而就在睿宗正式下達傳位制書後事情開始反轉了。
背後的推手就是太平公主。
葉法善散佈天降異象,雖可以套上“謀叛”罪,處以重刑,但有太平公主在,“謀叛”罪便套不上了。這重大刑獄經過了“三司會審”,到了睿宗和李隆基的手上,兩人久思難決,只好動用了“八議”。
“八議”是官員貴族享受的一種特權法,物件主要指親、故、賢、能、功、貴、勤、賓等幾種人。親即皇帝的親戚;故即皇帝的故舊;賢即德行出眾的人;能即有大才乾的人;功即對國家有大功勞的人;貴即三品以上的官員和有一品爵位的人;勤即特別勤於政務的人;賓即前朝國君的後裔被尊為國賓的。這些人只要不是犯了十惡罪,其它罪行都可以透過各種途徑減輕或免於處罰。
睿宗把案子打了回去,要“三司”重議。
大理寺卿與刑部尚書、侍郎和御史中丞幾個官僚察言觀色,最後審定認為葉法善是有大才乾的人,理應減輕或免於處罰。而且,天降異象,本身沒有錯啊。
睿宗準了。
而凌風呢?因為破壞了太平公主的好事,太平公主恨之入骨,於是凌風的“犯夜”罪便直線升級,成了“無箸籍入宮殿 ”!
“無箸籍入宮殿 ”,不是謀逆是什麼!
謀逆是“十惡”罪之一。
十惡不赦!
葉法善也真是有大才乾的人。據說其曾得神人相助,傳與天書,又得神劍一把,法力無邊。葉法善有奇術,善符咒,預測應驗,出獄後經太平公主力推,為睿宗推算出了舉行傳位大典的好時辰。
八月初三庚子,此時大吉。
而凌風的判決卻是斬立決!
斬立決是睿宗的御批,李隆基擋都擋不住。
斬立決一般都是秋後問斬。李隆基不明白,睿宗為什麼要置凌風於死地。如果批“斬監候”②都好一點,這樣就可以留待來年秋審和朝審再作判決了。這樣或許就可以大赦。
不管如何,秋風蕭殺,那絕對是殺人的好季節啊。
注:①太子監國是唐朝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太子監國即太子代理朝政。當皇帝以某種原因暫時不能親自主政時,便由太子理政。
②“斬監候”,就是判為死刑,收監候斬的意思。對於尚有疑問或是有矜免情節的案件,則判處監候,稱為“斬監候”或“絞監候”,被判“斬監候”或“絞監候”的案犯,不在當年處決,而是暫時監禁,留待來年秋審和朝審再作判決。這法律制度始於明朝,在此借用。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十六章 無間獄(1)
秋風起了。
季節在一陣風的檔口完成了更替。在夏末的蹤影悄然而去之時,大唐帝國京城長安的文人騷客便開始陪著落葉憂傷地看天高雲淡了。樂遊原上秋風起,國色天香的牡丹花早已落盡,長安朱雀大街、承天門等等大街上的槐樹尚有綠色的葉,也開始被急急而來的秋風吹得淒涼。落葉是秋的使者,一場秋雨過後,秋風蕭殺中的葉子開始枯萎,一片,二片,三片地落下去,滿街飄蕩。
凌風在金吾衛監牢的窗前遠望。他感覺外面的光線亮得有些奇怪。夏日的熱一走,秋的光芒便沒有了暖沒有了熱,餘下便是這眼前耀眼的白了。
天高天藍,凌風的心無以寄託。金吾衛的街卒不來打屁股了。打了也是白打,枉費了力氣。傷已經康復,屁股在結痂脫皮。凌風便在這慢慢變長的夜裡,動用大悲功,神不知、鬼不覺地開了牢門出獄,在長安大街裡坊以及皇宮裡高來高去。
他要找人。鐵柺李生死未卜,伍谷不知所蹤,他放心不下。
先去了東宮,但自從皇太子李隆基搬到太極宮後,東宮已是人去殿空。
可人去殿空的東宮恍惚也有一個人影,也在尋找什麼。
那身影來去如煙,嫋嫋婷婷。
每次那人影總是在前面一晃而過,以後總也追不上。凌風的武功已經是突飛猛進了,可還是追不上。
追不上的身影總讓凌風雙眼淚盈。
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