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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我怎麼看也不認為你只是個輕薄漢一樣。”
兩人沉默一陣子。
“御手洗先生,你真是個不可思議的人。”幸三郎說,“我完全猜不到你在想什麼。”
“是嗎?我大概比那邊的警察先生稍微難理解一點吧。”
“你認為警察先生掌握到什麼線索了嗎?”
“他們的腦中,和來此之前一樣。他們就像哥德式建築的正面‘裝飾’,即使沒那玩意房子也不會倒。”
“那你呢?”
“你是指什麼?”
“這個事件的真相。你明白了嗎?你知道犯人是誰嗎?”
“如果光說犯人,應該一看就知道吧。”
“噢?是誰?”
“我應該說過吧,是那具人偶。”
“可是我不相信你是認真的。”
“連你也這麼說嗎?不管怎樣,這是相當費工夫的犯罪。而我們的這盤棋局似乎也早己開始了。如果用太尋常的手法就喊‘將軍’,對這位藝術家豈不是太失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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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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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休息'
一月一日晚上開始,由於出現那封恐嚇信,幸三郎不再獨自睡在危險的塔上房間,改至十二號房,在大熊和阿南的護衛下睡覺。關於這個決定雖然出現一些爭議,不過老是寫這種事,只會帶給讀者繁雜的印象,所以我就省略了。
隔天是二日、沒有發生任何與犯罪有關的事件。警官又花了一天工夫,拚命把自己昨天敲壞的地方恢復原狀(但其實根本沒有恢復原狀)。
御手洗似乎完全沒有和刑警打交道,唯有牛越來徵詢我的意見。因為御手洗顯然靠不住,所以我就自己思索了一番,整理出了四個問題。
第一、上田一哉那兩手高舉成V字型,腰部扭曲的奇妙姿勢。
第二、菊岡背上的刀,不在心臟所在的“左側”,而在“右側”。這應該意味著什麼吧?
第三,上田命案和菊岡命案相隔不到一天,是“連續”發生的。這點說奇怪也真奇怪。兇手應該有很充裕的時間,卻給人一種挺而走險的印象。殺死上田後如果先緩一段時間,刑警多少也會比較鬆懈。到時再伺機而動,才是比較合理的做法吧。
那晚由於剛發生命案,四名警官都留下來過夜,如果過個兩三天,阿南一定會離開。兇手為什麼不等一下呢?上田被殺的隔天,應該是警備最嚴密的時刻。是不是可以據此判定,兇手有某種理由,必須在這麼危險的時刻強行犯案呢?如果真是這樣,那會是什麼理由呢?是沒有時間了嗎?可是菊岡被殺後,並沒有人立刻離開流冰館。
如果要加上第四點,就是這個屋子。由於樓梯分為東西兩邊,構造特殊,從一號房、二號房要去十三號房、十四號房的話,照理說“定要經過會客室”,但是這是真的嗎?有人就是因為這點數度洗清嫌疑。這上面會不會有盲點呢?
我大致把以上這幾點告訴了牛越。我沒有告訴刑警,其實我還想到更誇張的事。十四號房,尤其是十三號房的密室,照理來說絕對無法殺人。因此,會不會是從牆上的孔中,偷偷放映出什麼恐飾得令人必須持刀戳心的影像給房客看,或是讓房客聽什麼聲音?
然而,這當然是不可能的。房間被剝開牆壁仔細搜尋過,並未發現什麼放映機或喇叭音響。此外,就連類似的電器或機械機關也沒有。
到了一月三日,業者似乎開始銷假工作了,上午有五、六名工人前來,把警官敲得一塌糊塗的牆壁和天花板恢復原狀。十號房的房門雖在之前便己復原,但十三號房和十四號房的房門這下子才總算恢復原狀。於是我和御手洗從三日開始,終於獲准搬到十三號房。
接著是三日中午左右,警官將高雷姆取樣完畢的腦袋送回來,御手洗向他致謝後接過來放回在三號房的身體上,又給它戴上那頂皮帽。
大熊和牛越等人雖然專注的聽那名警官報告遺留物品的檢驗結果,然而內容卻乏善可陳。登山刀、繩子、線,全是隨便哪個雜貨店都買得到的東西,這樣的結果是必然的。
到了三日下午,天氣開始轉壞,窗外雪花狂舞。到了下午兩點,流冰館內己經暗得宛如傍晚,看來夜裡一定會有暴風雪。以極北之地的怪屋為舞臺所展開的殺人劇,現在總算要迎向不可思議的高潮了。
在高潮來臨前還有兩件必須記載的事。一個就是三日傍晚時,相倉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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