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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雲繼續往後山深處走去,此時天漸漸地黑了,這後山不僅僅是一座山,它的後面接連著蠻荒地域的十萬大山,沒有人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山脈,而進去探查的人也沒有回來過,所以一般家族是不會讓族人深入地,最多也就是在後山轉悠,如果再深入幾十裡就會遇見家族的崗哨,所以凌雲也不是特別害怕。
凌雲剛翻過一座山到達一片小小的灌木林,就看見一隻野獸逃竄進了灌木叢中。
“那是?好像是霍加狓”,凌雲前世曾經在動物世界看到過這種神奇的東西,這是迄今為止人類發現地最晚的一種大型陸生生物,1901年才被英國的探險家所發現。而這和蠻荒世界裡的鹿蜀十分相像,蠻荒世界的《萬獸錄》記載:“有獸焉,其狀如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謠,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孫。”這東西樣子像馬卻有著白色的頭,它的紋絡像老虎但是尾巴卻是紅色的,它鳴叫的時候像是人們唱出的歌謠。而據說誰佩戴上它的皮毛,誰就可以子孫滿堂,當然子孫滿堂這可能有所誇大,但是這鹿蜀的皮毛確實極其美觀,所以在稍微大型一點的部落都會圈養以作觀賞。而鹿蜀生性溫良並不會攻擊人,淩氏部落也並沒有將他們圈養起來,只是任憑他們在山間散養。
想到這鹿蜀並沒有什麼攻擊性,凌雲也是放心了下來,大步流星地朝著鹿蜀追去。
“沒想到這東西跑得還真快,要是我能抓上一頭那該多好啊”。凌雲越追越遠,兩旁的樹木不斷地朝著身後倒退。不多時凌雲就迷了路,更嚴重的是自己掉到了一個坑裡,雖然不是特別深但想要爬上去卻不是那麼簡單。這裡仍然凌家的管轄範圍,但是山高林密地廣人稀,而凌雲又從沒來過這裡,所以當他醒悟過來之後也是頓時傻了眼,臥槽,完蛋了。這對於一個沒有任何導向工具的路痴來說是一件不容樂觀的事。
月明星稀,一輪明月已經掛在了天上,而凌雲卻仍沒有找到回去的路,眼看著周圍已是漆黑一片,陰森的氣氛越來越重,林間還不時傳出陣陣野獸的咆哮,在求生的**之下,凌雲發揮終身的潛能爬了上來,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自己就脫離了危險,遠處一聲狼嚎嚇得凌雲直接爬到了一棵大樹上面,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安全地看到明天得太陽,也只能在樹上面睡一宿了。
到了後半夜,凌雲已是適應了這山間的環境,雖然內心不再那麼恐懼,但是他卻不得不小心翼翼。突然,那隻鹿蜀竟然又跑了回來,凌雲強忍著下去捉拿鹿蜀的衝動仔細地觀察著,在鹿蜀後面竟然又帶了一個東西來,那東西形狀像普通的馬卻長著白身子和黑尾巴,頭上有著一隻角,他有著老虎的牙齒和爪子,發出的聲音如同擊鼓的響聲。凌雲曾經聽家族的人說起過這東西,這是駁獸,以老虎和豹子為食,危險程度兩顆星,實力大致相當於人類頂尖的煉體士,有些成年的駁獸甚至可以在聚靈境獵手的追捕下逃走。那駁獸走近跟前便坐下了,鹿蜀忙到坑裡去尋人,見沒有了人,鹿蜀慌作一團,那駁獸大怒,伸過爪來一掌就把鹿蜀頭打掉了,鹿蜀死在地上。那駁獸抖擻身上的毛,發起威來,回頭一望,望見月亮下照著樹枝頭上有個人,就狠命地往樹枝上一撲。一下子沒撲中跌了下來,又盡力往上一撲,離凌雲只有一尺遠。
凌雲道“我這次死定了,這是什麼鬼啊,我還沒名震天下就要死在這裡了。”不想那樹上一根枯木正好對著那駁獸的肚皮上,後來的這一撲,力太猛了,這枯木戳進肚皮有一尺多深淺,那駁獸急了,這枯木越搖晃戳的越深,駁獸是盡力氣,急了半夜,掛在樹上終於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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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真的是金手指?
等到天空徹底放白,凌雲在樹上觀察了半天最終覺得沒有危險了,這才從樹上爬了下來。雖然這鹿蜀的皮毛相當值得,但凌雲卻沒有絲毫想去剝皮的想法。
“還是趕緊找到回家的路,要是再遇上這等野獸,估計我就真的要交代在這了。”雖然並不知道方向,但凌雲還是朝著太陽初升的地方走了過去,在這種原始森林中朝著某一個方向走去總比漫無目地亂闖強得多。
行行重行行,從早上走到了中午,此時太陽已經升到凌雲的頭頂了,凌雲不得不停下了腳步,畢竟此時太陽是不能再給他指點任何方向了,即使是要走,也是要等到傍晚,夕陽日下地時候朝著反方向走吧。
“咕嚕咕嚕”凌雲的肚子卻是有些餓了,經過昨夜的驚嚇和半天的趕路,凌雲已是十分疲憊,此刻他最後悔的事莫過於當初沒有割一點那鹿蜀和駁獸的肉,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