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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的燈,登時,黑暗的別墅進入了澄澈而又溫暖的光明。
扶著醉酒的女老師,進了一間臥室,粉色的牆面看起來很有幾分小女生的氣息,將空調開啟,把林藝華扶到床上,顧陽對她笑了笑:“我幫你弄點醒酒的東西。”
等他從冰箱裡搞了點蜂蜜水,回來的時候,才發現林藝華躺在那裡,再次默然的流淚了。
輕嘆了一聲,顧陽將蜂蜜水放到窗頭櫃上,安慰道:“都結束了,何必再牽掛?”
林藝華的眼角閃著淚花,抹了一下後,才抽咽著回道:“老顧,我和他相愛兩年了,現在分手了,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沒有他的人生活不下去。”
“你之前的人生沒有他也不是照樣過來了嗎?某些東西只是你自己看不太清楚,就像浮雲遮住了月光,樹葉遮住了眼睛,揭開了一些東西,那麼很多事情都沒我們想象中那麼重要。”
看著林藝華失魂落魄的表情,顧陽嘆了口氣,說道:“算了,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什麼故事?”
在林藝華的問聲中,他從旁邊拿來一把椅子,坐了上去,組織了幾秒鐘的言辭,而後徐徐開口道。
“很久以前,一個忙碌而又平靜的城市,一個平凡的大學生喜歡上了系裡的一個女生。”
第七十四章 周行的《我叫歌手》
“聽說,那個女生比較喜歡會彈吉他的文藝青年,他特地買了一個吉他,每天都在練習。”
“別人在玩遊戲的時候,他在彈,別人在打籃球的時候,他在彈,別人在睡覺的時候,他還在彈,每天每夜,沒日沒夜,似乎人生就只剩下了這一把吉他,瘋狂到不顧一切的練習。”
“後來,他終於練的差不多了,會彈的歌曲很多,足足有幾十首,而且是完完全全的把所有曲譜都記在了腦子裡面,很多同學都很驚訝,認為他厲害,因為他練吉他的時間真的很短,而且彈的非常好聽。對此,那個男生只是笑而不答,因為他知道他是為了什麼而彈。”
“吉他練成之後,他興沖沖的找向那個女生,想要有一個美好的邂逅,為她彈奏一曲,並且產生一段美好的戀情。但很悲劇的發現,那個女生已經有了男朋友,這對於那個男生來說,是何等悲劇的事情?大半年的日練夜習,最終卻只得到這一個結果,他當時站在遠方,揹著吉他,默默的看著兩個人相依相偎,就那樣硬邦邦的站著,等別人走了還是不動,站了兩個小時。”
喝了一口蜂蜜水,顧陽臉色平靜的補充道,“那時候,是冬天最寒冷的時候,溫度大概在零下五六度的樣子吧。”
“那,後來呢?”
經過了大半個小時的活動,林藝華的酒意醒了一點,問了一句後便合上了嘴巴,安安靜靜的在聽。
“後來啊,男生當時默不作聲的走了,回去之後就把吉他摔爛了,扔進了宿舍樓前的垃圾桶,因為天氣很冷,再加上男生的身體狀況不好,隔天男生就病倒了,高燒,昏迷,分不清黑夜和白晝。”
“病倒的第一天,他基本沒吃什麼東西,第二天,他喝了一點水,以葡萄糖維持生命,第三天,他的病好了很多,已經能勉強下床行走了,瘋狂的大吃了一頓,一週後,他的病全好了,該吃吃喝喝,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半年後,那個女生和她男朋友分手了,偶然的機會,男生和原來喜歡的妹子認識了,過了一段時間,那個妹子對男生產生了好感,想要和男生交往,但男生拒絕了。”
“拒絕了?為什麼?那個男生不是那麼喜歡她嗎?”
林藝華掙扎著騰起身體,好奇的問道。
依照她的理解,這一對應該會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畢竟彼此喜歡是在這個世界上是如此難得。
顧陽笑了笑,以一種輕鬆的語氣說道:“那個男生是這樣對那個女孩說的:‘曾經,我很喜歡你,但那是曾經了,上天曾給予我三天時間,一天悲傷,一天難過,一天大吃,三天之後,一切的悲哀往事都會忘記,現在的我,已經不愛你了。”
輕吐出一口濁氣,顧陽臉上的微笑依舊,開解道。
“所以,不要太過於沉溺於一段戀愛,如果它無法幫你走到婚姻的殿堂,那就儘快忘記吧。在生命裡,沒有誰是不可取代的,沒有誰是不能忘記的,除了你的親人。”
說到這裡,顧陽的手機突然響了,他拿出來一看,是他母親給他發的簡訊,告訴他早點回家,便站起身來,笑著說道:“嗯,時間也不早了,你遲早會想通的,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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