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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芳澤,哪知……”
蘭斯、有雪對望一眼,俱是點頭,心想女裝的源五郎,那個模樣的確是人間絕色,也難怪花次郎一見之下,色授魂與,傻呼呼地跟過來了。
想起來也沒錯,蘭斯依稀記得,從昨晚到現在,花次郎的一雙眼睛,總是在有意無意間瞥向源五郎,這麼說,這個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險人物,自己不是那個圈子的,最好還是離他們遠一點。這樣一想,蘭斯不自覺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這樣,我便跟了來。不怕說與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個半調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這傢伙騙點飯吃。”揚了揚手中光劍,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無以為計,恰巧聽到幾位的雄心壯志,所以厚著臉皮來入個夥,希望共謀一番事業。”說著,和身長長一揖。
蘭斯欠身還了一禮,心底卻在盤算這些話的真實性。
花次郎的話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曉得。是真,那他是個大大的好色之徒;是假,倒也無所畏懼,反正自己這夥人一窮二白,壓根兒也就不用擔心被圖謀些什麼。
“再說……”蘭斯朝直嚷著吃不飽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講不可信任,這大陸還有比雪特渾球更糟的東西嗎?
無論如何,眼下是湊到四個人了。一個盜賊、一個騎士、一個雪特人、一個……呃!人妖,盡避橫看豎看,這都不太像是稱頭的戰力,但好歹也算是個集團,有起碼的行動能力了。
一旦組成了團體,蘭斯的腦筋就動得很快,離開杭州以後的日子,他並不是無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揮多次的掠奪行動,蘭斯開始學會了謀定而後動,而在召集同志、組織隊伍、指揮掠奪的過程中,這名男子發覺自己有著某種水準的領導天分,換言之,他頗能依照團體的特性,而制訂出合適的大方向。
從構成戰力的角度來看,源五郎、有雪只是兩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實戰中幫上什麼忙,但是,從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許可以在誘惑敵人、刺探情報上發揮作用,而雪特人的見聞廣博,也是個不可多得的助益。這兩人都是極有潛力的。
而主要的戰力,就是在自己與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這樣不行啊……”蘭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論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賴,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過才相當於一名C級騎士的實力,絲毫沒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鄉村,或許還有希望,可惜這裡是自由都市,城內警備隊具有相當的水準,若是貿然行搶,只怕腳還沒踏出苦主大門,就給警備隊活逮,屆時被問起誰是主謀,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說書一番,自己的小腦袋就很有機會和身體說永別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亂世,哪個有錢人不是聘請大批人手當保鏢,其中也該有騎士級的人物吧,暹羅雖非繁榮大都,但從另一方面而言,卻已是東方家的勢力範圍,說不定內中有高手埋伏,一舉一動都得當心。
有雪口口聲聲說要作大案,但是憑現在的實力,尚不足以策定什麼好計畫,自己對暹羅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曉得肥羊數目,自然更找不到物件。
唉!講到肥羊,有什麼肥羊肥過昨日那支隊伍了,有錢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隨便給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夠了,怕都有幾年的安樂日子了吧,無怪昨日行搶者前僕後繼,個個都像發了瘋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寶氣,蘭斯不由得吞了口饞沫,他幹盜賊也有好幾個月了,見過若干金銀珠寶,可從來沒想過人間有這等奢華風光。
“嘿!能掠奪這些財寶,這才是大丈夫所為,打家劫舍不過是三流的盜賊行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蘭斯不禁有這樣的想法,可是念及東方家高手一招鎮住全場的驚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狽,此刻思之猶自心有餘悸。那口肥羊扮豬吃老虎,自己是怎樣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這時隊伍也早該上路,追之不及了。”給昨天那一鬧,這支迎親隊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進入東方家腹地,以東方家勢力之強,那時便是向天借膽,也無人敢在老虎嘴邊拔毛了。
這頭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羅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該怎麼找呢?蘭斯為此苦惱不已,本來他此行的目的純為偵察,多生事端實是不智之舉,這點他自己也曉得,但不知怎地,心裡又有種渴望,很想自己獨力做些事出來,證明毋須倚仗團體,他蘭斯大爺也能有所作為,好好露臉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點東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過了。”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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