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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卑鄙無恥。
當時老頭子那份如狂如顛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蘭斯記得,老頭子每次發洩過怒氣之後,總有三五天鬱鬱寡歡,可見事情影響之巨大。不過,或許連蘭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從受到影響的深遠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對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響。
拿定主意,蘭斯準備潛回戰場看看情況,倘若運氣好,或許可以幫上些忙。方要舉步,後方傳來了人聲,卻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來察看。
“哇!發生了什麼事?”
“不關你的事。”蘭斯沒好氣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來那家店鋪是間麵店,有幾名開小差的警備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頤,一看到蘭斯,個個緊張得兵器上手,嚴陣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終於逮到了機會,蘭斯分辯道∶“你們看,他有鬍子,我沒有啊。”
警備兵互看一眼,斥道∶“還在胡說八道,剃了不就沒有了嗎?”說著,取出守備兵專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這些人中沒有騎士,蘭斯自忖,要了結他們不是難事,但是若時間拖長,引來大批人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這時出手傷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煩而已,三十六計,還是走為上策。
把手一擺,蘭斯拔腿就跑。守備兵盡皆錯愕,照理說,自己才是弱勢的一方,就算喚得同伴圍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個普通人也比不過一名D級騎士,這是常識,何況是柳一刀這種悍匪,哪想到他會主動逃跑,大喜過望之餘,本能性的從後追趕。
照理說,既然彼此實力懸殊,守備兵應該是不敢追上,但蘭斯這“柳一刀”表現的太過窩囊,毫無高手氣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負重傷,虎落平陽”的錯覺,加以雷因斯出的懸賞實在太重,五百枚金幣對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數字般的鉅富,是以,要圍剿柳一刀,或許沒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鉅款,這可是個個爭先。
“譁!追啊。”
“別讓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幣,哇哈哈哈,老子發財啦!”
彷佛慶典一般,參加的人越來越多,到最後,蘭斯在前面沒命狂奔,後方卻有近百人緊追不捨,除了守備兵,也有些聞風而來的江湖人士,甚至還有一般民眾,拿著菜籃、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顆人頭值五百枚金幣,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風光個幾年吧!
“要命,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條道上的,怎麼結了那麼多仇家,什麼妖魔鬼怪都追來了。”身為被追趕的一方,蘭斯心中悲嘆不已。
自己跑,別人追,追的人不但沒被甩脫,還越來越多,再這麼下去,自己定給累死,得要儘快把他們甩脫才行。問題是,要比熟悉地勢,自己根本比不過這些土生土長的暹羅人,而現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殺一場,那要如何甩脫。
“哎,窮則變,變則通,找不到可以甩脫人的地方,那就換個讓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著,蘭斯有了個連自己都覺得荒謬絕倫的主意。……………………………………………………………………………………………………………………………………………………
追趕蘭斯的眾人,追過幾條巷子,只見蘭斯忽然加速,拉開了與眾人之間的距離,消失在街尾。群眾大感吃驚,連忙加快速度搶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見對面人影一晃,隨即不見,如此幾次,蘭斯蹤影早無,不知去向了。
“可惡,就不信他那麼會跑,一定還在這附近,大家協力,把這淫賊搜出來領賞……不對,是除害,千萬不可讓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獲得響應,卻發現回應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備兵在內,暹羅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麼了嗎?”沈默中,更有一種令人心悸的驚悚,這不是形容詞,因為有過半的人,臉上的確出現了極度懼怕的神色。
男子舉目四顧,在蘭斯消失的方向,不遠處,是一堵舊牆,牆上的繪飾,看得出曾經的華麗,但如今藤蔓繚繞,青苔厚塗,已然殘破不堪,牆的面積甚廣,後方的植樹成了密林庇廕,看不清牆後景物,卻依稀可以看見東方式樓臺的影子,看來,牆後是座敗落的庭園。
“這……難道是……”發覺氣氛詭異,而又想起了某個流傳的傳說,男子的聲音也顫抖了起來。
他也曾經聽人提起過,暹羅城中,有座沈家廢園,自荒廢之後,就給城中宵小所佔據,發生無數冤案,有人自縊於其中、有人在園中進行交易後,給黑吃黑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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