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部分(第2/4 頁)
資格都沒有的初習武者;另一種則是具有B級以上實力,不屑使用光劍的正統劍術高手。這胖子,該不會是後面那一種吧……
“小賊,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傳來一陣怒喝,胖子氣白了臉,青筋根根暴現,他雖然閃的快,但衣服上還是沾著了一些,思之慾嘔,而剛剛跌倒進花圃,身上爛泥狗屎之物,在所難免,差沒當場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時個性粗暴,頤指氣使,誰也不敢不看他的臉色行事,哪想到今日會撞上這等不名譽之事,倘若傳了出去,自己豈非臉上無光。故而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都要將這無恥賊人碎屍萬段。
在蘭斯快要逃進門時,後方劈風聲響起,胖子揮劍削來,蘭斯無奈,只得回身招架。
“鏘!”鋼刀與敵劍交了一記,但對手變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間,總算蘭斯反應不慢,側頭避開,肩頭剎時見血。
蘭斯吃痛,叫嚷道:“裝什麼高手,有啥了不起的,連出兩劍,還不是都給本大爺擋下。”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對手的劍實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腦袋去接,試著與敵人瞎扯,看看有沒有機會逃命。
胖子給這一激,想起自己對一個無名雜碎連出兩劍,卻仍取不了他的性命,這事傳出去確實惹人訕笑,心頭怒火又添叄分,怒道:“一劍斃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殺你一千刀,從今以後便不姓闢。”
蘭斯心中一喜,暗道:“胖豬上當了。”對方既然要殺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劍了結,那便又多了逃命時間,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錢,只要設法不讓他斬斷筋骨,一點皮肉傷根本沒影響。
暴雨般的快劍,籠罩住蘭斯全身,每一下劍光,都伴隨著一道血絲濺開,沒多久,蘭斯身上就多了幾十道傷痕。這胖子出劍的確很快,眼前盡是一片光網,待得看到劍光,身上早已中劍。
蘭斯自知沒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亂舞,護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劍之中居然也給他接下了一兩劍。
而胖子的氣就更厲害了,他說要凌遲對方一千刀,卻想不到這賊子如此命長,每一下斬中他身體,都好像斬中什麼柔韌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沒法斬斷筋骨,這才令蘭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個失算點,就是蘭斯現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豈肯往屎汙之處落劍,這麼一來,攻擊範圍被限定,劍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給蘭斯佔了大大便宜。
“可惡,跟這種人拆上幾十招,要是傳了出去,我的臉往哪擱啊?”
但是,當他刺出至第十四劍,驀地想起了一件奇事。這賊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賊人武功平常,換言之,這柄刀也該只是普通的鋼刀。既然如此,為什麼他的刀,能擋著自己的挺刺而無損。
胖子的級數已達B級,配合上家傳劍法的威力,一劍斬落,甚至可以將尋常光劍震爆,至於普通的鋼鐵,那更是勢如破竹,不值一提。但這人手中的長刀,卻結結實實地接了自己十幾劍,非但沒有折斷,連一個缺口都沒有,這可能象徵了一個事實。
這柄長刀是極罕見的神兵利器……每個練武者都知道,擁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傳久遠的史上神兵,那所獲得的助益,更是難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這點,胖子就全身發燙,恨不得立刻將刀搶來。
雙方這一陣瞎纏,趁著胖子分神,蘭斯已後退了一段距離,只要溜進大廳去,到時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護,逃生的機會就多了。
“該死,有雪跑到那裡去了,真用得到他們的時候,一個個都看不見人,真可惡……”
機會稍縱即逝,蘭斯猛地連退數步,一轉身,就要衝進門裡。胖子驚覺過來,知道若讓他這麼跑進去,勢必就要多費上一番功夫,當下哪管其他,一劍直刺蘭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還沒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闢,那就先忘光了。
蘭斯往前急衝,忽覺腳底一絆,整個人往前倒去。
“是門檻,糟糕……”
在這當口跌倒,蘭斯大叫不妙,而在滿廳客人的驚訝叫聲中,胖子的長劍已當頭斬下。……………………………………………………………………………………………………………………………………………………
一劍斬下,蘭斯連閉眼的時間都沒有,只有睜眼等死。
鏘!
只聽得一聲脆響,跟著一股大力由後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