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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笑容的小卓爾早已被親手殺死,遺留在那個昏暗而不見日的過去,再也找不回來……
“真是……不甘心呢……沒有……也樣會很幸福吧……”
白髮的精靈睜開眼,對著Tom微微笑,是那樣純淨的,只屬於幾十個光陰前的笑容。
Tom的手隨著精靈的聲音微微顫,那些若有若無的記憶被笑容悄悄喚醒,指尖從頸上劃過,最終垂下。
“Elvis,下不為例。”
“恩……下不為……”白髮的精靈微笑著,血紅的液體順著絕美的臉龐滑下,滴滴打在Tom的手上,就像盛放的血紅的罌粟花。
看著Tom因為驚訝而微微睜大的雙眼,Elvis滿足地閉上雙眼,順著樹幹緩緩滑下。
那順著夜色向上蔓延爬升的樹幹,就像座無盡延伸到雲層之上的墓碑。
———昏暗而不見日的森林,個年幼的精靈睜大眼睛看著個渾身是血的黑髮孩,稚嫩而悅耳的聲音輕輕響起,“是誰啊?”
黑髮的孩淡淡地看精靈眼,“叫Tom。”
立刻,年幼的精靈綻放出大大的真的笑容,向著孩伸出手去,“叫Elvis~和做朋友好嗎?”
孩愣下,被笑容晃眼睛,遲疑地握住精靈的手。
“好。”
作者有話要說:再次~登高一呼~BW是不好的~書評不要大意地砸過來吧~*^_^* 1
《『HP』那個黑髮紅眸的男孩》青暖 ˇ人生若只如初見(番外篇)ˇ
時間帶著們飛速前進,穿過暮色裡輕輕搖曳的金色麥浪,穿過荒野上叢生的矮小灌木,直到把們那些泛著微光的甜美的回憶扯得支離破碎,血肉橫飛。
——然而,在那之前
有些人和們的生活迅速地擦肩而過,消失在們平靜的生命裡;而另些人,則永遠留在那裡,那個被陽光照得通亮發白的路口,些微模糊的音容笑貌,還有那份隱隱的期待和痛楚,永遠留在那裡,回頭就可以望見。
而,Tom Marvolo Riddle 之於Elvis Sreen Fredies。L。W就是樣個人。
Sreen Fredies。L。W其實不是Elvis的性,它只是收養Elvis的那個不大不小的家族的姓氏,而Elvis自己,其實最初是沒有姓的,他只是Elvis而已。
只是Elvis,沒有後面那長串的異常繞口的精靈語。
他所謂的姓很長很長,名字卻只有短短的五個字母。所以他每次向別人介紹自己的時候都只Elvis,因為那串字母實在太長,長到完的時候已經沒有人會記得那五個微薄的字母,記得那才是他真正的名字。
他很喜歡“Elvis”個名字,而喜歡的東西總是想讓更多的人記住;
對於他來,“Elvis”絕對不只是個名字而已,它是他存在的唯憑證。那張寫著“Elvis”的紙條,被那時明明還那麼年幼的他緊緊地攥在手裡。現在想想,那時甚至只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初生兒而已,卻是那麼那麼用力地把紙條攥緊,定是有原因的吧。
也許,他只是不想人們忘記他的存在,在那樣寒冷的雪地裡,那個被稱為Elvis的那樣弱小而鮮活的存在。
可是,那個少年——那個他所熟識的少年卻從來不喜歡那個明明屬於他自己的名字,每次Elvis提到那個名字的時候,少年血紅的眼眸裡總是不經意閃過絲厭惡。
於是,他開始避免在少年面前提起那三個字母,儘管他不理解,怎麼會有人如此地近乎執拗地要想抹煞自己在世界上存在的唯證據。
唯的,證據。
那個紅眸的少年和Elvis樣,都是孤兒,同樣擁有的所有隻是個對Elvis比整個世界都要重要而對少年來卻微不足道的名字。
而少年比他幸運,少年還有姓,儘管少年看起來對此更為厭惡和不屑顧。
Elvis小心地不在少年面前提起“Tom”、“Riddle”,甚至只是提起同名的某人,所以他直煩惱與對少年的稱謂——煩惱許久許久,精靈的壽命總是那樣地長,讓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去思考那些明明簡單地無可厚非,但卻直糾纏著他們整個靈魂的問題。
個煩惱止於幾十年前,那時的Elvis已經不需要再在開口前糾結於如何稱呼眼前個依舊俊美的紅眸青年。
當他第次向著青年跪伏下身體的時候,他聽到“主人”個單詞那樣冰冷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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