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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出了點亂子。”我說,警察抓著我胳膊把我帶走,我儘量做泰然自若狀。
回到警署,我就軟了下來,解釋說,我是從格拉斯哥離家出走的,做這樣荒唐的事只是為了籌錢買火車票回家。怪就怪在警察好像並未想到,在服裝店籌錢買火車票是說不通的。他們挺可憐我,其實我心知肚明,自己並不值得他們同情。警察給了我個警告,但又說假如只有這件事,我多半不會觸更大的黴頭,然後建議我乘晚班火車回格拉斯哥。我忙不迭答應了,一放出來便直奔弗蘭吉家收拾行李。他不在,我留了張便條。
哥們兒,我要回格拉斯哥一趟,很快和你聯絡,謝謝一切。艾略特。
打那以後我再沒有和他聯絡過。對不起了,弗蘭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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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偷生涯(1)
詐騙,如果實施得當,是一種令人著魔,能使你出人頭地的職業。它是對智力、決心和精力的考驗,需要對自我提升的熱愛——需要有變得更好的願望,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願望,你就會停止學習,而一旦停步不前,就該大難臨頭了。你一天二十四小時腦中都會感覺到現實與虛幻交融混雜,漂浮不定;你還必須把這一點融會貫通於你的服飾、言語和走路的姿勢中;它還涉及到永遠不能寫下來的人物、地點和名稱;它可以用來使夢想成真,把你變成想要成為的任何人。它非常、非常困難,但也極其值得。
您也許已經從上一章的倫敦之行、筆記本等等體會到這一切的潛在價值,但您也看得出來,我並沒有如願以償。我不知道如何達到目的。很多條件不具備,當我返回格拉斯哥時,我發現沒有時間、沒有場地來找出解決辦法。您瞧,我沒有錢,沒有工作。家裡有死盯著我的爸媽,這就決定了我不得不想方設法躲開他們,躲開他們的詢問。所以我必須離開家,必須弄到錢,於是我成了一個小偷。做小偷和詐騙水火不容,偷東西是野蠻、低俗、恐怖的代名詞,但我別無選擇。我成了小偷。
一個小偷的十大竊案
1 我住在格拉斯哥大學一所大而破敗的學生公寓裡,一個個小房間令人壓抑,但我覺得它對這時的我卻挺合適。如果你不是學生,只要按月支付很便宜的租金就可以住進去,任何銀行卡幾乎不加審查就接受。城中心還有便利的小酒店,附帶停車場,十分適合我每天的日程安排。簡而言之,我的日程安排就是:起床,吃點東西,然後一整天做兩件事——偷銀行卡,取現,然後回去睡覺。為了弄到卡,我會搭乘巡迴地鐵或公車,在咖啡館、酒吧和夜總會附近徘徊;至於取現,我會耐心物色管理比較鬆散的酒吧,員工忙這忙那無暇他顧的酒吧,那些地方人們不太在意簽名,也不會在意一個邋里邋遢、買什麼都刷卡的十七歲小夥子。
這種生存狀態和撿破爛的差不多。每天早上一睜開眼,我頭一件事就是想上哪兒多弄一些卡,手邊的卡是否還能用。一整天我都緊張得要崩潰,在格拉斯哥城裡滿世界小跑,躲避假想的追兵。晚上躺在床上,使勁回想在哪些酒吧裡,刷卡不順時員工會尷尬地道歉,而不是趕緊給銀行打電話。
一天早上有人敲門,我斷定是警察。還真是。我就傻站在那個陰溼寒冷的小房間裡束手就擒,衣服撒了一地。我被帶回警署,提起控罪,然後就放了。臨出門,做筆錄的警官說他肯定還會見到我。不知為什麼,我感覺好像贏了個彩頭似的。
2 眼看要到聖誕節;我好久沒回家,爸媽那邊我的說法是在這裡找了個臨時工作。我在格拉斯哥周圍專找廉價酒店過夜,但即便如此,每天也得弄到大約100英鎊才能勉強度日。這幾個星期的日子很不好過,但是我逐漸摸到了返款系統的門道。口袋裡還有些錢,有幾張信用卡還好使。我並不急於見到爸媽,因為很清楚警察這會兒一定對我近期的惡作劇有所察覺,大概正守株待兔呢。
我斷定最好的辦法是設法轉移一點注意力,想出的主意卻很餿。我用一張還能用的信用卡租了一輛帶司機的賓利。早上8點,一個司機駕著一輛閃閃發光的靚車來到格拉斯哥市中心一個小酒店接我,竭力掩飾滿臉困惑卻效果甚微。車後座寬敞無比,我拉下椅背上的餐板,攤開報紙,一邊指示他往愛丁堡開。到地方後我讓司機繞城兜了幾圈,然後停在幾家高檔服裝店門口,胡亂買了一堆東西。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四章 小偷生涯(2)
給每個人買好昂貴禮物後,就該衣錦榮歸了,於是我們又開回格拉斯哥。司機對巴特爾菲爾德不怎麼熟悉,我指點他穿過大街小巷,一路上,當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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