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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撫著她的字跡,心頭卷出一重重糾痛肺腑的疼。
翻開封面,飄逸瀟灑的字跡撲面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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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二十九年八月一十三日,晴
清晨醒來,不離早朝未歸,我帶著玲瓏在流連了一番,又和君熙說了一番話。
孩子長大了很多,不離將他教養的很好。
我勸玲瓏恢復自己的容貌,這樣就可以好好的照看君熙。
玲瓏不肯,說,這樣會給我添麻煩的。
如此固執,既讓我無奈,又叫我心疼。
我強留她在君熙那裡照看,自己則隨意的在這座極具現代化的建築中徜徉。
一個上午的時間在我手指一點一滴的流走,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在無情的遠去,才想起已經很久沒有寫日記。
漢時劉向曾雲:司君之過而書之,日有記也。是為日記。
我寫日記,只為記我餘生。
旃鳳的兩年裡,我漸漸喜歡上了寫日記。
自從凌兒降世以後,自從再次從死神的魔掌中再次得回自己的性命,無論每天的公事再怎麼纏身,我都在會抽空在自己寫上一點,記著生活瑣事,記著凌兒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一切。
凌兒第一次吮著我的乳頭吃奶,第一次睜眼看我,第一次生病,第一次微笑,第一次咿咿呀呀跟我說話,第一次叫我“娘”,第一次含糊不親的叫“爹”,第一次攀著我的手臂慢慢的走路,第一次認字……
這些瑣細的小事,我皆一一將其列數在絹紙上。
是的,我將我們母女在旃鳳的點點滴滴盡數羅列著,將我的思念含在筆尖,寫下一段足以明我活過的足跡,為的是讓孩子記住我。
還有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在了,不離又認下了凌兒,如果因為想我而心痛時,至少還有我親手寫下的一本記憶,或可拿來憑悼傷痛。
那本厚厚的日記,是我唯一可以留給他的——
不過,自從來了南詔後,我再不曾寫:怕文字間的思念會給我帶來禍端。
此番回了北滄,我覺得我該再寫些什麼了。
我該把這段日子以來發生的事,悉數理一理,再寫一寫——一些彌足珍的瞬間,我想用文字將它永遠的定格,讓它成為刻骨銘心的回憶,豐滿將來老去的記憶。
聞著茶香,聽著雀啼,思緒悠悠,前曾再現。
三個多月前,我帶病去了南詔。
此次南詔行,我沒有帶東子,東子已娶妻,必須顧家,而且旃鳳那邊也需要他押陣,我只帶了柏森和玲瓏出來。
然後,在進瑞都之前,我又告訴他們必須分開行動。
在北滄的時候,我常常受掣於人,是因為我有軟肋在別人手中,如今來了南詔,我再不能重蹈覆轍,所以,我不許他們明著跟在身邊。
至於為什麼非去南詔不可,原因是這樣的。
前些日子,我在整理母親遺物的時候,看到母親寫過的一些手札筆記,知道那塊彩玉被母親丟在寧和殿書室某處夾逢裡——
母親當年曾在寧和殿住過三天,也正是這三天,害了她一生一世,令她和金旭伯伯就此離散天涯。
我為玉石才去了南詔。
然而寧和殿非一般尋常之人難進,若是扮成尋常宮女內侍入內,不可能進得裡面去。
那是皇帝清居的地方,除非搏了皇帝的高興才有可能進去。
況且,想要在世上最大的藏書閣內找到那麼一塊玉石,若沒有一些時日細細的找,絕對不可能找到。
想要順利進得寧和殿,只能從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進行的都很順利,清真寺布佛法會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詔帝對我的好奇,並且引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醜好醜。
唯一失策的是,這個男人,居然對我動了真情——
我對天發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麼就說說話而話,就生了曖昧——居然還想納我妃!
後來我思來想去,得出的結論是,前世估計是命犯桃花,所以,這輩子,老是招惹上不該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滄時這樣,在旃鳳時這樣,如今在詔國,又惹上了風~流債。
偏偏我卻被那個身邊美姬如雲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賠進去了,其他男人再怎麼優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現在想想,我覺得我真是好慘——瞧啊,我居然被金不離迷的都不去跟他計較那些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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