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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初期,其統治地位還是比較穩固的。
由於剛剛經歷了水患,許多地方雖然洪水已退,可土地仍舊是一片沼澤,於是,大禹教人們在低窪的地方播種水稻。如此,不但恢復了耕作,還使農業獲得了一個更大的進步。
自此,中原各部漸漸形成了以夏族為核心的部落聯盟統治集團儘管中原各部盡皆衷心擁護大禹的統治,而一些先對偏遠的部落,仍舊時有不服甚至叛亂者。
為此大禹命皋陶專門制定出了一系列的刑罰,各氏族部落但凡有不聽號令者,盡皆以刑罰處置,經過一系列征伐後,大禹的統治地位終於得以穩定了下來。
這裡要專門提一下皋陶。
皋陶,是頜殞的第七個兒子這個時間跨度貌似比較大,和鯨的身份差不多,是士師,也就是司法掌官,也是我國曆史上可考的第一任**官。
傳說,華陶青面鳥嘴、鐵面無私,皋陶被奉為我國司法界的鼻祖。
此外,華陶還被封為獄神,因為。皋陶“畫地為牢”發明了最早的犯罪分子集中看押場所,監獄。
而且,我過歷史上 第一部 刑法。也正是有皋陶主持制定的。
雖然皋陶沒有當過皇帝,可卻被後世之人與堯、舜、禹一起,並尊為“上古四聖”由此,皋陶的高尚品德可見一斑。
傳聞,在帝堯之時,笨陶便主張。同時制定兩部法律,一部是旨在懲罰犯罪分子的刑法。另一部則是旨在保護百姓利益的民法。
帝堯就說了,“制定刑法嘛。這個可以!但是,民法就不要制定了。有了刑法,百姓心存敬畏,這天下自然就安寧了。可你要是再製定一部民法,讓當官的不準侵犯百姓的利益、以百姓為重,那誰還肯當官了?你還真以為,當官的目的就只是為民做主?況且,連百姓都動不了,那我們帝王的威嚴又如何體現?”
領導不讓制定民法,最陶心中鬱郁。
還好,沒幾年,那個聖君唐堯就死翹翹了,舜正式繼任帝位,於是皋陶再次向舜提出了制定民法的事情。
自覺已經創造了太平盛世,舜自然不想有人膽敢質疑自己的統治地位。遂答道,“聖人不易俗而教,智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今若變法,恐人心混亂,民眾恃新法而上侵。”
不用說,這位聖君,也怕老百姓有了依仗,就動輒來革自己的命!所以嘛,還是維護傳統比較好!
雖然兩次申請立法都不成功小這皋陶也不氣餒,依舊全心全意地想著為人民服務的崇高事業。
這皋陶也是命長,一直把兩代皇帝唐堯、虞舜都拖死了,仍就活蹦亂跳、上竄下跳。
等到大禹治水的時候,皋陶領著自己的兒子伯益等人協助大禹治水。治水過程中,皋陶一家任勞任怨、兢兢業業,為平復水患立下了汗馬功勞,可以說,其功不在大禹之下。
只不過,大禹是治水的一把手領導,皋陶雖然年長功高,可身為副手。功勞。史書卜也是要記載成,“大禹常鞋領導有方,!類的雲心,
等到虞舜也死翹翹了,大禹正式繼位。
繼位之初,為了彰顯自己一心為公的聖德,大禹似模似樣的著急手下眾大臣開會,宣佈,自己死後小下任的帝位繼任者就是最德高望重的
陶。
可實際上,皋陶的的年齡比禹耍大許多,不出意外的話,皋陶是沒有機會繼承帝位的。
雖然眾人對禹的這點伎倆心知肚明,可依舊個個口中稱善,言道大禹一心為民,實是千古聖君、萬世楷模,實是我輩學習的典範,云云。
饒是如此,大禹依舊不大放心。怕皋陶這老不死的當真能夠活得比自己命長。
而大禹崇尚酷吏,意圖加重刑罰措施,遂強令皋陶按照自己的意願修改刑法,舉陶不從,結果被大禹藉故加害。
後來大禹另行挑選了刑官,為其帝位家傳提供法律依據,同時還制定摘心、割鼻、挖眼、錄皮、腰斬、剛足等一系列酷刑。
雖然大禹為自己兒子繼承帝位做好了銷墊,可按照慣例,共主是要的到大部分部落聯盟成員共同認可。
而皋陶的兒子,伯益,同樣是在大禹治水過業。同時,在處理政務之上,伯益也是很有一手。因而,伯益在各部落中聲望頗高,部落聯盟大會上,各部落首領公推伯益當大禹的繼任者。
伯益,聳陶的長子,又稱伯翳、拍翳。
伯益原是舜時的畜馬官,因養馬有功,被賜姓“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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