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第2/2 頁)
和阿燈沒有什麼關係,但聽著他們過得好,阿燈彷彿也得了某種安慰。
“據說江瑪城中的梨很好,只是一來我們等不到秋天了,二來運輸的成本太高,賣這種地方特產不僅不合算,更有可能會虧本。不,應該說肯定是會虧本的。”祁明誠說著說著又說到了生意經。
所有的問題都出在交通上,此外保鮮等技術也不支援。如果交通條件搞上去,各座城市之間就能增加交流了,而一旦交流加深,各種賺錢的機會也就來了。可見“想要富,先修路”是一條真理。
又走了二十餘日,他們終於到了盂銅城,為了防止奸細的混入,城門口的檢查有些嚴格。
祁明誠他們排了很久的隊伍才終於進入城中,照例是先找了一家客棧住下來。第二日,當祁明誠想要出門去打聽事情時,阿燈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後,說:“此處民風剽悍,您還是讓我跟著吧。”
雖說祁明誠一直很注意鍛鍊自己的身體,但他現在這具身體才十七歲,自然不夠健壯。而且,這具身體當初在孃胎中就有些虧了,因此骨架纖細,就算祁明誠真把自己的八塊腹肌練了出來,他穿上衣服後看上去還是有些文弱的。當然,他比紀良要好一點,紀良那一股子文弱相比他還要誇張多了。
祁明誠想著阿燈力氣大,能幫著提東西,於是就接受了他的好意,帶著他一起出去了。
祁明誠照例在觀察著整座城市,這裡走走,那裡看看,有時候問問物價,有時候聽當地的老人吹吹牛。阿燈卻始終沒有什麼特殊的表現,只無比沉默地跟在了祁明誠的身後,就像是一道影子一樣。
但其實,阿燈到底在觀察著什麼,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陪著祁明誠在外頭走了兩天,阿燈知道告別的時刻終於到來了。
阿燈把同伴的骨灰罈子取了出來,又找了另一個乾淨的罈子,認認真真地把罈子中的灰全部倒入了新的罈子中,一點都沒有漏出來。然後,他把舊罈子砸在了地上。幾粒金珠子從碎片中滾了出來。
阿燈把金珠子撿了起來,一共有六粒,他往自己的內衣中塞了兩粒。
阿燈把新的裝著同伴骨灰的罈子收好,然後去找了祁明誠。
“你要離開?”祁明誠詫異地問。
阿燈點了點頭,平靜地說:“我答應過我的同伴,一定要把他帶去他的家鄉埋葬。所以我和您不同路。這些就算是我的贖身錢,希望您能答應。”這話說著,他把四粒金子拿出來放在了桌子上。
一兩黃金約等於十兩白銀,這四粒金子很小,應該是繡在衣服上做裝飾用的,所以一點都不重。
阿燈敢直接和祁明誠攤開了說,也是因為相信祁明誠的人品。不然,奴隸按說是沒有私產的,如果祁明誠貪得無厭,他完全可以收了阿燈的金子,把阿燈打一頓,卻壓根就不提給阿燈贖身的事情。
祁明誠有些失望。他其實挺欣賞阿燈這個人的,還想過要把他好好培養成自己的左右手。
但是,既然阿燈有心要贖身,那祁明誠也不好攔著。
於是,他就取了三粒金子,把剩下的一粒還給阿燈,說:“就算贖了身,你也是要吃飯的,自己身上還是留點錢比較好。如果你覺得金子太打眼,我可以給你換一些銅錢,主要就是看你方便了。”
阿燈搖了搖頭,說:“我自己還留著一點。這些你收下。謝謝你。”
第二天,祁明誠帶著阿燈去處理了戶籍的事。
阿燈的戶籍其實有點不太好弄,因為已經沒有人能證明他是哪裡人了。當處理戶籍的小吏聽說阿燈是祁明誠從外族手裡買下來的時,他滿是同情地說:“這種情況……雖說可以立個戶籍,但他以後會受到一些限制。”他並不是在針對阿燈,但像阿燈這種情況,萬一他是突丹族故意弄來的奸細呢?
至於阿燈戶籍上的名字……阿燈讓祁明誠幫他取一個。
祁明誠搖了搖頭。取名字什麼的,這是父母的權利,他哪有這個資格啊。
阿燈在這件事情上卻很堅持,他不想用自己為奴前那個的名字,因為他想要一個新的開始。
於是,祁明誠只能勉為其難地思考了一會兒,說:“燈能照明,照趙同音,不如你就姓趙吧。日月為明,這也是個好字,而且我名字裡還有這個字,這也算是我們之間的緣分。那你就叫趙明吧。”
燈,照明,趙明。
很好,祁明誠取名廢的本質終於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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