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七天內解不掉的話,你必死!(第2/2 頁)
蘇清雪留她吃飯,但是她死活不願意。
售樓員走後,蘇清雪立馬看向林宇。
林宇已經習慣了蘇清雪的眼神了,這次還沒等蘇清雪拿眼神詢問便先開口道。
“酒吧是上次我和李富強去滇南採石,之後救了滇南的翡翠王,然後他就送我了!”
“就這麼簡單?”,蘇清雪不敢相通道。
“就這麼簡單!人家有錢,然後這邊離滇南又遠,他不好管理”,林宇解釋道。
這樣一講的話,蘇清雪才有些相信。
兩人正吃著飯的時候,李子輕打了個電話過來,讓林宇去趟巡查局。
是關於上次的搶超市,搶摩托,和見義勇為衝進火場救人的事情。
蘇清雪聽到是李子輕後,便也沒有多問。
吃完飯後,林宇將蘇清雪送回了酒店,答應了蘇清雪早點回來後,便往巡查局去了。
來到了巡查局,進門就沒有得到李子輕一個好臉色。
只見李子輕將一疊檔案丟到了桌子上,冷冰冰的開口道。
“上次搶超市搶摩托的事情經過我的調查,事出緊急,林宇為了救人便做出的緊急避險!”
“所以經過了上面的稽核,獎勵林宇五萬元!籤個字吧!”
“窩草!”,林宇詫異道。
原本聽著李子輕的口氣,還以為自己要遭殃了,沒想到竟然是來領獎金的。
還沒等林宇笑完,只見李子輕便將下面的檔案抽了出來。
“鑑於受害人的摩托車打失,你需要賠償受害人兩萬五千元的購車費用!”
?
驚喜來得太過突然,意外也來的太快。
林宇又是一句窩草!
到手的獎金還沒捂熱乎就沒了一半。
當時這麼多的人,還有人敢把摩托弄走?
李子輕也不管林宇臉上的苦澀,繼續說道:“受害人超市的老闆也要求你賠償被子,二百五十元!”
“簽字吧!”
兩百五十塊錢,現在的林宇也不在乎,但是總感覺有那麼點彆扭。
嘆了口氣後,林宇便在一份份檔案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大名。
林宇剛簽完名,還沒來得及說話,只見李子輕又從抽屜裡拿出一份檔案,丟到了桌子上。
林宇人都傻了。
懇求的和李子輕說道:“我的巡查大人,你能不能一次性說完,我的小心臟受不了!”
李子輕卻是沒有任何表情,依然冷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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