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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無意中發現的。胡適先生晚年當然不會又去把紅樓夢從頭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徵,如序中所說。
萃文書屋印的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僅是原刻本,在內容上也是高鶚重訂的唯一真乙本。現在流行的乙本簡稱今乙本,其實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遠,說見下。
這幾個本子對滿漢問題的態度,在史湘雲結婚的時候表現得最清楚。舊本賈母僅雲:“你們姑娘出閣,我原想過來吃杯喜酒。”甲本在這兩句之間加上一大段對白,問知姑爺家境才貌性情,“賈母聽了喜歡道:‘咱們都是南邊人,雖則這裡住久了,那些大規矩,還是從南邊禮兒,所以新姑爺我們都沒見過。……’”乙本同。
今乙本作:“賈母聽了喜歡道:‘這麼著才好,這是你們姑娘的造化。只是咱們家的規矩還是南方禮兒,所以新姑爺我們都沒見過。……’”
舊本根本沒提南方。甲本提醒讀者,賈史兩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禮節。乙本因之。今乙本刪去原籍南方,只說賈家仍照南方禮節,沖淡南人氣息。
甲乙本態度一致,強調漢化,但是“妞妞”改“姐兒”,到了乙本,高鶚又給改回來,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個人修改的,那就是因為“姐兒”訛作“姐姐”,寶玉決沒有稱巧姐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許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後一致,例如王佩璋舉出的第十九回與茗�談卍兒,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兒說了給你做媳婦好不好?”違反個性,只圖輕鬆一下。寶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連說笑話也決不會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邊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顯然是又要滿化了。為什麼?
楊繼振在道光年間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題字:“第七十二回末頁墨痕沁漫,嚮明覆看,有滿文某字影�,用水擦洗,痕漬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偽託。”紅樓夢盛行後,傳說很多,都認為是滿族豪門秘辛。滿人氣息越濃,越顯得真實、豔異。所以又有滿化的趨向。
如果相信高鶚續書說,後四十回舊本是他多年前寫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訂,三個本子代表一個人的三個時期,觀點興趣可能不同。
高鶚是漢軍旗人。他有一首“菩薩蠻”,“梅花刻底�”句是寫小腳的鞋底,可見他的美感絕對漢化。即使初續書的時候主張強調滿人角度,似乎不會那樣徹底,把書中小腳痕�一併刪去。其實滿人家庭裡也可以有纏足的婢妾。原續書者大概有種族的優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純潔。
第二十四回寫鴛鴦服裝,“脖子上帶著扎花領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滿人男裝另戴上個硬領圈。晚清還有漢人在馬褂上戴個領圈,略如牧師衣領。清初想必女裝也有。甲本主漢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為“脖子上圍著紫綢絹子”,又添上兩句:“下面露著玉色綢襪,大紅�鞋。”既然改掉旗裝衣領,當然是小腳無疑。只提襖兒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裡不動,小腳至多露著鞋尖,決看不見襪子。所以原著寫襪子,只限寶玉的。其實不止他一個人大腳,不過不寫女子天足。高鶚當然不會顧到這許多。
問題是:如果高氏即續書者,為什麼刪去二尤與晴雯的小腳,卻又添寫鴛鴦的小腳?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鶚沒有看見二尤與晴雯的小腳,在他接收前已刪。他是有金蓮癖的人,看通部書寫女子都沒提這一項,未免寂寞,略微點綴一下。
後四十回賈母身邊又出了個丫頭叫珍珠──襲人原名。舊本已有珍珠。賈母故後,鸚哥──紫鵑原名──守靈,舊本缺那一回,所以無法知道舊本有沒有鸚哥。甲本仍作珍珠、鸚哥。乙本將襲人原名改為蕊珠。
甲本既未發現珍珠有兩個,自然不會效尤,也去再添個鸚哥。乙本既將第一個珍珠改名蕊珠,當然不會又添出個鸚哥。鸚哥未改,是因為重訂乙本時沒注意。所以第二個鸚哥也是原續書已有。
近人推測續書者知道實生活中的賈母確有珍珠鸚哥兩個丫頭,情不自禁的寫了進去。那他為什麼不給前八十回的珍珠鸚哥換個名字?顯然是沒看仔細,只彷彿記得鴛鴦琥珀外還有這麼兩個丫頭。他馬虎的例子多了,如鳳姐不稱王夫人為太太,薛姨媽為姨媽──跟著賈璉叫──而兩位都稱姑媽,又不分大姑媽二姑媽;賈蘭稱李嬸孃──李紈之嬸──為“我老孃”──外婆;“史大妹妹”、“史大姑娘”、“雲丫頭”作“史妹妹”、“史姑娘”、“史丫頭”──程高本未代改,但是第八十二回添補的部份有“雲丫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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