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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貨幣時,這個國家就已經正式確立公式法了,剝削法正式退出。
紙幣的發行,本來是為了滿足資本家自身需要的貨幣數量,可是到最後卻變成了根據各種因素(即公式法)確定發行量的一種新貨幣,那麼在這種貨幣下面,資本家難道就不可以推行剝削法?或者說,公式法本身就是剝削法?
紙幣,本身不具有任何價值量——排開裡面的文化知識資本,作為紙張而言,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肯定是大於紙張含有的價值量很多倍。在使用紙幣中,我們會忽略掉這種成本。也就是說,經濟統治階級控制紙幣發行量的時候,如果採用剝削法,錢庫裡的紙幣只能算是廢紙,這個還存在著獲利的可能,但是如果把生產紙幣的權力算上,那麼經濟統治階級就會走向崩潰,所有的剝削法不用對國內的人使用了,直接作用到生產機器上,想要代表多少價值量的紙幣就可以生產多少,紙幣的數量不行,就改變面值。也就是,經濟統治階級隨便生產一張面額到達自己承受力的紙幣就夠了——沒有任何暴力措施,沒有任何剝削制度,只需要一臺機器,這樣的話,剝削法也就不再成為剝削法了。
這是不是說,有紙幣的時代,肯定就是公式法啦?不,因為一個國家發行並使用了紙幣,但是貨幣可不只是紙幣,各種貴金屬、珠寶的東西還存在於這個世界,所以,經濟統治階級進行貨幣發行量控制的時候,至少可以選擇控制那種貨幣。
例如,作為經濟統治階級,甲看到整個國家的貨幣好像沒有為自己的利益服務,全都在其他人之間不停地流動著,甲開始控制貨幣發行量,方法使用剝削法。
甲開始思考:“控制貨幣發行量的首要條件是讓我獲利!金銀珠寶等變相貨幣基本上都在自己人手中,以自己擁有的權力,強制措施對付不了這些人,只好放棄。紙幣的發行量已經完全控制在我的手中,只要我宣佈所有紙幣報廢,那麼整個國家就只剩下0克黃金的紙幣了!而且不用使用任何強制措施,不用派人到國民的手中去搶,也就沒有任何的投入,那麼我獲得什麼好處沒有?太多啦!為了推行紙幣,很多國民手中的金銀珠寶等貨幣,全都換成了紙幣,這不是就說,我已經把所有的貨幣儲藏到我這裡啦!”
如果一個國家的經濟統治階級,突然宣佈大家手中的貨幣作廢,新發行的紙幣必須用金銀珠寶等貨幣去換,那個時候,想要繼續生存的人,在各種暴力機構的威脅下,只能把自己的財產賣給經濟統治階級,才能得到進行再生產的資本流動載體,紙幣——如果每隔十年,甚至一年,一個月,宣佈一次,整個國家的財富肯定就會流入到經濟統治階級手中。這是多麼完美的剝削法啊!
我承認,我前面的分析出錯了,在紙幣的發行量控制上,可以透過直接宣佈作廢來全部回收紙幣代表的價值量,而不是在紙幣的數量上進行控制。可是,在這個世界上,好像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吧?難道,有什麼東西阻止經濟統治階級這樣做嗎?
甲當然不能這樣做,原因可不是因為有其他的階級在跟甲鬥爭,因為這麼做之後,甲擁有的所有財產很可能再也買不到自己想要的商品——除去部分農業生產者之外,所有的最底層生產者,因為資金鍊條徹底斷裂,全部破產,再也無法進行再生產,導致各個作坊或者工廠的工人全部餓死,無法進行再生產,或者全部變成甲的奴隸,由甲供養著……這個時候,生產力會有多低,商品種類會少多少種?甲可能再獲得的利潤會少多少?這些損失都迫使甲完全否決掉這個剝削方法——當然,如果是經濟統治階級在垂死掙扎的時候,就可能會使用這種方法,大量聚集國家的財富,然後逃跑。
說到這裡,那麼公式法與剝削法的根本區別在哪裡?難道就是不敢大規模地竭澤而漁嗎?在經濟上,只有利益,利益包括短期與長期,所以,當經濟統治階級放棄短期利益而追求長期利益的時候,我們不能說這些人不再追求利益了。那麼經濟統治階級如何利用紙幣獲得利益?壟斷,就是首選了,當經濟統治階級壟斷某一個生產之後,利用壟斷後獲得的權力隨意定價,可以從任何需要自己商品的人,甚至是自己人那裡獲得利益。這好像跟貨幣發行量的控制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啊?恰恰相反,壟斷,剛好是經濟統治階級用來回收過剩貨幣的一種強制措施,一種向社會最底層以及其他階層進行了一定妥協的,經濟統治階級內部成員都能維護各自利益的強制措施。就算不是壟斷,由於經濟統治階級的資本進入到了整個國家的所有生產領域,有商品生產出來就有買賣,就有剩餘價值,有剩餘價值,結果還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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