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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持做刁民,“如果捐香火是為了把罪孽消去,不就等於向佛祖行賄嗎?佛祖要因此幫著消業,就是犯了受賄罪,那我們就該打倒他。我怎能跪他?
如果說給錢就能積功德,我和佛祖就是買賣關係,都說顧客是上帝,不對,他和上帝是平輩,應該說花錢的是大爺,那該是他來討好我才對。他怎敢讓我跪?
再說,如果佛祖是公正的,就不會因為我是否磕頭、捐錢而改變我的命運,那我又何必討好他?如果他改變了,這種不公正的神靈就不值得尊敬,我也不屑討好他。
所以,為了維護我佛公正清廉的形象,也為了他不在我面前拿人手短,我就不磕頭、捐款了。不過,他若非來討好我,我也是可以勉為其難滴接受滴。”
我發表完演說,三分之一的人目瞪口呆,三分之一的人開始搖擺,還有三分之一的人兩眼冒著崇拜的心心看著我。以後,再沒人試圖來勸我,有一半以上的人投入我的陣營,放棄了信仰。
唉,生不逢時啊!我要生在建黨初期,我林黨代表一出,誰與爭鋒?我一定會很快發展壯大我黨,萬惡的舊社會也可以早消亡幾十年。曾經在舊社會底層掙扎的苦難同胞們,是我的錯啊!我不該虛度前後兩世間的三百年啊!共和國啊!你的年紀本來可以大點的。
這邊老蔣心有餘悸,拍著胸口安撫自己:“娘希匹滴,多虧林子清沒來攪和,不然都不知道我是否有運氣跑到臺灣。幸甚幸哉,歌以詠志!”老蔣對天高歌,“謝謝你給我的愛,沒讓林子清早投胎…”——請套用小芳的曲調。
那邊釋迦牟尼的眼角有淚光閃現。無袖攏香勸道:“別哭,我佛,眼淚也是水做的,少了幾個香火錢而已,不至於自殘。”
我佛哽咽:“你在網站上一發,就會有數千人看到,這數千人再告訴他身邊的人,就會變成數萬人,最後呈星火燎原之勢。我現在妻離子散的,你再斷了我的香火,叫我以後可怎麼活啊!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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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女神誕生
在納木措湖邊,晚上依舊是沒有什麼娛樂。
晚飯前,大家坐在大廳裡閒聊。不知怎麼聊到了初戀,一圈問下來,只有我和楚依凡得成正果。有個哥們不服,非說是因為我們太早結婚,要是多談幾年戀愛,結果就不好說了。我生氣了,怎麼可以這麼看輕我們的感情?
過會兒,輪到這哥們交待細節。他說他的初戀女友跟一個黑鬼跑了,完了很委屈的說:“我對她多好啊!她生病,我還給她燉烏雞來著。”
我在一旁一拍手,“壞了,就是烏雞吃壞了,所以她跟黑鬼跑了。你要是燉三黃雞,她興許還跟你。”大家都鬨笑。
我開始苦思:“不對,三黃雞就是NP了,更糟糕!要不改黃瓜吧!”
有耽美狼介面:“不好,那就是GL了,輸給女人比輸給黑人還丟臉。”
大家就何種食物利於留住愛人的心展開討論,提出許多匪夷所思的建議。那個哥們的臉都氣白了,再白點就可以建議他燉白斬雞了。
吃過晚飯,他們打牌,我自從輸給幼兒胤禛後,對這種遊戲就失去了興趣。我看月色不錯,就一個人到湖邊散步。
夜晚的湖邊沒了白天的喧鬧,只有濤聲和風聲。月光如同碎玉灑在湖面上,幽幽清清。不期然一句詞跳到腦海裡“惟有清江皓月,曾照昔人顏色”。那個世界的人過得還好吧?
我對著月亮大叫:“祝你們幸福!一定要幸福!”這月亮還是同一個月亮,想必可以把我的祝福傳到吧?
我撿石子打水漂,聽見有腳步聲傳來。這個跟屁蟲,一點獨處時間都不給我留嗎?我哼著歌蹲下玩水,佯作不知。
悄悄地,我掬了捧水。等他走近了,我突然跳起來大叫“哈!”,同時把水潑出去。
覆水可以收麼?我得意的笑變成尷尬的笑,不是楚依凡,是金總,正滿臉水光的愣在那裡。
我象日本女人一樣不停的鞠躬,“對不起!對不起!——”一邊在口袋裡摸索。太好了,有一包紙巾。
那邊金總用手抹去了大部分水,我抽出一張紙巾,慌不擇路的伸手給他擦。貼近了才察覺自己有失妥當,連忙退後,把紙巾包塞在他手裡。腰更彎,“對不起!對不起!——”
金總邊擦邊說:“別再鞠躬了,再鞠下去,我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