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屁股決定腦袋(第2/3 頁)
講故事的大頭,都被影視遊戲賺走了,而文學就是不能涉足這塊領域!不能為了資本妥協!”
潘潔穎是cpo,站在她的角度,是必須為團隊穩定性和一碗水端平考慮的。
“這不一樣——影視行業,遊戲行業,在網際網路時代也好,傳統時代也好,審查尺度是一樣的。沒有網路的時代,《贛州戰役》這種題材不能拍成電影,到了網路時代,依然不能拍成電影。曾經拿不到電影和遊戲審查許可證號的禁題,現在依然拿不到。
但是網路文學承載的東西就更多了,網文不是100%寫好了之後、透過內容審查之後才被觀眾看到的。很多違禁攝政的東西,都是先開啟了民智,然後很火了,才被發現違禁,然後被404。所以,網路文學在華夏是承載了一個時代使命的,那就是把曾經不允許被人民看到的東西,拿出來讓人看。
但是,這些作品,既然是違禁的,就註定了他們不可能有改編的Ip價值,它們一輩子只能以網文的形態存在,永遠不可能改編成電影、電視劇、遊戲那些需要政府內容審查部門頒發許可證號的藝術形態。
那些寫404作品的義士(不是指寫小黃文的,因為涉黃被404的不算義士)不可能有Ip故事這種變現方式,他們一輩子只能指望消費者直接訂閱的稿費。
所以,我們堅定地反盜版,寧可損害Ip交易的規模,也要保訂閱,就是在堅定地保護那些為民族文化多樣性做出貢獻的義士。保護那些提出違禁異見的人,讓他們活得好一點,讓我們的歷史有更多的角度。
我顧某人已經幾百億美元身價了,我這些公司加起來已經一兩千億美元了。我還在乎我的文學公司究竟是市值30億美元還是40億美元?這10億美元,和民族的文化多樣性而言,哪個更加重要,不是很明顯了麼?”
顧誠這番話,可謂是振聾發聵。
孟子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顧誠已經那麼有錢了,自然要做有意義的事情,不能繼續只為了錢。
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在秦張良錐,在漢蘇武節。賑貧達窮,存亡繼絕,把那些本來會被剿滅的思想存留下來,讓後世的人多一點看待這段歷史的角度,比10億美元可重要多了。
潘潔穎聽了,簡直有一種跪舔膜拜的衝動。
“原來是這樣……怪不得……”潘潔穎失神的想了一會兒,呢喃著說,“其實,不瞞你說,我有時候累了,也看網路的。不過前幾年,YY文學體系不全的時候,也沒分‘男頻’、‘女頻’,只有男頻,我也只好到那裡找書看。
我不喜歡打打殺殺的,就看偏古裝言情一點,去年看到一本《回到明朝當王爺》,就覺得不錯。但是後來再看那個寫手後面寫的書,就覺得言情雖然寫得還可以,但是一點改變歷史大勢走向的情節都沒了,也沒什麼翻案和思考。
現在想來,應該就是因為廣電總局那條‘凡是改變了歷史大勢走向和重要史實人物設定的架空型作品,一律不得改編為影視劇’的設定,讓那個寫手跪下來了,為了賣電視劇改編權而縛住了手腳。所以架空歷史文就漸漸變成了古裝都市文,主角繼續大殺四方談談情泡泡妞,但是改編朝代走向的情節再也不敢碰了。
照你剛才的邏輯,如果我們力挺‘Ip經濟’,不管反盜版,只怕將來的歷史文寫手稍微出點名,就會跪下來,只敢寫不敢改變歷史走向的文章了。高架空的、翻案的、有思想性的歷史文,只剩下毫無名氣也沒筆力、本來就沒希望賣Ip改編權的新人寫手去寫了。”
這種文字獄的話題太過沉重,潘潔穎和顧誠相顧無言,都不想多說。
尤其是顧誠,他可是知道此後十年,隨著民智越來越開化,“反對歷史虛無主義”的大旗會被宣傳部門扛得多高。
“所以,我們肩上的擔子,要保護的人和文化,可不僅僅是錢能衡量的。當初我拍《三丁目的夕陽》時,就想過啟發人民:為什麼扶桑人在網際網路撲面而來的時代,似乎點歪了科技樹?為什麼他們依然保留了大量傳統電視/廣播/雜誌傳媒時代的習慣,來面對網際網路傳媒?而在華夏,網際網路的發展卻這麼迅猛,我們這些人,幾年時間就把孫正意給完爆了?
其實,這背後是有道理的,因為即使在傳統媒體時代,扶桑的政府對媒體的內容監控力度也是很低的。沒有網際網路的時候,只要消費者掏錢,他依然可以看到飯島愛的色-情片,依然可以看到比《大逃殺》更加暴力血腥負能量百倍的恐怖片,依然可以看到左傾的日共宣傳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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