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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大明帝國一直自認為是高踞於萬邦之上的天朝,明朝皇帝也自認為是君臨天下的萬邦之主,從來也不認為自己同邊外的“夷狄之邦”是平等的。
何況夷夏之辨還是一項基本的儒家理性原則,同“韃虜”講平等就意味著喪失原則。崇禎皇帝對於與清方談判本身就理不直、氣不壯,在這樣有關君主尊嚴和國家尊嚴的原則性問題上,當然不敢隨意做出讓步。
何況,朝臣們還是多少聽到了一點資訊,都在紛紛攻擊陳新甲,說是“堂堂天朝,何至講款”?而當崇禎皇帝就這個問題訊問首輔周延儒,周延儒由於害怕皇帝將來改變主意會卸罪於自己,竟然一言不發。明朝君臣的態度如此,和談的成敗自然也是由此可見了。
而在另一方面,清朝對於這次談判也並沒有多少誠意。以皇太極為首的清朝統治者早已經制定了入關伐明最終奪取中原的既定目標。
而這一次願意同明朝談判,無非是在戰爭的間歇時期不想錯過一次在外交上取得利益的機會,本來不抱有太大希望,所以也沒有特別認真對待。
對於取明而代之的大方略,皇太極曾經有過一個很生動的表述:“取燕京如伐大樹,須先從兩旁斫削,則大樹自撲。……今明國精兵已盡,我兵四圍縱略,彼國勢日衰,我兵力日強,從此燕京可得矣。”既然有這樣的方針,和談無論如何也只是一種權宜之計,不過是從兩旁砍斫明朝這棵大樹的手段之一罷了。
一方礙於天朝的體制而扭扭捏捏,另一方因為有既定目標而漫不經心,兩方面的和談當然很難取得實質性的成果。馬紹愉在瀋陽滯留多日,接連不斷地向陳新甲彙報談判的情況,陳新甲密報崇禎皇帝,崇禎皇帝再向馬紹愉發出指示,兩邊的資訊往返多達數十次,卻一直毫無結果。
馬拉松式的談判一直拖到六月,因為不可能談出什麼結果,馬紹愉使團只得撤回到寧遠,但繼續同清方保持著接觸,並不時把清方的意圖報告給兵部和皇帝本人。這段時間,明清雙方之間處於一種不戰不和的膠著狀態中。直到七月間,一個偶然事件和一個故意行動才把這種狀態打破了。(未完待續。。)
第七百九十五章最後的掙扎(中)
首先就說偶然事件:
這年七月裡,兵部尚書陳新甲接到馬紹愉的一份關於對清談判問題的秘密報告,一時不當心隨手放在書几上。他家的僕人以為是邊關來的塘報,就送到了通政使司抄發各衙門。
而朝臣們一直在關心著對清和談的事而不知其內幕情況,忽然見到了這份明發“密報”,大為震驚也大為興奮。言官們開始慷慨陳辭,據理力爭款和的不可行,同時猛烈抨擊陳新甲主款誤國。
這次陰錯陽差的大揭密使得崇禎皇帝處於十分尷尬的境地。言官們明知和談有皇帝在後面做主,卻把火力全部集中在陳新甲身上,用語嚴厲尖銳,其中表現的對皇帝的態度也是不言而喻的。
而崇禎皇帝在和談問題上一直不敢理直氣壯,就是怕朝臣因此看輕了自己,而這一次陳新甲的不小心卻使他成了眾矢之的,被放在要遭千夫所指的位置上。他的氣極敗壞是可想而知的,卻又幾乎無從發洩,只能把一腔的怨毒都傾注到陳新甲的頭上。
很明顯,陳新甲在此事上失之於密,可接下來,他又因為沒摸透崇禎皇帝的性格而觸動了逆鱗了。
當崇禎皇帝在言官攻擊陳新甲的奏疏上批旨,要陳新甲自陳回奏。可陳新甲卻以為和談大事本來都由皇帝主持,自己並沒有什麼責任,因而在回奏中非常委屈地為自己大擺功勞,說某事某事,“人以為大功,而實臣之大罪”,一連列舉了十來項之多。
這種不願為皇帝承擔責任的態度讓崇禎皇帝是更為光火,月末。陳新甲終於以弄不清的含糊罪名被抓進了監獄。這實際上是一個無法審理的案子,但刑部主管侍郎東林黨人徐石麒恰好是一個堅定的反對和談派,一向是痛恨陳新甲,因而入之以重罪。
而崇禎皇帝也是惱羞成怒,又需要一個替罪羊為自己頂罵名,因而也動了殺心。首輔周延儒等人多次營救,引用律條說:“依據國法,敵兵不臨京城,不當殺大司馬(兵部尚書)。”崇禎皇帝卻回答:“別的不說,陳新甲任兵部期間。宗室親王、郡王被流賊屠戮的有七人之多,難道不有甚於敵兵臨城嗎?”
洛陽、襄陽等處失陷,福王、襄王等親藩遇難,都是一年以前的事情,如果以為兵部尚書有責任。早就應該處理,何必要等到和談的情況敗露之後呢?崇禎皇帝的這個藉口連最糊塗的人也不能相信。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