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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說,其實是文化落後的民族打敗了文化先進的民族。殷商的文化是要比周文化先進一些的。這樣的事例在中國歷史上並非罕見,如入主中原的滿洲就顯然沒有明王朝那樣繁榮的文化。殷商雖然滅亡了,但它的文化在殷遺民那裡得到了很好的繼承,如衛國、宋國等遺民最多的國家;同時周王朝也大力吸收了殷商的文化,得以快速發展起來。
故《詩經》在編排上把邶、啵�⑽廊��緡旁詼�現�螅�淥��韁�埃�涫稻褪淺鯰謖庋�目悸恰T諡芪渫酢⒅芄��保�艽�跏葉源�巍⑽賴裙�際強塗推��模�鷸��停�涔��木粑灰慘�哂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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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柏舟》就是以歌頌愛情貞節的面貌出現的。以松柏比貞美,早在詩經中即已出現。從歌詞上來看,典型的兩章疊韻,在一章裡中心意思已經表達得非常強烈了,但猶嫌不夠味,又在第二章變換韻腳,再次吟唱,以強化詩味,不僅使詩歌的內容更充實更沉重,而且使詩歌的餘味更加悠長。這樣的抒情表意方式,即使是在現代歌詞中仍然是主流。由此可見,三千年前,啵�氐墓�說囊帳醺芯鹺鴕帳跣郎退�驕鴕丫�鐧攪艘桓魷嗟背墒斕母叨取�
除此之外,全詩還富有特殊的張力。我們比較一下二南就發現,二南的詩總的來說比較直率,主人公的身份一看即知,詩意也相對比較明晰,但《柏舟》不然,它的主旨雋永含蓄,卻又並不影響詩意的強烈表達。從不同的角度來欣賞它,都可以自成一說。
正是因為這樣,《柏舟》的主旨,歷來爭議最大,出現了“共姜自誓說”、“寡婦守節說”、“讚美節婦說”、“愛情忠貞說”和“女守獨身說”、“貞婦被遣說”和“言孝道說”等多種說法,其中尤其以“愛情忠貞說”最為流行。
而有趣的是,上述說法或分歧,不管是哪一種,都離不開“忠貞”這個核心。它們的差異主要就是由詩中的抒情主角的含蓄而造成的。你說她是共姜也可,說她是寡婦也行,說她是少女也妥,說她是貞婦也對。
柏舟:愛情豈關自由計(2)
毛詩就認為,這是共姜自誓,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言弗許,故作是詩以絕之。所謂“守義”也是忠貞。《喪服傳》曰:“夫死,妻稚子幼,子無大功之親,妻得與之適人。”是於禮得嫁,但不如不嫁為善,故云“守義。嫁也可,不嫁更好,嫁合禮,不嫁合義”。如果信毛詩說,那麼詩中的共姜,恐怕就是歷史上最早的一位節婦形象,也是第一個自願守節的“烈女”。
現代以餘冠英為代表的一批學者則普遍認為,這是寫少女自己有了意中人,誓死忠於他,恨阿母不亮察她的心。其說僅從詩意上看也可成一說,但問題是出在對“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一句中的理解上。餘等以為,“髧彼兩髦”是指男子未冠之前披著頭髮,因而是一個未婚少女對這個男子的愛戀,而女孩的母親不許,這便構成了他們所謂的婚姻不自由說。但此說顯然與三千年前的實情不合。
毛詩云,髧,兩髦之貌。髦者,發至眉,古代兒子事奉父母之裝飾。若父母有先死者,於死後三日脫之,也就是棄掉髦飾,三年喪期滿後又髦之,若二親都去世,則永遠不再髦飾。
這一說,則合乎毛詩“共姜自誓”的歷史情境。我寧願相信古人的眼睛而不願相信今人的“詁”。
自古以來,即使是到了今天,婚姻都有自由和不自由之說。自由意味著可以自己做主,不自由則意味著要聽別人的安排。這種情況不僅中國這樣,外國也如此。周禮有規定,由於男女婚姻乃人倫之始,夫婦正,國家方能正,因而,貴族男女婚姻要有“父母之命”,要有“媒妁之言”。年輕人喜歡跟著感覺走,而作為過來人的父母,出於對子女的關愛,也出於對家庭對家族的關愛,干預子女婚姻,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視之為婚姻不自由。古代貴族女子,交往面不寬,若待自己自由戀愛,恐怕會等白了頭。古代貴族男子固然見識較廣,但孔子說了,年輕時容易被血氣衝動,任意而為,故“戒之在色”,父母出於家族繁榮的角度考慮,對未來的兒媳把關,無疑也是有利的。自由歷來被認為是相對的,絕對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對於青年男女來說,如果和父母溝通較好,而在那些相對開明的父母那裡,也多少會考慮兒女的心思,這種情況下,父母做主也未嘗不可。畢竟兒媳婦進了家門,是要和大家庭一起生活的,做兒子的也不能只考慮自己。事實上,根本不考慮兒女的感情,武斷地干預子女婚姻,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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