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4/4 頁)
搖晃晃地站了起來,嘴角還流著血,怒視著老爸。
“什麼人?”老爸冷冷地說道:“你夠膽敢碰我的人,我今天就讓你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老爸抱著我,還一腳把他踹到飛起。他立馬發出恐怖的喊聲,我向來不知道人類竟然還會發出如此的聲音,不禁有點不合時宜地欽佩起他的潛力來。
老爸的部下們闖了進來,他們全部是一身黑色西服的打扮,看起來好像是黑社會的,自然老爸就像是黑道大哥。他抱著我,在一群人的擁護下走了出去。
狹窄的過道里盡是這裡的守衛人員,他們橫七豎八地倒在地上。走到外面的時候看見剛才還耀武揚威的一群人此時正圍成一圈蹲在一起,裡面就有那個老肥婆。她抬頭看見了我,一幅吃驚的樣子。
還有警察也來了。就像電影裡的劇情一樣,荷槍實彈地圍在門口。他們的負責人看見老爸出來了,連忙畢恭畢敬地對他說道:
“林先生,這裡已經處理完畢了。您還有什麼吩咐嗎?”
“辛苦了。請你按照程式接著做吧,不過我懷裡的人我要帶走。她受到了驚嚇,不能去警察局作筆錄。還有,最裡面房間的那個男人是強姦未遂,我是證人,我希望他能得到嚴懲,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
“是是是,我明白。”
他趕緊說道。
老爸也不久留,抱著我回到了自己的車上,吩咐司機立即離開。
我在他懷裡還沒緩過神來,懵懵懂懂地不說話。他拿出毛毯,換下我身上的被單。自然,他看見了我身上的吻痕,他握著拳頭忍住沒發作。
母親的確是以6萬的價格把我賣給了夜總會的媽媽桑。她拿出其中的5萬贖回了被打的鼻青臉腫的但尚還活著的程飛,又用剩餘的1萬帶著兒子離開了。程玲在我被抓走後,想辦法和老爸聯絡上,告訴他我的情況。可是因為不知道我被賣到哪裡,老爸就動用了他的關係讓警察在全市的夜總會里找我,所以花費了一點時間。不過幸好來得及,所以這結局也算的是皆大歡喜吧。但是老爸明顯不會怎麼認為,因為他的臉一直都是陰沈的。
回到家,他放了洗澡水。我在浴室的鏡子裡看到了自己全身的吻痕,羞愧得差點撞死在鏡子上──老爸也一定看見了。
我泡在冒著熱氣的洗澡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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