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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丟下抱枕,站起來拿鑰匙、外套,石破軍還是不理他。
“我要出去嘍!”他加大音量,石破軍仍然置若罔聞,一個勁兒地專注在設計圖上面。
“該死!”他氣得詛咒。“我要在外面混到很晚才會回來,不必等我了!”
殷仲威決定重新拾回他的浪子本色,來個不醉不歸。石破軍差點沒有轉頭說:“慢走”,但微聳的肩意思一樣,殷仲威二話不說衝出去。
什麼嘛!居然敢這樣忽視他,他非玩到三更半夜不可!
被石破軍不在乎的態度惹毛,殷仲威決定小狗不當了,當個獵人比較愉快。外面那些美眉可都比她親切得多、也美豔多了。
殷仲威本來就是個玩家,尤其他又得天獨厚擁有一張絕俊的臉孔,只要他願意勾勾手指,沒有女人不上鉤的。
他玩得很瘋,從這一群朋友,玩到那一群朋友,可他還是會覺得空虛——他是怎麼了?
一個人坐在酒吧獨自喝悶酒,殷仲威不明白自己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轉變。
以前他總是不玩到天亮不罷休,現在屁股還沒坐熱,就急著想落跑,一點都不像他。
他一定是發瘋了。
跟酒保比了個再來一瓶的手勢,殷仲威真想幹脆把自己灌醉算了,省得沒臉面對自己。
以前他凡事不在乎,天垮下來,不干他的事;地裂了,換個地方生活就是,何時曾在乎一個女人?
但天殺的,他真的在乎她!
想起自己對石破軍掛念的程度,他就一陣不爽,直罵自己沒用。
也許是她未婚夫這件事,引起他的高度警覺。他竟付出比平時多一百倍的心力,全力關注石破軍,結果把自己搞得像傻瓜。
這不是更好?
他想起一剛開始追求石破軍時,死黨的評價。
難度百分百,玩起來才過癮。
當時他也覺得這是個好主意,有點難度的遊戲玩起來才有意思,可實際陷下去,卻一點都不覺得有趣,只覺得心院。
她到底把他當什麼?
他憂鬱到頻頻灌酒。
她從不提起對他的感覺,對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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