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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嚎。
被同夥誤傷,應該是最為倒黴的事情吧。
趁著雙筒獵槍歹徒還在發愣,葉青再次甩出了一把螺絲刀,再度扎中他那隻持槍右手的手背。
雙筒獵槍終於是掉落在地,葉青一個箭步衝了過去,準備把地上的兩把槍都踢飛。
第三名歹徒,也就是那個駕車者,目前還處於計程車的另一面,他想要攔住葉青,必須繞過或躍過計程車,無論他的身手是否矯健,肯定都是來不及的。
槍械的威脅最大,葉青必須第一時間把這種威脅排除掉。
葉青也有槍,就儲存在天獄之中,只需心念一動就能取出來,而且,還是世界十大名槍之首的伯萊塔,精確度和殺傷力都沒的說。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不但不能拿出那把手槍,甚至不能利用飛刀技能殺死這三名歹徒。
為什麼?
因為這三名歹徒只是駕車闖進了女裝店,他們還沒有來得及劫持人質,也就是說,他們目前的行為還沒有危及到店裡無辜者。這種情況之下,葉青若是貿貿然殺死了他們,自己反而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當然也不能傻乎乎地等到他們揮舞槍械真的劫持了人質再動手,那時候,難度就會加大無數倍。搞不好,自己的小命都會丟在這裡。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傷而不死,把他們的武力徹底解除,剩下的事情,就是警察該做的了。
正是出於這些原因,即便施展了飛刀技能,葉青也只會使用螺絲刀這種常規物品,並不會使用匕首類的管制刀具,就是不想被官司纏身。利用隨身攜帶的民用品進行自衛,不容易搞出‘防衛過度’之類的噁心事。
天獄裡,螺絲刀、錘子、菜刀、斧頭、板磚、鐵棒、厚鐵皮包木板改造成的盾牌……總之,甭管是帶殺傷力的,還是帶防禦效果的東西,葉青都準備了一個充足。遇到合適的東西就會隨手裝進天獄,為的就是‘有備無患’四個字。
言歸正題。
葉青一個箭步竄到兩名歹徒之間,飛起一腳把軍用手槍踢進了亂七八糟的衣服堆裡。那把雙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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