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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是很好的搭檔,我們結婚,在陽明山買一棟坪數大的透天別墅,請我們的父母親一起搬上來住,我們各有獨立空間,出入不會打擾彼此,又可以時時照顧到父母。”
“然後?”
“然後,你的工作照舊,我的事業繼續,我不會影響到你的生活,你不會妨凝我,我們還同時躲過父母親的逼婚。”他的說服力強。
“於是……”
“於是皆大歡喜,我們的相處像室友,但你不必付我房租,有困難時我們可以互相支援幫助,我們不用擔心婚姻是否干擾未來,若真有意外發生,得借重你的專業領域時,不必另外找人協助。”
“前半段我懂,後半段那個……專業領域那邊,是什麼意思?”
“萬一,我碰上喜歡的女人,真心想結婚,你還可以賺一筆律師費。”
他的話刺到她了,他要的是短暫借口不是永久關係,他的合約裡保障了他的新愛情,卻讓她的愛情身陷危機。
“表面聽起來,我處處獲利,但事實並非如此。”
“你覺得哪裡不合理?”
“第一,你想借口婚姻把父母騙上臺北去,於是借重我和我父母親的力量,完成你的意願,萬一你有新歡,想離棄舊愛,我還得無條件同意,然後拎著包包,把我那雙住慣豪宅的爸媽領回臺南,到時,我會被我爸媽活活罵死。
第二,結過婚的女人身價是跌停板,我已是專坐冷板凳的壁花,要是再淪落成桌布,這輩子,我的前途只剩下黯淡。
第三,就你的認知裡,我是對婚姻不以為然,我不認為我該親身落實我不以為然的東西。“
她違心違情,違背想嫁他的意願。她逞口舌之能,只因他的保障條款戳到她的痛處。
“我是個公平的男人,你仔細看上面的條文。”他從口袋裡面抽出一紙合約,放到她面前。
“這一條,我們各有自己的房間,不會打擾到誰,所以你只是搬個家,沒有其它改變。
再看這一條,我們雙方,不管誰有物件想結婚,另一方都得無條件簽字離婚,如果是你有新情人,我也會無條件終止婚約。
再看這條,離婚後,我會付你一筆合理的贍養費和一棟房子,讓你的父母親繼續留在臺北住豪宅。
至於,被長輩責備這件事,恐怕不是你一個人獨享,我想我也跑不掉。“
他在說服她了!別要矜持,答應他了吧!
就是條件再爛,能換到一段和他同居光陰,都值得驕傲回味。她在心底對自己喊話。
“那我……可不可以多加一個條件?”她問。
她同意了!育箴這號表情他從小看到大,每次她有委屈卻不得不妥協時,總是眉頭微皺,嘴角歪歪,擠出一邊酒窩。
“什麼條件?”
“告訴我,你和周蓉蓉的故事,我就簽約。”她大膽說。
他一頓,不回話,低頭,一口一口吃冰。
她搞砸了?他要後悔自己的提議了?育箴一顆心蹦蹦亂跳,跳得又狂又亂。
笨蛋!她居然把盼了二十幾年的機會推出窗外,居然親手把夢想戳破,她一定是白痴,她一定是低能,沒錯,她是,否則她不會容許自己做那麼荒謬的事。
他越不說話,她越焦急,低頭,她學起他吃冰,一口一口,吃得比他更快更急。
終於,他抬頭,把合約推到她面前,說話。
“快籤,不籤的話,我就扁你。”
熟悉的臺詞出現,博承和育箴相視而笑,很自然地,她簽下合約,誰教她對“扁你”這個詞缺乏免疫力。
久久,他們各自與碗裡的冰奮戰,然後,一句淡淡的話傳進她耳裡——
“總有一天,我會告訴你,我和蓉蓉的故事。”
不過是輕描淡述的一句話,卻讓她的心像被潑進一壺蜜漿,說不上來的甜滋味在心中芬芳,那大概是……是今年的芒果長得特別好,蜜了口、漬了心……
第四章
她結婚了!恐怖吧?不過請七天假期,她就替自己找到好男人嫁出去。
接下來的半個月,她厚著臉皮再向公司遞假條,老闆的反應是瞪她一眼,然後放她去享受蜜月。
享受蜜月?算了吧,她忙得天昏地暗,買傢俱、搬新家、安頓四位爸爸媽媽、帶他們認識新環境……忙得好像真有結婚這回事。
不過,育箴忙,博承更忙,除開婚事、家事,他還有新公司要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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