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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案發時間兇手根本不在房裡’,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爾斯和杜莫兩人都在撒謊,不然我們唯一能確認的事情,就是兇手真的在房間裡!這你怎麼說呢?”
貝特斯的坐姿挪前了些,當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時,桌燈所散發的紅色燈光照在他的禿頭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純金的鉛筆,抄寫整齊端正的筆記。現在,他張開突出的眼睛,凝視著菲爾博士,臉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聲:“但第五項卻是能引人聯想,我是這麼認為——利用錯覺!可不可能米爾斯和杜莫夫人其實沒看到有人走入房內;他們只是不知為何一時被愚弄了;或者,當時整個情景,像是幻燈機打出來的錯覺?”
“想用錯覺的理由絆住我,”哈德利說:“抱歉!這一點我也考慮過了。昨晚我已經逼問過米爾斯,今早又找他盤問了一兩回。反正,無論兇手是何方神聖,他絕不是一個錯覺,他真的走進了房間。他是那麼貨真價實,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來都快讓走廊擺盪搖動起來。他真實到能說、能動、能用力關門。菲爾,你同意吧?”
博士鬱悶地頜首。他在熄火的雪茄上噴出一口空煙。
“喔,是的,我同意。確實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內。”
“實際上,”杜莫召喚侍者再新增咖啡,而哈德利接著說道:“就算我們聽起來的是謊言,就算那是幻燈機投射的陰影所造成的,但影子總不會殺了葛裡莫吧。兇器是一把堅硬的槍,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於其它方面,老天爺知道,葛裡莫挨的槍絕非機關所致,甚至,他也不是開槍自殺、更沒有讓槍迅速穿過煙囪,如你所舉的例子一樣。首先,一個人不能在幾呎之外,開槍射殺自己。第二,槍也不可能穿過煙囪之後,橫越一排屋頂來到Cagliostro街,然後射擊弗雷,最後大公告成地摔落於地。媽的,菲爾,我說話的方式越來越像你,太像你習慣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裡打來的電話,我得恢復清醒……你怎麼啦?”
菲爾博士的小眼睛全然睜開,緊盯著桌燈不放,隨即拳頭緩慢地落在桌上。
“煙囪!”他說道:“煙囪!哇!莫非是……天阿!哈德利,我真是個大笨蛋!”
“煙囪怎麼了?”督察問道:“我們已經證實,兇手不能從煙囪爬出去。”
“是的,那是當然;但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腦袋閃過一個念頭,雖然可能只是小小的靈光一閃……那座煙囪,我必須再察看一次。”
貝特斯輕聲笑了出來,並用金筆敲打他的筆記本。“無論如何,”他提議:“你還是將我們的討論做個總結吧。我同意督察剛才的說法。如何在門窗、煙囪上面動手腳的詐術,你最好略述一下吧。”
“煙囪嘛,抱歉得很,”菲爾博士繼續說道。一旦專注精神,他便恢復原本的神氣模樣:“抱歉,在偵探小說中,煙囪是不受到青睞的逃脫途徑;當然,秘密通道除外。我來舉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煙囪後頭,有個秘密房間;壁爐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樣展開;或是壁爐可以旋轉開啟;甚至在砌爐石塊下,藏著一間密室。此外,許多帶有強烈毒性的玩意兒,都能穿過煙囪管掉下來。不過,兇手爬上煙囪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見。一來是幾乎不可能辦得到,二來是這種舉動比起在門窗上動手腳,還更加卑鄙無恥。在門和窗這兩種首要型別中,門顯然是較受歡迎的。我們來舉一些經過變造,以使門像是能從內反鎖的詐術案例:
一、將插於鎖孔裡的鑰匙動些手腳。這種傳統方法相當受到歡迎。但是到了今天,由於其各種變化的手法都廣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隻鉗子夾住鑰匙柄,並且轉動它;我們就用過這種方法開啟葛裡莫書房的門。還有一種非常實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兩吋長的細薄金屬條,某一端繫上極長的結實細繩。在離開房間前,先將金屬條插入鑰匙頭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槓桿作用;細繩垂落於地,然後從門底下拉至房間外頭。接著從門外關起房門。只消拉動細繩,在槓桿原理的作用下,鑰匙被轉動而將房門上鎖;這時再抖動細繩,使金屬條鬆脫,一但等它落地,你就可以從門底下把它拉出來。於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應用,但細繩絕對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壞鎖和門栓的情形下,輕鬆移開房門的鉸鏈。這種手法乾淨俐落,大部分男學生都熟悉箇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鎖櫥櫃裡的東西時,便可派上用場;不過,前提是鉸鏈得裝置在門外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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