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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水龍頭都擰開了,他還嫌慢,用手不住地在水池裡擦著。
當最後一根貓毛旋轉著消失在下水道里,孟凡哲又從門後拿出拖把,用力的蹭著地上的血跡。
方木手足無措的看著孟凡哲飛快的清理著衛生間,感覺腦子裡亂極了。
好不容易等他停下手,疲憊不堪的靠在牆上喘著粗氣,方木小心地問他:
“到底怎麼回事,你能跟我說說麼?”
孟凡哲無力的搖搖頭:“我不知道。但是,我最近很不對勁。我常常忘記自己做過些什麼,寢室裡很多東西我都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拿回來的。”
方木想了想,“你要不要去看看醫生?”
孟凡哲連連搖頭:“不用不用不用。”他彷彿自言自語般說:“我會好起來的,嗯,我一定會好起來的。我不要指望任何人……”
他反反覆覆地念叨著,看起來毫無信心。
方木默默地看著他,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孟凡哲突然站直身子,勉強衝著方木笑笑:“我……我回去了,你,”他垂下眼睛,“替我保密好麼?”
“好的。不過,我還是建議你去看看醫生。”
“呃,好的,如果我覺得需要的話,我會去的,再見。”說完,他就腳步虛浮的走出衛生間,搖晃著向寢室走去。
衛生間裡一下子恢復了安靜,只能聽見水管裡汩汩的流水聲和日光燈鎮流器的鳴叫。方木站在原地,好一陣子沒有動。他看看乾乾淨淨的水池,又看看那隻大塑膠桶,突然感到今晚的孟凡哲是那樣的陌生。
比第一次見到他還要感覺陌生。
第二十一章 3+1+3
第二天一大早,方木就去敲孟凡哲的門。連敲了十幾下,一點回應都沒有。方木抬頭看看門上的小窗,沒有燈光,不知道孟凡哲是已經出去了,還是不想開門。
整整一天,方木的腦子裡都是孟凡哲。他那毫無血色的臉和那雙彷彿深淵一般的眼睛不停的在方木眼前浮現。
FBI的行為科學家曾經提出這樣的理論:如果一個人在早期有如下行為或者同時出現其中兩種的話,這個人成年後犯罪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一定年齡後仍然尿床;放火;虐待小動物或其他比他小的孩子。原因在於這樣的人自控能力比較差,反社會心理比較強。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虐待動物的行為,往往來自於對現實的無能為力和失去控制的焦慮感。
孟凡哲究竟對什麼感到無能為力,又對什麼感到失去控制呢?
另一個問題:他接下來還會幹什麼?
孟凡哲是個個性軟弱的人,但是性情溫和、善良。生生扯碎一隻貓,再把它吞下肚去,無論如何也不像是他這種人能做得出來的。而從昨晚的情形來看,孟凡哲在殘害湯姆的時候,很明顯處於一種意識模糊的狀態之下。
究竟是什麼讓孟凡哲陷入瞭如此深刻的精神障礙中?
“湯姆……他們都討厭它……我也不能……再……依靠它……”
依靠?
如果說孟凡哲在依靠湯姆的話,一個人能從一隻貓身上得到什麼保護或者慰籍呢?
老鼠?
方木知道孟凡哲害怕點名,也許他還害怕老鼠。
養一隻貓,使自己在潛意識裡感覺到被保護,的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對老鼠的恐懼。
問題是,這種做法的直接後果是使自己對這種“保護”產生明顯的依賴,一旦這種“保護”消失的話,他不但不會消除對老鼠的恐懼心理,反而有可能加劇。
如果上述推論成立的話,那麼孟凡哲將自己視若珍寶(也可能是當作保護者)的湯姆殺死,就有了一點孤注一擲,破釜沉舟的味道。
如果一個人這樣想,那他就危險了。
方木這種若有所思的狀態一直持續到上晚自習的時候。鄧琳玥在被方木冷落了大半個晚上之後終於開口發問。
“在想什麼?”
“唔,沒什麼。”方木也意識到自己的失態,朝鄧琳玥抱歉地笑笑。
鄧琳玥沒有笑。她低下頭繼續看書,又過了好一會,小聲說:
“在想她對麼?”
“誰?”方木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心裡很納悶她怎麼會認識孟凡哲。
“就是……一直在你心裡的那個女孩。”
方木怔了一下,無奈的搖搖頭,“沒有,你別多想。”
鄧琳玥抬起頭看著方木的眼睛,很明顯她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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