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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仍然想設想,假如李鴻章大人得到孫中山的上書後能認認真真的讀一讀,或者找孫中山認真的談一談,或許清朝的歷史會改寫。
可惜這一切沒有發生,也不可能發生。一個政府,當他對人民的建議和呼聲連傾聽的慾望都沒有時,這個政府離滅亡就該不遠了!
實際情況是,孫中山沒等到李鴻章回應的第二年,即1894年11月,就在美國檀香山創立了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革命團體…“興中會”,明確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目的。而清王朝也在孫中山上書後不到二十年就滅亡了。
孫中山和洪秀全、康有為一樣,也是廣東人。他出生在廣東香山一個農民家庭。12歲時遠赴美國檀香山,投奔哥哥孫眉,在那裡的西式學校讀書。較早的接受了資產階級*思想。
從孫中山、洪秀全二人後來的歷程來看,孫中山的境界要遠高於洪秀全。孫中山上書李鴻章提出改良和後來發動資產階級革命都是抱著救國救民的目的,而洪秀全發動的起義只不過是想取清廷而代之罷了。
洪秀全對清朝的打擊是沉重的;孫中山對清朝的打擊是致命的;而康有為維新變法的失敗也使清朝失去了一次治病自救的機會。
今天,當我們在回顧這段歷史時,還是不禁要問:有什麼辦法不讓洪秀全造反嗎?有什麼措施防止孫中山革命嗎?究竟是什麼原因將孫中山、洪秀全這樣的有識有為之士拒之於統治階級的大門之外,又是什麼原因讓本已進入統治核心的康有為一腔熱血灑空?這三個廣東青年的不同遭遇向我們說明了什麼?他對我們今天的時代有何啟迪!
時光過去一百多年了,我們知道無論洪秀全、康有為、孫中山的個人命運如何,清朝滅亡的歷史趨勢不會更改。但是如果清廷有一個很好的人才選撥方法和健全有效的民意表達和反饋機制,那麼太平天國起義和辛亥革命的歷史程序極有可能改變。
人才選撥和民意表達是歷代興盛王朝十分重視的事情。
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為了維持秦王朝的統治機構並使其發揮應有的效能,需要有一個龐大的官僚集團。為此,秦王朝建立後又制定和實行了一套選撥和考察官吏的制度。
擔任秦國的官吏須符合種種條件,其中主要有三條:(一)要有一定家資,窮人是無當官吏資格的,如韓信“始為布衣時,貧無行,”所以“不得推擇為吏”;(二)要會書寫、懂法律;(三)年齡須當“壯年”以上,至少要17歲才有擔任官吏的資格。至於其它條件如立有軍功等等,也是取得官吏職位的資格,但並不是絕對的。
秦的這套選撥官吏的辦法和按血統選撥官吏的世卿世祿制相比,無疑是進步了,他擴大了選撥官吏的範圍。不再按血緣親疏來選定人才。但按照秦的這套辦法,窮人基本上沒有進入國家管理層的可能。窮人既無家資又很難識字,象韓信、樊噲、周勃這樣的人才如果沒有後來的楚漢戰爭是根本不可能成為官吏的。。 最好的txt下載網
第八章:未來四十年(7)
值得一提的是,秦在建立一整套選官辦法的同時,還建有一套等級制度,即爵位制。
秦統一後實行十二級爵制。這個制度的最終確立,反映了秦王朝統一後等級制度的凝固化和最後完成。有無爵位是區分每個人社會地位的重要標誌。有爵位者在當官為吏以及犯罪贖刑方面均有特權。無爵位者稱為“士伍”是無任何特權的階層。
秦統一後的爵位制度和統一前有了兩個顯著變化:一是授爵條件有變化。商鞅變法後實行的爵制,主要在於“賞軍功”。秦統一以後實行的爵位制,不再侷限於軍功,這也是大規模戰爭後的必然變化。
二是爵和官相一致的原則出現變化。秦統一以前賜爵與授官是統一的,“斬首一級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選,與斬首之功相稱”。為官必須有爵,凡是沒有爵位的人,不用談當官,就是當個佐吏也非常困難。但在統一後任命官吏已不以有無爵位為條件。秦朝的不少大臣如丞相王綰、馮去疾等不僅無爵,就連軍功也沒有。另一方面,許多有高爵的也不一定當官。這種官、爵分開的原則有利於選撥治國的人才。這是適應統一後新形勢的、有利於封建政權的改變。這種改變凝聚著地主階級奪取政權和掌控政權的有益經驗,值得後人思考。
漢帝國建立後,在秦朝選撥人才制度的基礎上又有了進一步的改變。
漢朝初年,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任職三年以上,可以送子弟一人到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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